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車燈,具體涉及一種車燈組件和車輛。
背景技術:
1、隨著汽車車燈行業技術的不斷提升,用戶和廠商對車燈的造型外觀要求也日益提高。隨著造型尺寸越來越精細,車燈內部結構更加緊湊,因此對于汽車尾燈內部零件之間的安裝結構有很大的挑戰。
2、相關現有技術,為了解決尾燈發光區域距離相近的問題,目前有兩種方案:第一種方案是在線路板的兩側分別布置led燈,線路板豎直放置在兩個發光區域中間。第二種方案是兩個發光區域分別布置一塊線路板。兩種方案的線路板的安裝形式一般是打螺釘或者熱燙。
3、然而,這兩種安裝方式都需要對線路板進行開孔處理,開孔處理會對電子電路設計造成困難,同時打螺釘或熱燙的安裝方式對安裝空間要求相對較大,不僅安裝不方便,而且無法滿足造型上的需求。
技術實現思路
1、基于上述表述,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車燈組件和車輛,旨在解決現有的線路板需要開孔處理影響電路設計和不方便安裝的問題。
2、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
3、第一方面,一種車燈組件,包括:
4、反射鏡組件,設有卡合組合件,所述卡合組合件包括至少一個卡合部,所述卡合部開設有第一卡槽;
5、固定支架,連接于所述反射鏡組件,所述固定支架開設有第二卡槽;
6、線路板,插接于所述第一卡槽和所述第二卡槽之間,所述第一卡槽和所述第二卡槽對所述線路板進行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的限位。
7、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實用新型還可以做如下改進。
8、進一步地,所述反射鏡組件的兩側均設有第一擋邊,所述線路板位于兩側的所述第一擋邊之間,所述第一擋邊對所述線路板進行第三方向的限位。
9、進一步地,所述反射鏡組件的數量至少為兩個,兩個所述反射鏡組件沿所述第一方向排列,且所述線路板位于兩個所述反射鏡組件之間。
10、進一步地,沿所述第一方向排列的兩個所述反射鏡組件分別對應一個所述線路板,且沿所述第一方向排列的兩個所述反射鏡組件對應的線路板上的光源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相背設置。
11、進一步地,沿所述第一方向排列的兩個所述反射鏡組件中,一個所述反射鏡組件的兩側均設有第二擋邊。
12、進一步地,沿所述第一方向排列的兩個所述反射鏡組件中,一個所述反射鏡組件通過第一緊固件連接于另一個所述反射鏡組件。
13、進一步地,所述固定支架通過第二緊固件連接于至少一個所述反射鏡組件。
14、進一步地,所述反射鏡組件具有出光方向,所述固定支架連接于至少一個所述反射鏡組件背向所述出光方向的一側,且所述第二卡槽朝向所述出光方向開口,所述卡合部位于所述第二卡槽朝向所述出光方向的一側,且所述第一卡槽背向所述出光方向開口。
15、進一步地,所述線路板與所述第一卡槽和所述第二卡槽間隙配合。
16、第二方面,一種車輛,包括如第一方面所述的車燈組件。
17、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申請的技術方案具有以下有益技術效果:
18、(1)本申請通過卡合組合件與固定支架配合,對安裝空間要求不大,能更好地滿足燈具的造型需求。并且無需開孔處理,能夠簡化安裝流程,提高生產裝配效率。
19、(2)本申請通過第一擋邊或第二擋邊能夠限制線路板的左右方向,既可以方便線路板定位,又可以保證線路板的位置穩定。
1.一種車燈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燈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鏡組件(1)的兩側均設有第一擋邊(4),所述線路板(3)位于兩側的所述第一擋邊(4)之間,所述第一擋邊(4)對所述線路板(3)進行第三方向的限位。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燈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鏡組件(1)的數量至少為兩個,兩個所述反射鏡組件(1)沿所述第一方向排列,且所述線路板(3)位于兩個所述反射鏡組件(1)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燈組件,其特征在于,沿所述第一方向排列的兩個所述反射鏡組件(1)分別對應一個所述線路板(3),且沿所述第一方向排列的兩個所述反射鏡組件(1)對應的線路板(3)上的光源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相背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燈組件,其特征在于,沿所述第一方向排列的兩個所述反射鏡組件(1)中,一個所述反射鏡組件(1)的兩側均設有第二擋邊(5)。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燈組件,其特征在于,沿所述第一方向排列的兩個所述反射鏡組件(1)中,一個所述反射鏡組件(1)的至少部分卡合部(11)通過第一緊固件連接于另一個所述反射鏡組件(1)。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車燈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架(2)通過第二緊固件連接于至少一個所述反射鏡組件(1)。
8.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車燈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鏡組件(1)具有出光方向,所述固定支架(2)連接于至少一個所述反射鏡組件(1)背向所述出光方向的一側,且所述第二卡槽(21)朝向所述出光方向開口,所述卡合部(11)位于所述第二卡槽(21)朝向所述出光方向的一側,且所述第一卡槽(111)背向所述出光方向開口。
9.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車燈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線路板(3)與所述第一卡槽(111)和所述第二卡槽(21)間隙配合。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車燈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