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轉爐煉鋼生產擋渣設備領域,具體地,涉及一種擋渣車精準投放擋渣錐的定位裝置。
背景技術:
在轉爐煉鋼出鋼過程中,使用擋渣車運載擋渣錐,將擋渣錐投入到出鋼口中,起到擋渣效果?,F有技術的設計采用固定限位,在擋渣車運行軌道上焊接固定擋板,擋渣車車輪遇擋板后停止,此時擋渣錐正好處于出鋼口正上方,投入擋渣錐正好堵住出鋼口。
但是隨著爐齡的增加,出鋼口位置不斷后移。每次更換出鋼口的位置也不完全一致。出鋼口位置發生了變化,但擋渣錐投放點并未改變,所以經常出現投入的擋渣錐偏離出鋼口的情況,起不到擋渣效果。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擋渣車精準投放擋渣錐的定位裝置,該定位裝置能夠準確調節調節擋渣車的??课恢貌⒕珳释斗艙踉F,能夠實現很好的擋渣效果。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擋渣車精準投放擋渣錐的定位裝置,定位裝置包括滑套、止擋塊、固定塊和距離調節機構,滑套套于軌道上且滑套能夠沿著軌道往復運動,止擋塊固設于所述滑套上以阻擋位于軌道上的擋渣車的運動,固定塊位于軌道的端部,固定塊與止擋塊之間設置有距離調節機構以調節止擋塊距離固定塊的長度。
其中,止擋塊與固定塊之間設置有連桿,連桿的端部貫穿所述固定塊并延伸至固定塊的外部以與驅動單元相連接。
優選地,連桿為螺桿,驅動單元為電機。
優選地,連桿為伸縮桿,驅動單元為液壓泵或氣泵。
優選地,固定塊與驅動單元之間設置有墊片。
優選地,軌道的兩側的側壁向內凹陷形成有固定槽,固定槽內嵌設有滾珠且滾珠能夠與滑套的內壁相接觸。
根據上述技術方案,本發明將包括滑套、止擋塊、固定塊和距離調節機構組成的定位裝置用于擋渣車精準投放擋渣錐;滑套套于軌道上且滑套能夠沿著軌道往復運動,止擋塊固設于滑套上以阻擋位于軌道上的擋渣車的運動,固定塊位于軌道的端部,固定塊與止擋塊之間設置有距離調節機構以調節止擋塊距離固定塊的長度;在使用擋渣車精準投放擋渣錐之前,先根據實際的鋼口距離擋渣車的距離,通過距離調節機構調節好止擋塊的位置并固定好,當擋渣車車輪子碰到止擋塊后立即停止運動并投放擋渣錐至鋼口。
本發明的其他特征和優點將在隨后的具體實施方式部分予以詳細說明。
附圖說明
附圖是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下面的具體實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釋本發明,但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定位裝置的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
1、軌道 2、滑套
3、止擋塊 4、固定塊
5、驅動單元 6、連桿
7、墊片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詳細說明。應當理解的是,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
在本發明中,在未作相反說明的情況下,“上、下、左、右、內、外”等包含在術語中的方位詞僅代表該術語在常規使用狀態下的方位,或為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的俗稱,而不應視為對該術語的限制。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擋渣車精準投放擋渣錐的定位裝置,如圖1所示,該定位裝置包括滑套2、止擋塊3、固定塊4和距離調節機構,滑套2套于軌道1上且滑套2能夠沿著軌道1往復運動,止擋塊3固設于滑套2上以阻擋位于軌道1上的擋渣車的運動,固定塊4位于軌道1的端部,固定塊4與止擋塊3之間設置有距離調節機構以調節止擋塊3距離固定塊4的長度。
隨著爐齡的增加,出鋼口位置不斷后移或者更換出鋼口的位置的情況下,出鋼口的位置發生了變化并不完全一致;但原本使用的擋渣車的位置即擋渣錐投放點并未改變,所以經常會出現投入的擋渣錐偏離出鋼口的情況,起不到擋渣效果。而本發明提供的定位裝置,通過在擋渣車的軌道1上設置了能夠沿著軌道1往復運動的滑套2,而設置在滑套2上的止擋塊3可以隨著滑套2的運動而改變位置。在確定了精確的擋渣錐投放點之后,通過調節并重新固定滑套2上的止擋塊3的位置,進而使得止擋塊3可以準確的擋住擋渣車在軌道1的運動,并進行擋渣錐的投放。
其中,對止擋塊3位置的調節是通過距離調節機構以及固定塊4的固定協同作用進行的:止擋塊3與固定塊4之間設置有連桿6,連桿6的端部貫穿固定塊4并延伸至固定塊4的外部以與驅動單元5相連接。為了使得距離調節結構操作簡單、方便,連桿6可以選擇螺桿,驅動單元5為電機;連桿6還可以為伸縮桿,對應的驅動單元5為液壓泵或氣泵。在確定了具體的擋渣車的停靠位置以后,啟動電機控制螺桿調節好止擋塊3的位置并固定好,進而擋渣車即可以在準確的投放點進行擋渣錐的投放。另外,這里的驅動單元5為液壓泵或氣泵時,連桿6可以為伸縮桿。固定塊4與驅動單元5之間設置有墊片7,可以防止長期的使用調節機構造成了調節不靈敏,以及在止擋塊3阻擋擋渣車的時候給予一定的緩沖作用。
在本發明中,為了使得止擋塊3得位置調節起來更容易進行,軌道1的兩側的側壁向內凹陷形成有固定槽,固定槽內嵌設有滾珠且滾珠能夠與滑套3的內壁相接觸。
以上結合附圖詳細描述了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但是,本發明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中的具體細節,在本發明的技術構思范圍內,可以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多種簡單變型,這些簡單變型均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在上述具體實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個具體技術特征,在不矛盾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任何合適的方式進行組合,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本發明對各種可能的組合方式不再另行說明。
此外,本發明的各種不同的實施方式之間也可以進行任意組合,只要其不違背本發明的思想,其同樣應當視為本發明所公開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