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熱彎機部分結構,具體涉及一種熱彎機的上加熱板調水平結構。
背景技術:
隨著工業水平的進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3d曲面玻璃在建筑、民用等領域的應用越來越廣泛。3d曲面玻璃通常采用的制備方法是在熱彎機中將平板玻璃裝在模具中,使其受熱軟化,在一定壓力下彎曲成型,再經退火制成成品玻璃。隨著曲面玻璃應用范圍的擴大,人們對熱彎玻璃的性能等也會提出更高的要求,熱彎玻璃行業間的競爭將會越來越激烈。提高熱彎玻璃質量、降低成本是每個企業生存的必然選擇。
玻璃熱彎是通過向連接加熱板的主軸對模具施壓,進而使玻璃在軟化溫度下成型。上加熱板水平性對于熱彎玻璃的質量有很大的影響。如果上加熱板在下壓過程中不水平,會導致模具兩側合模高度不同,玻璃片兩側或四側變形量不一致的問題出現,曲面玻璃的成型質量下降,成品率降低。目前,熱彎機常存在因壓制過程水平性不好的問題導致的玻璃變形量一致性差、玻璃成品率低、甚至模具破損等問題。因此,為保證熱彎玻璃的質量,必須保證上加熱板在下壓過程時的水平。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主要針對傳統玻璃熱彎機成型玻璃變形量一致性差、玻璃成品率低等問題,提出了一種熱彎機的上加熱板水平調節結構。
本發明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熱彎機包括熱彎機成型腔、上加熱板、陶瓷隔熱法蘭盤、上加熱板水平調節結構和主軸,熱彎機成型腔包括預熱工位、成型工位與緩冷工位,通過主軸帶動上加熱板,上加熱板水平調節結構包括不銹鋼固定板、調節螺栓和定位腳座,不銹鋼固定板與主軸連接,并作為四根調節螺栓的支撐端及調節端,通過四根調節螺栓及定位腳座來連接上加熱板,調節螺栓與定位腳座均為球面接觸,定位腳座的球面半徑大于調節螺栓底端的球面半徑,主軸與陶瓷隔熱法蘭盤連接,不銹鋼固定板與主軸連接,陶瓷隔熱法蘭盤下部連接上加熱板。
本發明還有這樣一些特征:
1、所述的主軸與陶瓷隔熱法蘭盤接觸部位為球頭結構,主軸采用不銹鋼材料,底端為拋光球面,陶瓷隔熱法蘭盤中間開有圓孔,內置金屬或陶瓷材質球頭墊,主軸底端與球頭墊為球面接觸;球頭墊的球面半徑大于主軸底端球面半徑,主軸底部球頭結構設置有活動空隙。
2、所述的不銹鋼固定板兩端開有調節螺栓的螺孔,作為調節螺栓的支撐端及調節端;調節螺栓底部與定位腳座連接,通過調整四根調節螺栓的固定長度調節上加熱板的水平。
本發明整體采用主軸球頭結構與輔助調水平結構相配合來完成上加熱板的水平調節。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有:
1、各工位主軸下部為球頭結構,該球頭結構可利用上加熱板的自身重力,在主軸下降,上加熱板與模具接觸壓片過程中自動找平,保證壓片過程中上加熱板的水平,使玻璃片在壓型過程中兩邊或四邊的變形量一致。
2、主軸球頭結構中球頭墊進行拋光處理,且中心開有一定尺寸的圓孔,大大增加了主軸自找平動作的靈活性。
3、主軸底端球頭半徑小于球頭墊球面半徑,這樣增大了主軸球頭活動空間及運動的靈活性。
4、輔助調水平結構可在主軸受其他外力影響下降過程受阻時,利用上加熱板自身重力找平能力減弱時,輔助進行上加熱板的水平性進行調整,該結構由于調節螺栓與定位腳座底部接觸面為圓弧面,且固定板上調節螺栓的螺孔與調節螺栓具有一定的空隙,使得調節螺栓可左右上下進行調節,調節方便靈活。
5、定位腳座中心螺孔直徑稍大于調節螺栓直徑,且其與調節螺栓底部接觸球面半徑大于調節螺栓底部球面半徑,這樣可給調節螺栓留有足夠的活動空間。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結構示意圖;
圖2為上加熱板調水平結構示意圖;
圖3為主軸球頭結構示意圖;
圖4為調節螺栓與定位腳座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進行詳細說明。圖1為熱彎機整體結構圖,圖2為上加熱板調水平結構示意圖。
熱彎機成型腔包括預熱工位1、成型工位2和緩冷工位3,通過主軸帶動加熱板實現對熱彎模具施壓,進而使玻璃熱彎成型。
上加熱板調水平整體結構如圖2所示,包括主軸球頭結構與輔助調水平結構。上加熱板與主軸連接方式的結構設計可實現自動水平調節,不銹鋼固定板5、調節螺栓6及定位腳座7構成了輔助調水平結構。主軸4與陶瓷隔熱法蘭盤8連接,不銹鋼固定板5與主軸4連接,陶瓷隔熱法蘭盤8下部連接上加熱板9。
主軸球頭結構如圖3所示,主軸4底端為拋光的球面,與置于陶瓷隔熱法蘭盤8中間的金屬材質或陶瓷材質球頭墊10相配合,球頭墊凹面同樣為拋光面,且在中心開有圓孔。球頭墊的球面半徑要稍大于主軸底端球面半徑,這樣可以保證在上加熱板利用自身重力找平時,主軸底部球頭結構具有足夠的活動空間。
不銹鋼固定板5兩端開有調節螺栓的螺孔,作為調節螺栓的支撐端及調節端。調節螺栓6底部與定位腳座7連接,如圖4所示。調節螺栓底部與定位腳座為球面接觸,且定位腳座的球面半徑要稍大于調節螺栓的,可以給調節螺栓活動提供較大的空間。通過調整四根調節螺栓的固定長度即可調節上加熱板9的水平。
以上內容是對本發明所做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發明的具體實施只限于這些說明。對于具有本發明所屬領域基礎知識的人員來講,可以很容易對本發明進行變更和修改,這些變更和修改都應當視為屬于本發明所提交的權利要求書確定的專利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