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高剛性高光澤碳纖維增強聚酰胺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碳纖維增強聚酰胺復合材料主要由如下質量份數的原料組分制備得到:
基體聚酰胺樹脂 50~90 份
碳纖維 10~50份
改性助劑 2~20份 和
加工助劑 0.1~2份;
所述基體聚酰胺樹脂為支化聚酰胺樹脂,所述支化聚酰胺樹脂為粘度低于2.0的高流動性聚酰胺樹脂。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碳纖維增強聚酰胺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碳纖維為長碳纖維和/或短切碳纖維。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碳纖維增強聚酰胺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碳纖維為經過偶聯劑處理過的直徑為3-15微米的碳纖維。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碳纖維增強聚酰胺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偶聯劑為硅烷偶聯劑、鈦酸酯偶聯劑、鋁酸酯偶聯劑中的一種或幾種混合物。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碳纖維增強聚酰胺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改性助劑包括相容劑和抗氧劑;所述相容劑選自乙烯-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縮水甘油酯共聚物、馬來酸酐接枝乙烯-辛烯共聚物中的一種或者兩種混合物。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碳纖維增強聚酰胺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抗氧劑由質量比為1:1-1:5的抗氧劑1098和亞磷酸鹽類材料復合而成。
7.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碳纖維增強聚酰胺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工助劑包括潤滑劑,所述潤滑劑為改性乙撐雙脂肪酸酰胺系列和/或硅酮系列的光亮潤滑劑。
8.一種如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碳纖維增強聚酰胺復合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按所述質量份數將基體樹脂、改性助劑和加工助劑混合均勻,得到第一中間產物:
(2)將所述第一中間產物經喂料器送入雙螺桿擠出機中,并在雙螺桿擠出機的輔助加料口中加入所述質量份數的碳纖維,共混擠出以制成第二中間產物;
(3)將第二中間產物拉條、冷卻、切粒、干燥處理,得到高剛性高光澤碳纖維增強聚酰胺復合材料。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體樹脂為經過干燥處理的支化聚酰胺樹脂,所述干燥處理是指在120℃-140℃下鼓風干燥2-4小時。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是在高攪機中攪拌混合均勻;所述步驟(2)中喂料器的轉速為150-250 rpm;所述雙螺桿擠出機的溫度控制在200℃-300℃;雙螺桿擠出機的轉速為250-400r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