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開總體涉及與光束截止銳度有關的燈具設計的改進。更具體地,本發明涉及提供一種用于棒球場向上照明(以及用于例如其他大面積使用、鐵路和船運場、停車場和建筑物照射)的led燈具,所述燈具在從其投射的復合光束的下邊緣處具有銳利光截止,這減小了從燈具投射的光從“全亮”過渡到“無亮”所覆蓋的角度。這允許通過在場地上的運動員正上方但相對靠近運動員處的銳利截止而在場地上方的豎直空間中具有相對高的照明水平。本公開內容還涉及一種燈具,其可需要產生更少熱量的更少光源,從而降低成本。
背景技術:
1、對棒球場進行照明既需要照亮場地的比賽場地,也需要提供“向上照明”(即,對場地上方和/或附近的空中空間進行照明)。場地照明通常根據至少最低可接受標準來提供,例如照明工程學會(ies)的rp-6-15中規定的標準。美國專利號第10,267,491號討論了考慮空中照明水平的必要性。
2、照明行業還知悉,在考慮向上照明時,原本令人滿意并符合場地照明的照亮標準的照明仍然會帶來問題。如美國專利號第7,976,198號中所討論的,由于光源的安裝位置和瞄準角度,光源會引起眩光并降低某些運動員的比賽能力。例如,提供向上照明但引起燈具附近表面上的反射或來自燈具的內部發光會在擊球手或其他運動員的眼睛中造成不期望眩光。這種眩光會遮擋球并降低運動員視覺追蹤球的能力。美國專利第7,976,198號和9,402,292號均討論了確定何時需要向上照明、何時可能感覺到眩光、如何充分設計照明系統以提供向上照明同時減輕眩光等的一些考慮因素。
3、此外,在照明設計領域眾所周知,改善照明和降低成本是主要驅動因素并可以產生針對特定主要功能進行優化眾多出色設計,但有時會導致損害次要功能。例如,具有較少控制的陳舊設計傾向于能夠提供對空中空間的足夠照明(盡管通常對感知眩光具有較少控制),這是因為遮光板等不夠精確——尤其是對于hid照明。相反,新設計,例如新led燈具,則表現出增強光束控制,并且雖然非常適合目標區域但不再具有可用于空中照明的足夠不受控光。這是除了仍有一些重要領域(陳舊或新技術)缺乏足夠的進展的事實之外的部分。例如,在減少廣域照明應用的桿或燈安裝位置數量方面進展甚微——這種進展可以降低成本。
4、因此,住宅照明改造市場中一對一替換的方法,例如取出舊光源并安裝新光源而不需要其他更改,對于專業照明改造市場來說不切實際。
5、一些燈具也不適合從低位或中位安裝位置向上照明,這是由于多排led會由于難以在復合光束的邊緣附近形成尖銳光線截止而產生問題。
6、因此,期望提供一種設備、方法和系統以用于改造現有照明系統,以便以降低成本提供具有所需屬性,例如眩光控制,的向上照明。
技術實現思路
1、根據本公開的實施例的獨立式燈具、驅動器和附接件組件可以包括至少第一燈具、限定驅動器接收腔體的附接梁,以及被構造為裝配于驅動器接收腔體內的驅動器組件。第一燈具可以包括單排發光二極管,以及被構造為提供從單排發光二極管發射的至少一部分光的水平擴展和豎直擴展的至少第一組光學器件。
2、根據本公開的另一實施例的led燈具可包括后固定板,其中散熱器連接到后固定板;led板,其被構造為連接到后固定板;至少第一光學器件保持器;至少第一光學器件構件,其被構造為由第一光學器件保持器保持鄰近led板;窗口;以及前框架,其被構造為將窗口、第一光學器件構件、第一光學器件保持器和led板捕獲為鄰近后固定板。led板可包括單排led并且散熱器可包括預定數量散熱片,led板可包括預定數量的led,預定數量的led與預定數量的散熱片的比率處于2.0至3.0的范圍中。在具體實施例中,該比率可處于2.4至2.6的范圍中(例如,約2.5)。
3、根據本公開的又一實施例的光學器件構件可包括中心板部分、限定上部起伏邊界和下部起伏邊界的前透鏡部分以及包括多個錐體的后led接收部分,每個錐體均限定細長腔體。前透鏡部分可與中心板部分成角度以將光相對于多個錐體向上重新定向。
4、本公開的一個或多個示例的細節在附圖和以下描述中闡述。本公開的其他特征、目的和優點將從說明書和附圖以及權利要求中顯見。
1.一種獨立式燈具、驅動器和附接件組件,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立式燈具、驅動器和附接件組件,其中,所述附接梁是豎直梁,所述豎直梁限定前面,所述前面限定所述驅動器接收腔體。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獨立式燈具、驅動器和附接件組件,還包括垂直于所述前面延伸的橫臂,并且所述第一燈具是設置在所述前面的前方的單個燈具。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獨立式燈具、驅動器和附接件組件,還包括橫臂,所述橫臂沿著與所述前面平行的方向在第一側和第二側上延伸經過所述前面。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獨立式燈具、驅動器和附接件組件,其中,所述第一燈具設置在所述橫臂的第一端處,并且所述獨立式燈具、驅動器和附接件組件還包括設置在所述橫臂的第二端處的第二燈具。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獨立式燈具、驅動器和附接件組件,還包括附接到所述附接梁的橫臂;以及將所述第一燈具連接到所述橫臂的可調節支撐架。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獨立式燈具、驅動器和附接件組件,其中,所述驅動器組件包括前安裝板,其被構造為安裝到所述豎直梁的所述前面;驅動器附接板,其從所述前安裝板的后表面垂直延伸;以及至少第一驅動器,其附接到所述驅動器附接板。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獨立式燈具、驅動器和附接件組件,其中,所述后表面限定密封件接收槽,并且所述獨立式燈具、驅動器和附接件組件進一步包括設置在所述密封件接收槽中的密封件。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獨立式燈具、驅動器和附接件組件,還包括覆蓋所述豎直梁的頂板以及設置在所述豎直梁的底部處的底部接線板。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獨立式燈具、驅動器和附接件組件,還包括附接到所述豎直梁的頂部安裝支架組件和底部安裝支架組件。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獨立式燈具、驅動器和附接件組件,其中,所述頂部安裝支架組件和所述底部安裝支架組件相同地構造。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獨立式燈具、驅動器和附接件組件,其中,所述底部安裝支架組件包括頂部安裝板,所述頂部安裝板包括第一安裝耳和第二安裝耳;以及底部安裝板,所述底部安裝板與所述頂部安裝板相同地構造。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獨立式燈具、驅動器和附接件組件,其中,所述底部安裝支架組件包括在所述第一安裝耳處將所述頂部安裝板連接到所述底部安裝板的第一側u形支架以及在所述第二安裝耳處將所述頂部安裝板連接到所述底部安裝板的第二側u形支架。
14.一種led燈具,包括: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led燈具,其中,所述led板包括50個led或更少,并且所述散熱器包括20個散熱片或更少。
1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led燈具,其中,所述led板包括多個成對led,所述多個成對led彼此間隔開.060英寸的最小距離,并且所述多個成對led中的每對彼此間隔開.518英寸的最大距離。
17.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led燈具,其中,所述光學器件保持器包括中心凸起區段,所述中心凸起區段限定多個透鏡接收孔和多個led板接觸肋。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led燈具,進一步包括被構造為附接至所述后固定板的至少第一下部區段。
19.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led燈具,還包括從所述中心凸起區段向前延伸的多個柱。
20.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led燈具,其中,所述光學器件構件包括多個前透鏡部分,并且所述多個前透鏡部分中的每個均設置在所述多個成對led中的每對的前方。
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led燈具,其中,所述光學器件構件包括多個后錐體,所述后錐體各自限定細長腔體,所述細長腔體被構造為接收所述多個成對led中的一對。
22.一種光學器件構件,包括:
23.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光學器件構件,其中,所述中心板部分限定多個柱接收孔。
24.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光學器件構件,其中,所述多個錐體中的每個至少部分地呈棱柱形。
25.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光學器件構件,其中,所述細長腔體由具有中心凸起區段和兩個更深端部部分的細長底板至少部分地限定
26.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光學器件構件,其中,所述上起伏邊界和所述下起伏邊界限定多個縮窄部分,所述多個縮窄部分限定設置在所述多個錐體中的一個的前方的成對led透鏡部分的一對側部。
27.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光學器件構件,其中,所述中心板部分限定平坦表面,所述前透鏡部分在垂直于所述平坦表面的平面中限定最高點、最低點以及連接所述最高點和所述最低點的線,所述線與所述平坦表面形成銳角。
28.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光學器件構件,其中,所述銳角處于5.0度至15.0度的范圍中。
29.根據權利要求28所述的光學器件構件,其中,所述銳角處于9.0度至11.0度的范圍中。
30.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光學器件構件,其中,所述前透鏡部分包括限定更高頻率的面向前方的起伏表面,并且所述上起伏邊界或所述下起伏邊界限定比所述更高頻率低的頻率。
31.根據權利要求30所述的光學器件構件,其中,所述面向前方的起伏表面在垂直于所述平坦表面的平面內呈凸形。
32.根據權利要求30所述的光學器件構件,其中,所述面向前方的起伏表面包括一系列凸形面以及小于所述凸形面的一系列凹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