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洗滌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以下成分組成:硨磲粉 5~15重量份、甲殼素 2~9重量份以及鈣粉60~85重量份。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洗滌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以下成分組成:硨磲粉 8~12重量份、甲殼素 4~7重量份以及鈣粉70~80重量份。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洗滌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以下成分組成:硨磲粉 10重量份、甲殼素6重量份以及鈣粉76重量份。
4.按照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洗滌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洗滌劑組合物中還包括:珍珠粉 3~6重量份。
5.按照權利要求1~4任一所述洗滌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鈣粉的粒度大于等于10000目。
6.按照權利要求5所述洗滌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鈣粉由貝類制成。
7.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洗滌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鈣粉的制備過程具體如下:
1)將各種貝類清洗干凈后,放置于陽光下暴曬1~3年;
2)將暴曬后的貝類再次清洗干凈后,放置于密閉空間內風干;
3)將風干后的貝類在溫度大于等于1300℃條件下,煅燒4小時以上;
4)將煅燒后的貝類進行物理研磨,得顆粒物;
5)將所述顆粒物放入納米研磨機內進行納米化處理,直至粒度達到10000目以上,制得鈣粉。
8.一種權利要求1~7所述洗滌劑組合物的應用,其特征在于,用于食材的清洗。
9.按照權利要求8所述洗滌劑組合物的應用,其特征在于,用于水果、蔬菜以及谷物的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