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鑄件生產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用于固定鑄件的夾具。
背景技術:
隨著工業化的快速發展,現代工業的生產過程中,很多都需要用到夾具,用于對待加工的鑄件進行夾緊,以保證生產質量,倘若夾具無法將待加工鑄件固定好,則在后續的加工過程中,由于外力,待加工的鑄件在夾具內出現移位,則會造成質量問題,例如尺寸出現偏差等問題,鑄件的加工精度無法得到保證,次品率高,從而大大增加制造成本。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上述問題,本發明提出一種用于固定鑄件的夾具,其結構簡單,能夠對多種形狀尺寸的鑄件進行固定,固定效果,操作簡單,且固定成本低。
實現上述技術目的,達到上述技術效果,本發明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
一種用于固定鑄件的夾具,包括矩形底座、側板、推板、氣缸、第一固定組件和第二固定組件;所述側板設于矩形底座的一端,且垂直于矩形底座設置;所述推板與側板相對設置,其與氣缸的活塞桿相連,由氣缸驅動相對于側板做往返運動;所述第一固定組件和第二固定組件相對設置,用于安裝在待固定鑄件的兩側,且第一固定組件和第二固定組件均包括固定于底座上的固定塊和設于固定塊上的旋轉螺栓,所述旋轉螺栓的運動方向與推板的運動方向垂直,且平行于矩形底座。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側板上遠離的一側設有兩個平行設置的加強板,且加強板與側板垂直相連。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加強板為三角形板。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側板上設有減重孔。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底座的頂表面為光滑平面。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固定塊上設有至少兩個旋轉螺栓。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有旋轉螺栓均處于同一水平面。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旋轉螺栓上用于與鑄件接觸的一端上設有隔墊。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
本發明的用于固定鑄件的夾具在底座的一側固定有側板,并設置了由氣缸驅動的與側板相對設置的推板,利用氣缸驅動推板帶動待加工鑄件與側板貼合,無需人工操作,特別適用于質量比較重的鑄件,大大降低了勞動強度;本發明還設置了相對設置的第一固定組件和第二固定組件,通過旋轉第一固定組件和第二固定組件上的旋轉螺栓,以實現從待加工鑄件的另外兩個相對的面進行固定,能夠對多種形狀尺寸的鑄件進行固定,操作非常方便,且固定效果好,固定成本低。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一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應用原理作詳細的描述。
如圖1所示,一種用于固定鑄件的夾具,包括矩形底座1、側板2、推板3、氣缸4、第一固定組件5和第二固定組件6;
所述側板2設于矩形底座1的一端,且垂直于矩形底座1設置;
所述推板3與側板2相對設置,其與氣缸4的活塞桿相連,由氣缸4驅動相對于側板2做往返運動;
所述第一固定組件5和第二固定組件6相對設置,用于安裝在待固定鑄件的兩側,且第一固定組件5和第二固定組件6均包括固定于底座1上的固定塊7和設于固定塊7上的旋轉螺栓8,所述旋轉螺栓8的運動方向與推板3的運動方向垂直,且平行于矩形底座。
本發明的用于固定鑄件的夾具的使用方法為:
將鑄件放置于矩形底座1上;
啟動氣缸4,利用氣缸4驅動推板3帶動鑄件向側板2運動,直到鑄件與側板2貼合;
轉動第一固定組件5和第二固定組件6上的固定螺旋,直到旋轉螺栓8的運動端與鑄件相抵,從而實現了從四個方向固定住鑄件,夾緊效果好。
在本發明的一種實施例中,為了提供本發明的穩定性,所述側板2上遠離的一側設有兩個平行設置的加強板9,且加強板9與側板2垂直相連;優選地,所述加強板9為三角形板。
在本發明的一種實施例中,為了減輕本發明的夾具的總重量,所述側板2上設有減重孔10。
在本發明的一種實施例中,為了便于移動鑄件,所述底座1的頂表面為光滑平面。
在本發明的一種實施例中,所述固定塊7上設有至少兩個旋轉螺栓8;優選地,所有旋轉螺栓8均處于同一水平面。
在本發明的一種實施例中,為了防止旋轉螺栓8過硬,對鑄件的外表面造成劃傷,所述旋轉螺栓8上用于與鑄件接觸的一端上設有隔墊11,所述隔墊優選采用橡膠墊。
綜上所述:
本發明的用于固定鑄件的夾具在底座的一側固定有側板,并設置了由氣缸驅動的與側板相對設置的推板,利用氣缸驅動推板帶動待加工鑄件與側板貼合,無需人工操作,特別適用于質量比較重的鑄件,大大降低了勞動強度;本發明還設置了相對設置的第一固定組件和第二固定組件,通過旋轉第一固定組件和第二固定組件上的旋轉螺栓,以實現從待加工鑄件的另外兩個相對的面進行固定,操作非常方便,且固定效果好,固定成本低。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發明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范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