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有機物料發酵的運料-出料-進料系統,用于發酵槽的進料和/或出料及生料和/或熟料的運送,其特征在于:
包括翻拋機和小車,所述小車包括移行出料車和/或進料車,并適于移動至每條發酵槽的進料端口和/或出料端口并與之對接;
所述移行出料車用于運送所述翻拋機至所述出料端口和/或把熟料從所述出料端口運走;
所述進料車用于把生料運送至所述進料端口;
所述翻拋機適于把與所述進料端口對接的進料車上的生料翻拋至發酵槽,和/或適于把發酵槽出料端的熟料翻拋至與所述出料端口對接的移行出料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物料發酵的運料-出料-進料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料車與所述進料端口對接后所述翻拋機能夠運行到所述進料車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物料發酵的運料-出料-進料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移行出料車與所述出料端口對接后所述翻拋機能夠從所述移行出料車上運行到發酵槽上或者從發酵槽上運行到所述移行出料車上。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有機物料發酵的運料-出料-進料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小車上設置有物料箱,所述物料箱的一側為料口,所述料口與所述進料端口和/或出料端口匹配;所述物料箱能夠與所述發酵槽連接,連接時,所述料口與所述進料端口或出料端口相連,所述翻拋機作業的范圍包括所述發酵槽之內和與所述發酵槽連接后的所述物料箱之內。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有機物料發酵的運料-出料-進料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翻拋機運行于翻拋機軌道,所述翻拋機軌道包括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述翻拋機運行在第一部分時,所述翻拋機運行在所述發酵槽的上方;所述翻拋機運行在第二部分時,所述翻拋機運行在所述物料箱的上方。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有機物料發酵的運料-出料-進料系統,其特征在于:設定所述發酵槽的進料端口朝向出料端口的方向為前后方向,所述翻拋機軌道的第一部分設置在所述發酵槽的左右側壁的上端;所述翻拋機軌道的第二部分設置在所述物料箱的左右側壁的上端;所述物料箱與所述發酵槽連接時,所述翻拋機軌道的第一部分與所述翻拋機軌道的第二部分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有機物料發酵的運料-出料-進料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料口設置有堵板;所述小車運送物料時,所述堵板封堵所述料口;所述小車與所述物料槽連接時,所述堵板從所述料口移開。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有機物料發酵的運料-出料-進料系統,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發酵槽的長度方向上,所述物料箱的腔體的橫截面與所述發酵槽的腔體的橫截面在形狀和大小上一致。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有機物料發酵的運料-出料-進料系統,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發酵槽的長度方向上,所述物料箱的長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翻拋機每次作業時移動物料的距離。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物料發酵的運料-出料-進料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系統包括配料裝料區,所述配料裝料區包括多個原材料分區,各個所述原材料分區分別存放不同的原材料;所述進料車適于移動至各個所述原材料分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