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智能卡的挑線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沿左右方向延伸的傳送軌道、以及在所述傳送軌道上從左向右方向依次排列設置的孤塊割離機構、孤塊卡基分離機構和孤塊天線分離機構,其中:
所述孤塊割離機構包括位于所述傳送軌道上方的割離件、及與所述割離件驅動連接的割離驅動件,所述割離驅動件驅動所述割離件沿預設軌跡移動,以在智能卡的卡基上割離出孤塊的周緣;
所述孤塊卡基分離機構包括設在所述傳送軌道上的一次折彎組件和二次折彎組件、以及位于所述二次折彎組件上方的一次提升組件,所述一次折彎組件和二次折彎組件的其中一者用以使所述卡基在前后方向上折彎拱起,另一者用以使所述卡基在左右方向上折彎拱起,所述一次提升組件用以提升所述孤塊至第一預設高度;
所述孤塊天線分離機構包括位于所述傳送軌道上方的二次提升組件,所述二次提升組件用以提升所述孤塊至第二預設高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卡的挑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割離件為激光蝕刻頭。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卡的挑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次折彎組件包括安裝于所述傳送軌道且沿前后方向延伸的導軌、滑動套設于所述導軌的活動夾、及與所述活動夾驅動連接的一次折彎驅動件,所述一次折彎驅動件驅動活動夾沿前后方向擠壓所述卡基;
所述一次折彎組件還包括安裝于所述傳送軌道側部的鏟刀驅動件、及驅動連接于所述鏟刀驅動件的鏟刀,所述鏟刀沿前后方向延伸,所述鏟刀驅動件驅動所述鏟刀沿前后方向伸入所述傳送軌道內。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卡的挑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次折彎組件包括安裝在所述傳送軌道下方的二次折彎驅動件、位于所述傳送軌道內且與所述二次折彎驅動件連接的頂塊、及蓋設在所述傳送軌道上方的限位壓板;所述頂塊的上表面為弧形曲面,且所述弧形曲面的母線延伸方向為前后方向;所述頂塊對應所述孤塊設置,所述限位壓板對應所述孤塊設有過口。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卡的挑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次提升組件包括位于所述過口上方的夾具、驅動所述夾具開閉的夾具驅動件、及驅動所述夾具上下移動的一次提升驅動件,所述夾具驅動件驅動所述夾具于所述過口夾持所述孤塊,所述一次提升驅動件驅動所述夾具攜帶所述孤塊提升至所述第一預設高度。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卡的挑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次提升組件還包括真空拾取件,所述夾具至少包括兩個夾子,所述真空拾取件位于兩個所述夾子之間,并用以在將所述孤塊提升至所述第一預設高度的過程中,吸住所述孤塊。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卡的挑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次提升組件包括位于所述傳送軌道側上方的鉤鏟、驅動所述鉤鏟沿前后方向移動的鉤鏟驅動件、及驅動所述鉤鏟上下移動的二次提升驅動件;所述鉤鏟上并行地設有至少兩個沿前后向延伸至所述鉤鏟邊緣的讓位缺口;所述鉤鏟驅動件驅動所述鉤鏟鏟托位于所述第一預設高度的所述孤塊,所述二次提升驅動件驅動所述鉤鏟攜帶所述孤塊提升至所述第二預設高度;
所述孤塊天線分離機構還包括位于所述鉤鏟上方的吸筒,所述吸筒于所述第二預設高度吸入所述孤塊。
8.如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智能卡的挑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卡的挑線裝置還包括位于所述孤塊天線分離機構右側的倒線機構,所述倒線機構包括位于所述傳送軌道上方且沿水平方向延伸的撥線件、及與所述撥線件連接的倒線驅動件,所述倒線驅動件驅動所述撥線件水平移動,將所述線頭和線尾壓倒在所述卡基的孤塊位置一側。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智能卡的挑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卡的挑線裝置還包括位于所述孤塊割離機構左側的線頭線尾切斷機構,所述線頭線尾切斷機構包括位于所述傳送軌道上方的切斷件、及與所述切斷件驅動連接的切斷驅動件,所述切斷驅動件驅動所述切斷件在所述線頭和線尾的末端與所述孤塊邊沿的相交位置,切斷所述線頭和限位的末端。
10.一種智能卡的生產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智能卡的挑線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