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蔬菜栽培領域,尤其是栽培基質領域,具體為一種通用型栽培有機基質。
背景技術:
栽培基質是指能夠替代土壤環境而固定植物根系的固體基質,栽培基質能夠提供作物機械支持和營養物質供應的固體介質。普通常用無機的栽培基質有蛭石、珍珠巖、巖棉、沙、聚氨酯等;有機基質有泥炭、稻殼炭、樹皮等。蔬菜基質栽培技術以其省工省力、省水省肥、優質高效、環保少污染以及避免連作障礙等優點正逐漸被廣大菜農所認可。但存在保水不佳,營養成分釋放過快、抗病能力弱的缺點。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設計了一種通用型栽培有機基質,具有保水性能佳、營養豐富且穩定釋放、抗病能力強等特點。該通用型栽培有機基質是采用以下方案實現的:
一種通用型栽培有機基質,其特征在于:按質量百分含量計算,基質的組成成分為:椰粉30-35%,菌渣30-35%,海蠣殼粉10-15%,養殖墊料20-25%。
進一步地,一種通用型栽培有機基質,其特征在于:按質量百分含量計算,基質的組成成分為,椰粉30-35%,菌渣25-28%,海蠣殼粉10-15%,茶葉細粉5-7%,養殖墊料20-25%。
優選地,所述椰粉為椰殼粉,粒度為0.1-0.3cm。
優選地,所述海蠣殼粉的粒度為0.1-0.3cm。
優選地,所述通用型栽培有機基質的制作步驟包括:
(1)將椰殼抽絲破碎,篩分,選取粒度為0.1-0.3cm的碎屑為椰粉料,將上述椰粉料進行洗鹽處理,然后加水保持濕潤,堆放發酵腐熟,制成椰粉;
(2)取木腐型食用菌的廢棄料,即食用菌收獲后殘留的培養基廢棄物,添加益生菌,加水保持濕潤,堆放發酵腐熟,制作菌渣;
(3)取海蠣殼,洗凈,破碎,篩分,選取粒度為0.1-0.3cm的碎屑作為海蠣殼粉;
(4)收集干燥的泡過的茶葉廢渣,用研磨機研磨成150-200目的細粉,加水保持濕潤,堆放發酵腐熟,制作成茶葉細粉;
(5)取養殖墊料,加水保持濕潤,堆放發酵腐熟,制作墊料;
(6)將上述椰粉、菌渣、海蠣殼粉、茶葉細粉、墊料,按一定量的配比混合均勻,送入造型機,壓制成型。
優選地,所述益生菌包括放線菌、固氮菌、解磷菌、解鉀菌、乳酸菌、酵母菌、哈次木霉菌中的任意一種或幾種組成。
優選地,所述的養殖墊料是采用微生物零排放發酵床法的養殖場生產的固體廢棄物,主要原料是谷殼、椰纖維的混合墊料,其中含有淡紫擬青霉、無致病力的尖孢鐮刀菌兩種生防菌。
優選地,所述椰粉、菌渣、海蠣殼粉、茶葉細粉、墊料的發酵時間均為30-60天,發酵時的含水量均為40-60%。
本發明所述的一種通用型栽培有機基質,具有以下優點:
1、具有較強的保水性能。本發明中,茶葉細粉吸濕性好,能夠提高基質的保水性能,起到保水劑的效果;菌渣和墊料具有大量的木質素和纖維素,也具有質地疏松的特質,具有良好的透水透氣性,能夠為植物提供良好的種植條件。
2、透氣性能好,基質整體均衡度高。墊料中含有的椰纖維,有助于增強基質組分間的交聯,提高基質內部的連接強度,便于根系固定;海蠣殼粉的支撐強度更好,但其縫隙較大,一般不利于保水,而茶葉細粉的添加能夠很好的彌補海蠣殼粉之間的縫隙,使得整個基質的透氣保水的均衡度達到較佳的水平。
3、具有豐富的營養價值。本發明中的有機基質中,椰粉具有較高的磷元素和鉀元素含量,茶葉細粉含有較高的氮元素,而墊料具有大量的有機質和豐富的氮元素、磷元素、鉀元素,菌渣內含豐富的菌絲和蛋白質的同時,還有豐富的鈣元素、磷元素、鉀元素,以及多種微量元素。因此,本發明的的有機基質不僅提供了大量碳氫化合物、纖維素等有機營養,而且提供了充分的無機營養,具有豐富營養價值,無需額外施用其他肥料。
4、營養成分穩定釋放。傳統的土壤培養需要定期施肥,需要控制好所施肥料的濃度,否則容易造成燒苗。而本申請的基質中的菌渣含有益生菌,能夠隨著發酵不斷產生代謝產物,這些代謝產物含有豐富的氮、磷、鉀,能夠為植物提供營養,且隨著益生菌的生長緩慢而穩定的釋放,起到類似緩釋劑的效果,能夠保證植物在生長前期和后期均有充足的養分,無需施肥就可以保證基質中含有穩定含量的生物肥料,為植物提供充足養分的同時避免燒苗的情況,方便省心。
5、抗病能力強。本發明的墊料中含有的淡紫擬青霉、無致病力的尖孢鐮刀菌,是一類生防菌,淡紫擬青霉具有強大的殺滅線蟲的生防能;無致病力的尖孢鐮刀菌對真菌具有很強的抑制作用;這些生防菌能夠有效抑制基質中的病原菌,減少植物染病的幾率,促進植物健康生長。
6、具有合適的pH值。椰粉、椰殼料、墊料pH為酸性,茶葉細粉、海蠣殼粉、菌渣pH值則顯堿性,通過適當的配比,可以使基質的pH值穩定在適合植物生長的5.5-6.5范圍內。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實施例1
一種通用型栽培有機基質,按質量百分含量計算,基質的組成成分為,椰粉32.5%,菌渣32.5%,海蠣殼粉12.5%,養殖墊料22.5%。
其制作步驟包括:
(1)將椰殼抽絲破碎,篩分,選取粒度為0.1-0.3cm的碎屑為椰粉料,將上述椰粉料進行洗鹽處理,然后加水保持濕潤,堆放發酵腐熟,制成椰粉;
(2)取木腐型食用菌的廢棄料,即食用菌收獲后殘留的培養基廢棄物,添加固氮菌、乳酸菌、解磷菌,加水保持濕潤,堆放發酵腐熟,制作菌渣;
(3)取海蠣殼,沖洗,用0.1%的高錳酸鉀浸泡消毒后,破碎,篩分,選取粒度為0.1-0.3cm的碎屑作為海蠣殼粉;
(4)收集干燥的泡過的茶葉廢渣,用研磨機研磨成150-200目的細粉,加水保持濕潤,堆放發酵腐熟,制作成茶葉細粉;
(5)取養殖墊料,加水保持濕潤,堆放發酵腐熟,制成墊料;
(6)將上述椰粉、菌渣、海蠣殼粉、茶葉細粉、墊料,按上述的質量配比混合均勻,送入造型機,壓制成型。
上述的椰粉、菌渣、海蠣殼粉、茶葉細粉、墊料的發酵時間均為30天,發酵時的含水量均為40%。
實施例2
一種通用型栽培有機基質,按質量百分含量計算,基質的組成成分為,椰粉30%,菌渣25%,海蠣殼粉15%,茶葉細粉5%,養殖墊料25%。
其制作步驟包括:
(1)將椰殼抽絲破碎,篩分,選取粒度為0.1-0.3cm的碎屑為椰粉料,將上述椰粉料進行洗鹽處理,然后加水保持濕潤,堆放發酵腐熟,制成椰粉;
(2)取木腐型食用菌的廢棄料,即食用菌收獲后殘留的培養基廢棄物,添加固氮菌、乳酸菌、解磷菌,加水保持濕潤,堆放發酵腐熟,制作菌渣;
(3)取海蠣殼,沖洗,用0.1%的高錳酸鉀浸泡消毒后,破碎,篩分,選取粒度為0.1-0.3cm的碎屑作為海蠣殼粉;
(4)收集干燥的泡過的茶葉廢渣,用研磨機研磨成150-200目的細粉,加水保持濕潤,堆放發酵腐熟,制作成茶葉細粉;
(5)取養殖墊料,加水保持濕潤,堆放發酵腐熟,制成墊料;
(6)將上述椰粉、菌渣、海蠣殼粉、茶葉細粉、墊料,按上述的質量配比混合均勻,送入造型機,壓制成型。
上述的椰粉、菌渣、海蠣殼粉、茶葉細粉、墊料的發酵時間均為45天,發酵時的含水量均為50%。
實施例3
一種通用型栽培有機基質,按質量百分含量計算,基質的組成成分為,椰粉32.5%,菌渣26.5%,海蠣殼粉12.5%,茶葉細粉6%,養殖墊料22.5%。
其制作步驟包括:
(1)將椰殼抽絲破碎,篩分,選取粒度為0.1-0.3cm的碎屑為椰粉料,將上述椰粉料進行洗鹽處理,然后加水保持濕潤,堆放發酵腐熟,制成椰粉;
(2)取木腐型食用菌的廢棄料,即食用菌收獲后殘留的培養基廢棄物,添加固氮菌、乳酸菌、解磷菌,加水保持濕潤,堆放發酵腐熟,制作菌渣;
(3)取海蠣殼,沖洗,用0.1%的高錳酸鉀浸泡消毒后,破碎,篩分,選取粒度為0.1-0.3cm的碎屑作為海蠣殼粉;
(4)收集干燥的泡過的茶葉廢渣,用研磨機研磨成150-200目的細粉,加水保持濕潤,堆放發酵腐熟,制作成茶葉細粉;
(5)取養殖墊料,加水保持濕潤,堆放發酵腐熟,制成墊料;
(6)將上述椰粉、菌渣、海蠣殼粉、茶葉細粉、墊料,按上述的質量配比混合均勻,送入造型機,壓制成型。
上述的椰粉、菌渣、海蠣殼粉、茶葉細粉、墊料的發酵時間均為30天,發酵時的含水量均為40%。
實施例4
一種通用型栽培有機基質,按質量百分含量計算,基質的組成成分為,椰粉35%,菌渣28%,海蠣殼粉10%,茶葉細粉7%,養殖墊料20%。
其制作步驟包括:
(1)將椰殼抽絲破碎,篩分,選取粒度為0.1-0.3cm的碎屑為椰粉料,將上述椰粉料進行洗鹽處理,然后加水保持濕潤,堆放發酵腐熟,制成椰粉;
(2)取木腐型食用菌的廢棄料,即食用菌收獲后殘留的培養基廢棄物,添加固氮菌、乳酸菌、解磷菌,加水保持濕潤,堆放發酵腐熟,制作菌渣;
(3)取海蠣殼,沖洗,用0.1%的高錳酸鉀浸泡消毒后,破碎,篩分,選取粒度為0.1-0.3cm的碎屑作為海蠣殼粉;
(4)收集干燥的泡過的茶葉廢渣,用研磨機研磨成150-200目的細粉,加水保持濕潤,堆放發酵腐熟,制作成茶葉細粉;
(5)取養殖墊料,加水保持濕潤,堆放發酵腐熟,制成墊料;
(6)將上述椰粉、菌渣、海蠣殼粉、茶葉細粉、墊料,按上述的質量配比混合均勻,送入造型機,壓制成型。
上述的椰粉、菌渣、海蠣殼粉、茶葉細粉、墊料的發酵時間均為60天,發酵時的含水量均為60%。
實施例5
實驗:將含有生防菌的養殖墊料和不含生防菌的養殖墊料進行對比試驗。對同一環境下不同基質長出的黃瓜、生菜、豆角植株的患病率進行統計,結果顯示:與普通的栽培基質相比,使用含有生防菌的基質栽培的黃瓜、生菜、豆角植株的患病率降低了20.1%、19.9%和23.5%,且長勢較好。可見,本發明的有機基質抗病能力強,能夠減少所栽培植物的患病幾率,促使植物健康成長。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