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龍門加工中心,特別涉及一種多軸使用的龍門加工中心。
背景技術:
龍門加工中心是指主軸軸線與工作臺垂直設置的加工中心,主要適用于加工大型零件;主要由工作臺、龍門、滑枕、刀庫、數控系統一系列的結構構成,龍門加工中心的工作臺基本上是長方形的;工作臺、床身、立柱、橫梁和滑枕等大鑄件采用鑄鐵或者焊接件,鑄件內腔系蜂巢式復合排列結構,設計先進,均經時效及二次回火處理,消除殘留內應力使材質穩定,確保工件加工精度的穩定及機床壽命。
在現有的龍門加工中心中,在龍門加工中心的多軸使用的范圍性以及便捷性上依然存在很多不足,大部分龍門加工中心都不是多軸結構的,穩定性功能差,在對大型物件進行加工的時候震動感會比較大,這會讓加工產品的精確度降低,降低了工作效率。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多軸使用的龍門加工中心,可以有效的提高龍門加工中心的功能性,具有一定的升穩定性功能,可以讓加工產品的精確度在比較穩定的范圍內,提升便捷性以及工作效率。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本發明一種多軸使用的龍門加工中心,包括龍門加工中心本體,所述龍門加工中心本體的底部設置有減震墊圈,所述減震墊圈的頂部設置有z軸,所述z軸的一側設置有工作臺,所述工作臺的一側設置有減震膠墊,所述減震膠墊的頂部設置有b軸,所述工作臺的頂部設置有傾斜軸,所述傾斜軸的頂部設置有x軸,所述x軸的一側設置有y軸,所述y軸的一側設置有主軸箱,所述主軸箱的頂部設置有壓板,所述壓板的頂部設置有滑枕。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滑枕通過壓板與主軸箱固定連接。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減震膠墊與b軸固定連接。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x軸與y軸固定連接,所述傾斜軸與x軸固定連接。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z軸與工作臺固定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發明是一種多軸使用的龍門加工中心,可以有效的提高龍門加工中心的功能性,具有一定的升穩定性功能,可以讓加工產品的精確度在比較穩定的范圍內,提升便捷性以及工作效率。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發明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發明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中:1、龍門加工中心本體;2、主軸箱;3、y軸;4、傾斜軸;5、z軸;6、減震墊圈;7、工作臺;8、b軸;9、壓板;10、滑枕;11、x軸;12、減震膠墊。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本發明提供一種多軸使用的龍門加工中心,包括龍門加工中心本體1,龍門加工中心本體1的底部設置有減震墊圈6,減震墊圈6的頂部設置有z軸5,z軸5的一側設置有工作臺7,工作臺7的一側設置有減震膠墊12,減震膠墊12的頂部設置有b軸8,工作臺7的頂部設置有傾斜軸4,傾斜軸4的頂部設置有x軸11,x軸11的一側設置有y軸3,y軸3的一側設置有主軸箱2,主軸箱2的頂部設置有壓板9,壓板9的頂部設置有滑枕10。
進一步的,滑枕10通過壓板9與主軸箱2固定連接,這樣滑枕10通過壓板9夾緊在主軸箱2上,這樣的話滑枕10的截面積大。
減震膠墊12與b軸8固定連接,這樣可以減少b軸8在工作的時候產生的震動,更加穩定。
x軸11與y軸3固定連接,傾斜軸4與x軸11固定連接,固定連接關系使x軸、y軸和傾斜軸4在工作時更加穩定,不會產生傾斜或者晃動的情況。
z軸5與工作臺7固定連接,這樣工作臺7和z軸5在工作時可以相互依賴增加穩定性。
具體的,本發明在使用的時候,可通過打開該設備進行工作,因為工作臺7、床身、立柱、橫梁和滑枕等大鑄件采用鑄鐵或者焊接件,鑄件內腔系蜂巢式復合排列結構,設計先進,均經時效及二次回火處理,消除殘留內應力使材質穩定,確保工件加工精度的穩定及機床壽命;減震膠墊12與b軸8固定連接,因為減震膠墊12的特點是既有高彈態又有高黏態,其主要材質是橡膠,橡膠的彈性是由其卷曲分子構象的變化產生的,橡膠分子間相互作用會妨礙分子鏈的運動,又表現出黏性特點,以致應力與應變往往處于不平衡狀態,橡膠材料呈現出獨特的黏彈性能,使得它具有良好的減震、隔音和緩沖性能,這樣的話可以減少b軸8在工作的時候產生的震動,讓機器更加穩定;x軸11、y軸、傾斜軸4、z軸5和b軸8這多軸綜合的配合,讓機器更加穩定和順暢,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的效率。
該設備不僅僅可以有效的提高龍門加工中心的功能性,而且龍門加工中心本體1的底部設置的減震墊圈6和b軸8的底部設置的減震膠墊12與讓機器具有一定的升穩定性功能,這樣可以讓加工產品的精確度在比較穩定的范圍內,提升了便捷性以及工人的工作效率。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