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鑄造用涂料技術,具體為一種覆膜砂殼型鑄造碳鋼用涂料配方及制備工藝。
背景技術:
目前覆膜砂殼型鑄造工藝,主要材質是球鐵,在碳鋼方面還未設計,比起熔模鑄造工藝其主要優勢是生產周期短、產品無變形、制造成本低等。所以公司在開發汽車鑄鋼材質零部件使用覆膜砂殼型鑄造工藝。面臨主要問題是:表面結疤,產品100%返修。覆膜砂殼型鑄造專用涂料價格昂貴,并且無法有效解決表面結疤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覆膜砂殼型鑄造碳鋼用涂料配方,按照重量分數由如下原料組成:
硅溶膠1000份-1200份、石英粉800-900份、膨潤土50-60份。
優選的,按照重量分數由如下原料組成:
硅溶膠1000份、石英粉800、膨潤土50。
優選的,按照重量分數由如下原料組成:
硅溶膠1100份、石英粉850份、膨潤土55份。
優選的,按照重量分數由如下原料組成:
硅溶膠1200份、石英粉900份、膨潤土60份。
另外本發明還設計了一種覆膜砂殼型鑄造碳鋼用涂料的制備工藝,首先按照上述配方配采用熔模鑄造工藝制成6-8s粘度值涂料,然后用小型l型攪拌缸攪拌12-14小時得到成品。
優選的,所述原料的比例為硅溶膠:石英粉:膨潤土=1:0.8:0.05。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借助熔模鑄造工藝優勢,以其硅溶膠為載液,石英粉為耐火粉料,加入懸浮劑膨潤土攪配制成涂料,以刷涂或噴涂方式在殼型內腔表面進行涂料處理,使用后產品表面結疤消除。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1:
本發明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覆膜砂殼型鑄造碳鋼用涂料配方,按照重量分數由如下原料組成:
硅溶膠1000份、石英粉800、膨潤土50。
其制備工藝,首先按照上述配方配采用熔模鑄造工藝制成6s粘度值涂料,然后用小型l型攪拌缸攪拌12小時得到成品。
所述原料的比例為硅溶膠:石英粉:膨潤土=1:0.8:0.05。
實施例2:
本發明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覆膜砂殼型鑄造碳鋼用涂料配方,按照重量分數由如下原料組成:
硅溶膠1100份、石英粉850份、膨潤土55份。
其制備工藝,首先按照上述配方配采用熔模鑄造工藝制成7s粘度值涂料,然后用小型l型攪拌缸攪拌13小時得到成品。
所述原料的比例為硅溶膠:石英粉:膨潤土=1:0.8:0.05。
實施例3:
本發明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覆膜砂殼型鑄造碳鋼用涂料配方,按照重量分數由如下原料組成:
硅溶膠1200份、石英粉900份、膨潤土60份。
其制備工藝,首先按照上述配方配采用熔模鑄造工藝制成8s粘度值涂料,然后用小型l型攪拌缸攪拌14小時得到成品。
所述原料的比例為硅溶膠:石英粉:膨潤土=1:0.8:0.05。
本發明借助熔模鑄造工藝優勢,以其硅溶膠為載液,石英粉為耐火粉料,加入懸浮劑膨潤土攪配制成涂料,以刷涂或噴涂方式在殼型內腔表面進行涂料處理,使用后產品表面結疤消除。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