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自攻自鉆一體機,包括底座、立柱、工作臺、鉆孔部件和攻絲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包括第一立柱和第二立柱,分別固定于底座的兩端,所述第一立柱的頂端固定連接有鉆孔部件,所述第二立柱的頂端固定連接有攻絲部件,所述鉆孔部件下端設有固定連接于第一立柱一側的定位部,所述攻絲部件下端設有固定連接于第二立柱一側的定位部,所述底座中部上端設有滑臺,所述滑臺上設有相互平行的第一導軌和第二導軌,所述第一導軌和第二導軌上活動連接有滑塊,所述滑塊上螺紋連接有支撐桿,所述工作臺通過支撐桿設置于滑臺上端,所述支撐桿和工作臺之間設有橡膠墊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攻自鉆一體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鉆孔部件包括鉆孔電機、連接鉆孔電機的鉆桿和設于鉆桿頂端的鉆頭,所述鉆桿與鉆頭之間為可拆卸連接,所述鉆頭上還可拆卸安裝有倒角加工部件。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攻自鉆一體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攻絲部件包括攻絲電機、連接攻絲電機的絲錐桿和設于絲錐桿頂端的絲錐,所述絲錐與絲錐桿之間均為可拆卸連接,所述攻絲部件為自動可變螺距攻絲裝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攻自鉆一體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部為帶槽定位輪,由不銹鋼材料制成。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攻自鉆一體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塊為長方體形結構,數量有兩個,滑塊的兩端均連接有支撐桿,所述支撐桿連接有液壓裝置、氣動裝置或手動控制裝置中的一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攻自鉆一體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臺一側還連接有滑臺驅動機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攻自鉆一體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鉆孔電機、攻絲電機和滑臺驅動機構均連接控制系統。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攻自鉆一體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鉆孔電機還連接有手動控制裝置。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攻自鉆一體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臺上設有工位,所述工位上安裝有裝夾部件。
10.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一種自攻自鉆一體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下端的兩側均設有排料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