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切割長度可調的龍門式棒材切割機,屬于切割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在加工桿、軸等細長類的工件時,需要用到棒材,在對棒材下料時,要用到切割設備。目前的切割設備,在每一次切割動作完成后只能切割下一節棒材,且切割片不能移動,要切割下一節棒材時只能待操作人員取下切割下來的棒材后再通過手動或機械的方式移動待切割棒材,比較費時間,切割效率較低。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切割長度可調的龍門式棒材切割機,每一次切割動作可以從單根棒材上切割出兩節棒材,且切割長度可調,通過移動切割機構來進行下一次切割,切割效率較傳統的切割設備有大幅提升。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切割長度可調的龍門式棒材切割機,包括:龍門框架,具有兩個龍門立柱和連接兩個龍門立柱且可上下移動的龍門橫梁;切割機構,包括橫向設置在龍門橫梁下方且等長的第一、二支架、四個分別設置在第一、二支架兩端的導向輪、套在四個導向輪外側的帶鋸條、驅動任一導向輪轉動的切割電機和調節機構,所述第一支架包括兩端開有同軸的第一盲孔的第一連接件、兩個一端分別滑動插入到兩個述第一盲孔內的第一支撐臂和位于第一連接件內用于將第一連接件與第一支撐臂連接的的第一壓簧,所述第二支架包括兩端開有同軸的第二盲孔的第二連接件、兩個一端分別滑動插入到兩個第二盲孔內的第二支撐臂和位于第二盲孔內的用于將第二連接件與第二支撐臂連接的第二壓簧,第二連接件的中部開有使第一連接件穿過的安裝孔,第一連接件的中部與第二連接件的中部通過鉸軸鉸接,所述鉸軸的上端與龍門橫梁的下端固接,第一連接件可繞所述鉸軸在安裝孔內擺動,所述第一、二支撐臂的另一端安裝有導向輪,所述調節機構用于調節第一、二支架之間的夾角;走行機構,設置在龍門立柱下端,用于驅動龍門立柱左右移動;進給機構,設置在龍門立柱上,用于驅動龍門橫梁上下移動;工作臺,位于兩個龍門立柱之間。
進一步地,所述走行機構包括左右緊挨布置的至少兩個走行輪和驅動其中一個走行輪轉動的走行電機,所述走行電機為伺服電機。
進一步地,所述進給機構包括可沿龍門立柱上下移動的滑塊、穿過所述滑塊且與滑塊螺紋配合的絲桿和驅動絲桿轉動的進給電機,在龍門立柱上開有滑槽,所述滑塊與滑槽滑動連接,且與龍門橫梁的一端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調節機構包括具有反向絲攻的與第一連接件鉸接的第一螺桿和與第二連接件鉸接的第二螺桿,第一螺桿與第二螺桿通過兩端具有相對應絲攻的調節管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帶鋸條的內側粘貼有用于增大帶鋸條與導向輪之間摩擦力的摩擦條。
進一步地,所述摩擦條的中部設有凸起,在導向輪上開有與所述凸起形狀相適應的凹槽。
進一步地,所述凸起的橫截面為D形。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的切割長度可調的龍門式棒材切割機,包括:龍門框架,具有兩個龍門立柱和連接兩個龍門立柱且可上下移動的龍門橫梁;切割機構,包括橫向設置在龍門橫梁下方且等長的第一、二支架、四個分別設置在第一、二支架兩端的導向輪、套在四個導向輪外側的帶鋸條、驅動任一導向輪轉動的切割電機和調節機構,所述第一支架包括兩端開有同軸的第一盲孔的第一連接件、兩個一端分別滑動插入到兩個第一盲孔內的第一支撐臂和位于第一連接件內用于將第一連接件與第一支撐臂連接的的第一壓簧,所述第二支架包括兩端開有同軸的第二盲孔的第二連接件、兩個一端分別滑動插入到兩個第二盲孔內的第二支撐臂和位于第二盲孔內的用于將第二連接件與第二支撐臂連接的第二壓簧,第二連接件的中部開有使第一連接件穿過的安裝孔,第一連接件的中部與第二連接件的中部通過鉸軸鉸接,所述鉸軸的上端與龍門橫梁的下端固接,第一連接件可繞所述鉸軸在安裝孔內擺動,所述第一、二支撐臂的另一端安裝有導向輪,所述調節機構用于調節第一、二支架之間的夾角;走行機構,設置在龍門立柱下端,用于驅動龍門立柱左右移動;進給機構,設置在龍門立柱上,用于驅動龍門橫梁上下移動;工作臺,位于兩個龍門立柱之間。該結構的棒材切割機,每一次切割動作可以從單根棒材上切割出兩節棒材,且切割長度可調,通過移動切割機構來進行下一次切割,切割效率較傳統的切割設備有大幅提升。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俯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切割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左視圖;
圖4為帶鋸條套在導向輪上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進給機構與龍門框架的連接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5,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切割長度可調的龍門式棒材切割機,包括:
龍門框架,具有兩個龍門立柱1和連接兩個龍門立柱1且可上下移動的龍門橫梁2;
切割機構,包括橫向設置在龍門橫梁2下方且等長的第一、二支架4、5、四個分別設置在第一、二支架4、5兩端的導向輪6、套在四個導向輪6外側的帶鋸條7、驅動任一導向輪6轉動的切割電機8和調節機構9,所述第一支架4包括兩端開有同軸的第一盲孔411的第一連接件41、兩個一端分別滑動插入到兩個第一盲孔411內的第一支撐臂43和位于第一連接件41內用于將第一連接件41與第一支撐臂43連接的的第一壓簧42,所述第二支架5包括兩端開有同軸的第二盲孔511的第二連接件51、兩個一端分別滑動插入到兩個第二盲孔511內的第二支撐臂53和位于第二盲孔511內的用于將第二連接件51與第二支撐臂53連接的第二壓簧52,第二連接件51的中部開有使第一連接件41穿過的安裝孔,第一連接件41的中部與第二連接件51的中部通過鉸軸3鉸接,所述鉸軸3的上端與龍門橫梁2的下端固接,第一連接件41可繞所述鉸軸3在安裝孔內擺動,所述第一、二支撐臂的另一端安裝有導向輪6,所述調節機構9用于調節第一、二支架4、5之間的夾角;通過調節機構9,使得帶鋸條7被張緊成具有不同寬度的矩形,從而可以切割出不同長度的棒材,在切割電機8的間接帶動下,帶鋸條7轉動,從而可以進行對棒材的切割,調節過程中,第一壓簧42和第二壓簧52可以發生彈性形變,以保證帶鋸條7始終被張緊,且張緊成矩形;
走行機構,設置在龍門立柱1下端,用于驅動龍門立柱1左右移動;
進給機構,設置在龍門立柱1上,用于驅動龍門橫梁2上下移動;
工作臺15,位于兩個龍門立柱1之間。
使用時,先通過調節機構9調節第一、二支架4、5的夾角,使得帶鋸條7被張緊成矩形,且矩形的寬度即為需要切割出的棒材的長度,然后啟動走行機構,使龍門框架左右移動,將環形的帶鋸條7左端對準第一節棒材的切割平面,然后切割電機8,切割電機8帶動導向輪6轉動,導向輪6帶動帶鋸條7轉動,接著啟動進給機構,進給機構帶動龍門橫梁2向下移動,以完成對棒材16的切割,切割完成后,控制進給機構帶動龍門橫梁2向上移動。一次切割動作完成后,控制龍門框架的移動距離,使龍門框架移動一節棒材的長度,然后進行第二次切割。在工作臺15上可以同時放置多根棒材,以提高切割效率。切割完畢后,通過機械運輸或轉運設備將切割下來的一節節棒材取走。本實用新型的切割長度可調的龍門式棒材切割機的切割效率較傳統的切割設備有大幅提高。
作為上述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走行機構包括左右緊挨布置的至少兩個走行輪10和驅動其中一個走行輪10轉動的走行電機11,在地面上可鋪設兩條平行的導軌,走行輪10在導軌上移動,所述走行電機11為伺服電機,伺服電機可以精確控制走行距離。
作為上述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進給機構包括可沿龍門立柱1上下移動的滑塊14、穿過所述滑塊14且與滑塊14螺紋配合的絲桿13和驅動絲桿13轉動的進給電機12,在龍門立柱1上開有滑槽100,所述滑塊14與滑槽100滑動連接,且與龍門橫梁2的一端連接,滑塊14與龍門橫梁2一體化設置??刂七M給電機12的轉速就可以控制帶鋸條7的切割速度。該進給機構結構簡單,調節方便。
作為上述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調節機構9包括具有反向絲攻的與第一連接件41鉸接的第一螺桿91和與第二連接件51鉸接的第二螺桿93,第一螺桿91與第二螺桿93通過兩端具有相對應絲攻的調節管92連接,第一螺桿91、第二螺桿93以及調節管92連接成一條直線,且與帶鋸條7的一天邊平行。通過轉動調節管92,可以增大或減小第一支架4和第二支架5之間的夾角,從而調節棒材的切割長度,結構簡單,調節較方便。
作為上述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導向輪6的上部輪沿設有防止帶鋸條7向上移動的擋塊61,帶鋸條7在向下切割的過程中,受到向上的反作用力,長時間工作后,帶鋸條7有可能會從導向輪6上脫離,設置擋塊61就能有效地解決該問題。
作為上述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帶鋸條7的內側粘貼有用于增大帶鋸條7與導向輪6之間摩擦力的摩擦條71,摩擦條71也成帶狀,且與帶鋸條7寬度相同,社會自摩擦條71可以防止帶鋸條7打滑。
作為上述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摩擦條71的中部設有凸起711,在導向輪6上開有與所述凸起711形狀相適應的凹槽62,帶鋸條7套在導向輪6上時,凸起711嵌入到凹槽62中。通過上述設置,既可以防止鋸條在工作時向上移動,又可以避免在非工作狀態下帶鋸條7從導向輪6上滑落。
作為上述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凸起711的橫截面為D形,結構簡答、合理。
在本申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上”、“下”、“左”、“右”所指示的方位為基于附圖1、3所示的方位,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