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半軸成型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農用拖拉機半軸成型模具。
背景技術:
隨著工業化的發展與進步,現在對于零件的生產要求越來越高,農用拖拉機作為農耕作業的重要勞動基體在農村廣泛的運用,而拖拉機半軸作為拖拉機的重要組成部分,半軸的質量影響著拖拉機的使用安全,現有的拖拉機半軸在生產的過程中步驟繁瑣,操作麻煩,而且制造質量差,還需要后續對成型半軸進行精度加工,不僅加大了制造成本,同時增加了勞動力,延長制造周期,不適合推廣和普及。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農用拖拉機半軸成型模具,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農用拖拉機半軸成型模具,包括升降裝置和擺頭,所述升降裝置設在模具本體內部,且升降裝置的頂部固定連接有推板,所述推板的頂部設有操作臺,所述操作臺的頂部外側套有護板,所述操作臺的頂部設有物料成型槽,且物料成型槽的頂部與所述擺頭貼合連接,所述擺頭的內部一側固定設有溫度傳感器,所述擺頭的內部頂端設有無線控制器,所述擺頭的內部底端設有加熱器,所述溫度傳感器和加熱器均與無線控制器電性連接,所述擺頭的頂部通過固定器固定設有擺桿,所述擺桿的端部通過擺碾器連接有驅動桿。
優選的,所述升降裝置為液壓系統控制的液壓缸和與液壓缸頂部輸出軸固定連接的伸縮桿組成。
優選的,所述擺頭為下方圓錐形,且擺頭的表面鍍有聚乙烯粉末。
優選的,所述護板為不銹鋼材料制成的基體。
優選的,所述加熱器至少對稱設有四組,且加熱器的內部設有S型發熱電阻絲。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和優點:該農用拖拉機半軸成型模具,通過護板不僅可以起到防護作用同時還可以起到對擺頭的限位作用,驅動桿帶動擺桿使錐形擺頭與物料成型槽表面貼合連接,然后操作液壓系統控制升降裝置帶動推板上推使擺頭在物料成型槽表面連續轉動實現對物料的擺碾作用,擺頭內部的加熱器可以對物料進行加熱,不僅減少操作步驟,同時還可以保證物料的可塑性,溫度傳感器可以感應擺頭的溫度,進而便于操作,無線控制器可以方便對擺頭溫度的控制,擺頭的表面鍍有聚乙烯粉末可以提升擺頭的硬度和抗腐蝕能力,該裝置結構簡單,操作方便,設計合理,節省制造步驟,提高生產質量,縮短制造周期,省時省力,減少自傲成本,適用范圍廣,有利于推廣和普及。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擺頭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升降裝置、2推板、3操作臺、4護板、5物料成型槽、6擺頭、7擺桿、8驅動桿、9溫度傳感器、10加熱器、11無線控制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圖1-2所示的一種農用拖拉機半軸成型模具, 包括升降裝置1和擺頭6,所述升降裝置1為液壓系統控制的液壓缸和與液壓缸頂部輸出軸固定連接的伸縮桿組成,所述升降裝置1設在模具本體內部,且升降裝置1的頂部固定連接有推板2,所述推板2的頂部設有操作臺3,所述操作臺3的頂部外側套有護板4,所述護板4為不銹鋼材料制成的基體,所述操作臺3的頂部設有物料成型槽5,且物料成型槽5的頂部與所述擺頭6貼合連接,所述擺頭6為下方圓錐形,且擺頭6的表面鍍有聚乙烯粉末,所述擺頭6的內部一側固定設有溫度傳感器9,所述擺頭6的內部頂端設有無線控制器11,所述擺頭6的內部底端設有加熱器10,所述加熱器10至少對稱設有四組,且加熱器10的內部設有S型發熱電阻絲,所述溫度傳感器9和加熱器10均與無線控制器11電性連接,所述擺頭6的頂部通過固定器固定設有擺桿7,所述擺桿7的端部通過擺碾器連接有驅動桿8。
該農用拖拉機半軸成型模具,通過護板4不僅可以起到防護作用同時還可以起到對擺頭6的限位作用,驅動桿8帶動擺桿7使錐形擺頭6與物料成型槽5表面貼合連接,然后操作液壓系統控制升降裝置1帶動推板2上推使擺頭6在物料成型槽5表面連續轉動實現對物料的擺碾作用,擺頭6內部的加熱器10可以對物料進行加熱,不僅減少操作步驟,同時還可以保證物料的可塑性,溫度傳感器9可以感應擺頭6的溫度,進而便于操作,無線控制器11可以方便對擺頭6溫度的控制,擺頭6的表面鍍有聚乙烯粉末可以提升擺頭的硬度和抗腐蝕能力,該裝置結構簡單,操作方便,設計合理,節省制造步驟,提高生產質量,縮短制造周期,省時省力,減少自傲成本,適用范圍廣,有利于推廣和普及。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