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車燈照明,尤其是涉及一種透鏡組件及車燈模組。
背景技術:
1、透鏡是一般由塑料注塑成型或玻璃模壓成型的光學件。在汽車前照燈中,透鏡通過折射控制配光分布成像,是組成光學模組最基本的光學元件,同時,由于位于光學模組的最前端,也是重要的外觀件。透鏡通常安裝在透鏡支架上,便于將透鏡可靠的固定在反射鏡或者散熱器上。
2、目前,透鏡與透鏡支架固定方式有卡扣、卡簧、激光焊、雙色注塑、嵌件注塑、膠水、螺釘等,其中,傳統卡扣結構有透鏡相對透鏡支架從前往后卡入,也有從后往前卡入,還有通過第三個零件卡環卡入來緊固。但這些固定方式均存在一定缺陷,如透鏡采用從前往后卡入的方式,常規卡扣卡腳周邊鏤空處會導致漏光,且安裝結構明顯,影響美觀性,需要額外安裝飾環或帽檐等零件來遮擋安裝結構;而采用卡環卡入的方式會增加卡環零件數量,生產線上也會多一道安裝工序,導致生產成本上升。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透鏡組件及車燈模組,以解決上述技術問題。
2、第一方面,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一種透鏡組件,其包括:透鏡支架和透鏡,所述透鏡支架上開設有用于配置所述透鏡的出光口,所述透鏡支架具有設置于所述出光口邊沿的第一卡接邊和第二卡接邊,所述透鏡支架外表面為連續的表面,所述透鏡支架與所述第一卡接邊和所述第二卡接邊形成為整體,所述透鏡的邊緣分別與所述第一卡接邊和第二卡接邊卡接,且所述第一卡接邊和所述第二卡接邊分別遮蓋所述透鏡的邊緣。
3、進一步地,所述透鏡的邊緣設置有若干安裝卡腳,所述安裝卡腳與所述第一卡接邊和第二卡接邊卡接。
4、進一步地,靠近所述第一卡接邊的所述安裝卡腳凸出于所述透鏡的高度大于或等于靠近所述第二卡接邊的所述安裝卡腳凸出于所述透鏡的高度。
5、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卡接邊和第二卡接邊為彈性材質。
6、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卡接邊和/或第二卡接邊的邊緣沿所述出光口向內側彎折形成彈性卡扣,所述彈性卡扣與所述安裝卡腳抵接。
7、進一步地,所述安裝卡腳靠近所述透鏡入光面的一側設置有用于引導所述安裝卡腳卡入所述第一卡接邊或第二卡接邊的引導斜面。
8、進一步地,所述安裝卡腳靠近所述透鏡出光面的一側設置有與所述第一卡接邊或第二卡接邊抵接的限位斜面。
9、進一步地,所述透鏡的兩側設置有凸出于所述透鏡的凸筋,所述凸筋和所述透鏡的入光面形成臺階結構,臺階結構具有連接入光面和凸筋的臺階面,所述出光口處設置有軸向定位筋,所述軸向定位筋與所述臺階面抵接。
10、進一步地,所述透鏡支架的內側壁設置有徑向定位筋,所述徑向定位筋與所述透鏡的側壁抵接。
11、另一方面,本實用新型實施例還提供一種車燈模組,其包括光源和上述任一項所述的透鏡組件,所述透鏡設于所述光源的出光側,所述光源出射的光線最終經所述透鏡后形成照明光型。
1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透鏡組件,其包括:透鏡支架和透鏡,透鏡支架上開設有用于配置透鏡的出光口,透鏡支架具有設置于出光口邊沿的第一卡接邊和第二卡接邊,透鏡支架的外表面為連續的表面,透鏡支架與第一卡接邊和第二卡接邊形成為整體,透鏡的邊緣分別與第一卡接邊和第二卡接邊卡接,且第一卡接邊和第二卡接邊分別遮蓋透鏡的邊緣。通過第一卡接邊和第二卡接邊形成卡扣結構固定透鏡,固定可靠,并遮蓋透鏡的邊緣,外觀美觀性高,不需要遮擋傳統卡扣結構的飾環等部件,降低成本,同時透鏡支架外表面為連續的表面,由于不具有鏤空結構或開槽,使得透鏡組件出光側不會出現漏光現象。
13、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車燈模組,其采用上述透鏡組件,通過翻邊式的第一卡接邊和第二卡接邊形成卡扣結構安裝透鏡,拆裝方便??蹫檠匾徽麠l邊設置的條形結構,且透鏡支架外表面為連續的表面,由于不具有鏤空結構或開槽,避免出現漏光的現象。同時外觀美觀性高,不需要遮擋傳統卡扣結構的飾環等部件,降低成本。
1.一種透鏡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透鏡支架(100)和透鏡(200),所述透鏡支架(100)上開設有用于配置所述透鏡(200)的出光口(101),所述透鏡支架(100)具有設置于所述出光口(101)邊沿的第一卡接邊(3011)和第二卡接邊(3012),所述透鏡支架(100)外表面為連續的表面,所述透鏡支架與所述第一卡接邊(3011)和第二卡接邊(3012)形成為整體,所述透鏡(200)的邊緣分別與所述第一卡接邊(3011)和第二卡接邊(3012)卡接,且所述第一卡接邊(3011)和所述第二卡接邊(3012)分別遮蓋所述透鏡(200)的邊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鏡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鏡(200)的邊緣設置有若干安裝卡腳(201),所述安裝卡腳(201)與所述第一卡接邊(3011)和第二卡接邊(3012)卡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透鏡組件,其特征在于,靠近所述第一卡接邊(3011)的所述安裝卡腳(201)凸出于所述透鏡(200)的高度大于或等于靠近所述第二卡接邊(3012)的所述安裝卡腳(201)凸出于所述透鏡(200)的高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鏡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接邊(3011)和第二卡接邊(3012)為彈性材質。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透鏡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接邊(3011)和/或第二卡接邊(3012)的邊緣沿所述出光口(101)向內側彎折形成彈性卡扣(3013),所述彈性卡扣(3013)與所述安裝卡腳(201)抵接。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透鏡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卡腳(201)靠近所述透鏡(200)入光面的一側設置有用于引導所述安裝卡腳(201)卡入所述第一卡接邊(3011)或第二卡接邊(3012)的引導斜面(2011)。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透鏡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卡腳(201)靠近所述透鏡(200)出光面的一側設置有與所述第一卡接邊(3011)或第二卡接邊(3012)抵接的限位斜面(2012)。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透鏡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鏡(200)的兩側設置有凸出于所述透鏡(200)的凸筋(202),所述凸筋(202)和所述透鏡(200)的入光面形成臺階結構,臺階結構具有連接入光面和凸筋(202)的臺階面,所述出光口(101)處設置有軸向定位筋(400),所述軸向定位筋(400)與所述臺階面抵接。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透鏡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鏡支架(100)的內側壁設置有徑向定位筋(500),所述徑向定位筋(500)與所述透鏡(200)的側壁抵接。
10.一種車燈模組,其特征在于,包括光源和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透鏡組件,所述透鏡(200)設于所述光源的出光側,所述光源出射的光線最終經所述透鏡(200)后形成照明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