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全自動內孔拋光機,包括固定裝置以及設置于固定裝置兩端的拋光裝置,所述拋光裝置包括拋光機架,所述拋光機架上設有滑軌以及位于滑軌上滑動的拋光組件,所述拋光組件由多組拋光電機以及由拋光電機帶動旋轉的拋光軸構成;所述固定裝置包括固定機架以及位于固定機架上若干組用于放置鋼管的夾具,所述夾具包括下夾具以及可垂直升降的上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機架底部的四個角落設有多組高度調節機構,所述高度調節機構.包括蝸輪傳動軸以及通過蝸輪傳動軸帶動實現上升下降的傳動絲桿,所述傳動絲桿與固定機架相連,所述固定機架寬度方向的兩個高度調節機構的蝸輪傳動軸之間通過連接套相連,以控制固定機架寬度方向的兩個傳動絲桿的同步升降;所述固定機架沿長度方向上呈間隔設置至少一對鋼管抬升機構,所述鋼管抬升機構包括與固定機架連接的抬升氣缸以及通過抬升氣缸實現上下運動的抬升料架,所述抬升料架上設有橫向送料氣缸以及可朝固定機架寬度方向滑動的送料架,所述送料架由橫向送料氣缸控制滑動;所述拋光裝置朝向固定裝置的一端設有固定式導向機構,所述拋光組件位于拋光機架上相對于固定式導向機構的一端,所述拋光組件與固定式導向機構之間設有可沿滑軌滑動的移動式導向機構,所述移動式導向機構包括移動固定架以及設置于移動固定架上的若干組上導輪及下導輪,所述拋光軸從上導輪與下導輪之間穿過,所述上導輪與下導輪的外圓表面設有與拋光軸相切以此限制拋光軸徑向晃動的環形凹槽,所述上導輪與下導輪跟拋光裝置的拋光軸數量呈等數設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全自動內孔拋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調節機構下方設有底座,所述蝸輪傳動軸上設有手輪。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全自動內孔拋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抬升料架設置于抬升氣缸上,所述抬升料架上還設有滑動機構,所述送料架設置于滑動機構上滑動。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全自動內孔拋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送料架抬升時高度高于下夾具且低于上夾具,所述送料架降低時高度低于下夾具。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全自動內孔拋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機架側面設有上料架,所述送料架朝上料架的一側滑動實現鋼管的送出與放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全自動內孔拋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固定架上設有導輪調節孔,所述上導輪與下導輪之間的中心距通過導輪調節孔調節。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全自動內孔拋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式導向機構與拋光機架呈固定連接,所述固定式導向機構包括固定架以及設置于固定架上的若干組上固定導輪及下固定導輪,所述拋光軸從上固定導輪與下固定導輪之間穿過且延伸至拋光機架外側,所述上固定導輪與下固定導輪的外圓表面設有與拋光軸相切以此限制拋光軸徑向晃動的環形凹槽。
8.根據權利要求1或7所述的一種全自動內孔拋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上設有固定導輪孔,所述上固定導輪與下固定導輪之間的中心距通過固定導輪孔調節。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全自動內孔拋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式導向機構上設有柔性連接件,所述柔性連接件分別連接于移動式導向機構及拋光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