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有機物料發酵系統,其特征在于:
包括發酵區和翻拋機,
所述發酵區設置有多條發酵槽;每條發酵槽的長度為翻拋機每次作業時移動物料的距離的n倍,2≤n≤10;多條發酵槽劃分為N組發酵槽組,N>1;
所述翻拋機適于在每條發酵槽的上方進行翻拋作業,每條發酵槽包括進料端口和出料端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物料發酵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發酵系統還包括小車,所述小車包括移行出料車和/或進料車,并適于移動至每條發酵槽的進料端口和/或出料端口并與之對接;
所述移行出料車用于運送所述翻拋機至所述出料端口和/或把熟料從所述出料端口運走;
所述進料車用于把生料運送至所述進料端口;
所述翻拋機適于把與所述進料端口對接的進料車上的生料翻拋至發酵槽,和/或適于把發酵槽出料端的熟料翻拋至與所述出料端口對接的移行出料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有機物料發酵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料車與所述進料端口對接后所述翻拋機能夠運行到所述進料車上。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有機物料發酵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移行出料車與所述出料端口對接后所述翻拋機能夠從所述移行出料車上運行到發酵槽上或者從發酵槽上運行到所述移行出料車上。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有機物料發酵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系統包括網絡式分布在發酵槽周圍的小車軌道,所述小車適于運行在所述小車軌道上。
6.根據權利要求2或5所述的有機物料發酵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系統還包括配料裝料區、熟料區和小車存放區,所述配料裝料區用于存放和向所述進料車配給至少一種原材料;熟料區用于接收和處理移行出料車運送的熟料;小車存放區用于存放和檢修所述小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有機物料發酵系統,其特征在于:配料裝料區包括多個原材料分區,各個原材料分區分別存放不同的原材料。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有機物料發酵系統,其特征在于:各個原材料分區適于同時向一輛所述進料車配給原材料。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有機物料發酵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系統包括網絡式分布在發酵槽周圍的小車軌道,所述小車適于運行在所述小車軌道上。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有機物料發酵系統,小車包括物料箱,
所述物料箱的腔體的橫截面與發酵槽的腔體的橫截面在形狀和大小上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