本發明涉及一種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尤其涉及一種具有驅動組件,驅動組件包括復數磁性元件、保護元件、以及線圈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
背景技術:
1、隨著科技的發展,現今許多電子裝置(例如筆記本電腦、智能手機或數碼相機)皆具有照相或錄影的功能。這些電子裝置的使用越來越普遍,在發展出更穩定且更良好的光學品質之余,也朝向便利和輕薄化的設計,以提供使用者更多的選擇。
2、有鑒于此,需要一種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可允許搭配較大重量的光學元件,以適應不同的外界攝影需求。同時,可減少運作時由于與磁性元件互相干涉引起的操作失誤、穩定內部結構,提供更穩定且更良好的光學品質。
技術實現思路
1、實施例的用語以及相似的用語(例如,實施方式、配置、特點、示例、以及選項)意在廣義地泛指所有本發明的標的以及以下權利要求。數個包含這些用語的陳述項應被理解為不限制在此所述的標的或限制以下權利要求的含義或范圍。在此所涵蓋本發明的實施例由以下權利要求定義,而非本
技術實現要素:
。此發明內容是本發明多種特點的上位(high-level)概述,且介紹以下的實施方式段落中所更描述的一些概念。此發明內容非意在確認權利要求標的的關鍵或必要特征,也非意在被獨立使用以決定權利要求標的的范圍。本標的經由參考本發明的完整說明書的適當部分、任何或所有附圖以及每一權利要求,應當被理解。
2、根據本公開的某些特點,提供一種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包括一活動部、一固定部、以及一驅動組件。活動部用以連接一光學元件。活動部可相對固定部運動。驅動組件用以驅動活動部相對固定部運動。
3、根據本公開的某些特點,所述光學元件驅動機構還包括一定位組件。驅動組件包括一線圈以及一磁性元件,定位組件定位線圈,定位組件包括一側壁,定位線圈。側壁具有一第一表面以及一第二表面,第一表面面朝線圈,第二表面面朝磁性元件。第二表面與第一表面不平行。第一表面還具有一第一軸,平行于第一表面。在第一軸上,線圈與磁性元件的最短距離大于第二表面與磁性元件的最短距離。
4、根據本公開的某些特點,定位組件還包括一支撐部,固定地連接側壁。第二表面還具有一第二軸,平行于第二表面。在第二軸上,支撐部的最大尺寸大于側壁的最大尺寸。第二軸與第一軸垂直。于第一軸上,支撐部的最大尺寸大于側壁的最大尺寸。
5、根據本公開的某些特點,沿著第二軸觀察時,線圈包括一第一部分以及一第二部分,第一部分較第二部分靠近支撐部。在第一軸上,第一部分與磁性元件的最短距離不同于第二部分與磁性元件的最短距離。
6、根據本公開的某些特點,在第一軸上,第一部分與磁性元件的最短距離大于第二部分與磁性元件的最短距離。在第一軸上,第二部分與磁性元件的最短距離和第一部分與磁性元件的最短距離具有一差異值,差異值至少大于0.008毫米。線圈由一引線組成,差異值大于引線的截面的一尺寸。
7、根據本公開的某些特點,所述光學元件驅動機構還包括一第一連接元件,線圈經由第一連接元件連接定位組件。第一連接元件直接接觸第一表面以及支撐部。第一連接元件不接觸第二表面。
8、根據本公開的某些特點,所述光學元件驅動機構,還包括一保護組件以及一第二連接元件。保護組件對應驅動組件。側壁還具有一第三表面。保護組件包括一保護元件,保護元件設置于第三表面。第三表面面朝的方向不同于第一表面以及第二表面。第二連接元件直接接觸保護元件、線圈、以及第三表面。
9、根據本公開的某些特點,所述光學元件驅動機構還包括一引導組件。活動部經由引導組件可相對固定部運動。引導組件具有一引導元件以及一對應部。引導元件設置于支撐部。對應部對應引導元件,并可相對引導元件運動。
10、根據本公開的某些特點,所述光學元件驅動機構還包括一感測組件,用以感測活動部的運動。感測組件至少部分設置于支撐部。引導元件與感測組件分別設置于支撐部的不同表面,面朝不同方向。
11、根據本公開的某些特點,所述光學元件驅動機構還包括一電路組件,電性連接驅動組件。電路組件至少部分設置于支撐部。電路組件包括一第一連接部以及一第二連接部。第一連接部對應驅動組件。第二連接部對應一外部電路。于第二軸上,活動部的中心位于第一連接部與第二連接部之間。
12、以上發明內容并非意在呈現本發明的每一實施例或每個特點。而是,前述發明內容僅提供在此闡述的一些新穎特點以及特征的示例。當結合附圖以及所附權利要求時,從用以進行實施本發明的代表性實施例以及模式的以下詳細描述,本發明的以上特征以及優點以及其他特征以及優點將變得顯而易見。鑒于參考附圖、以下所提供的符號簡單說明對各種實施例的詳細描述,本發明的附加的特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是顯而易見的。
1.一種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包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還包括一定位組件,其中: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其中: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其中沿著該第二軸觀察時,該線圈包括: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其中: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還包括: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還包括一保護組件以及一第二連接元件,其中該保護組件對應該驅動組件,其中: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還包括一引導組件,其中該活動部經由該引導組件可相對該固定部運動,該引導組件具有: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還包括一感測組件,用以感測該活動部的運動,其中:
10.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還包括一電路組件,電性連接該驅動組件,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