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更換鋸齒的帶鋸,包括鋸條(1)和位于鋸條(1)一側等間隔分布的齒牙(2),其特征在于:所述齒牙(2)的外端部設有卡槽(3),所述卡槽(3)包括位于兩側的平行分布的第一直壁(32)和第二直壁(33),所述第一直壁(32)和第二直壁(33)的內端部通過向內凹陷的弧形壁(31)連接,所述卡槽(3)內插接鋸齒(4),所述鋸齒(4)包括長方體的鋸座(43),所述鋸座(43)的前端設有齒部(42),鋸座(43)的兩側形成向上延伸的凸臺(41),鋸座(43)的上表面和兩個凸臺(41)之間形成凹槽(44),所述鋸座(43)位于卡槽(3)內,鋸座(43)的底面貼合第二直壁(33),鋸座(43)的上表面貼合第一直壁(32),兩個凸臺(41)的內壁貼合齒牙(2)的上下兩表面,所述鋸齒(4)的后端與第一直壁(32)和第二直壁(33)的后端齊平,所述齒部(42)露出在卡槽(3)外。
2.如權利要求1所述可更換鋸齒的帶鋸,其特征在于:所述鋸齒(4)和齒牙(2)通過膠粘劑連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可更換鋸齒的帶鋸,其特征在于:所述鋸齒(4)的后端與弧形壁(31)之間留有空隙,所述空隙內填充膠粘劑。
4.如權利要求1所述可更換鋸齒的帶鋸,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44)的長度b大于卡槽(3)的深度e。
5.如權利要求1所述可更換鋸齒的帶鋸,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44)的寬度c等于卡槽(3)的高度f。
6.如權利要求1所述可更換鋸齒的帶鋸,其特征在于:所述鋸座(43)的高度d等于卡槽(3)的寬度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