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耳機配件的制作工藝,尤其涉及環保型耳機配件的制作工藝。
背景技術:
在伸縮式耳機中,有一個頭帶部分,通過滑槽和鉸鏈的配合進行滑動調節,一般來說會采用不銹鋼來制作鉸鏈,鉸鏈和頭帶滑槽部分滑動,存在滑動磨損當上千次或者上萬次滑動之后,會磨損至破壞以至于不能使用的程度。
所以需要對此處結構進行改良,以延長使用壽命帶來更好的使用體驗。一般會增加一處滑動墊片,保護滑動部件降低相對磨損的程度,但是滑動墊片,既要具備相應的耐磨損程度又要滿足客戶的美觀要求。對材料的要求比較高。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針對以上情況提出了一種在耳機頭帶槽中增加一個u型滑動片以達到耐磨性能和使用壽命的要求。該u型墊片為鐵氟龍滑動片既要滿足色彩鮮艷的要求,又要做到符合環保的要求。
該環保u型鐵氟龍滑動片的制作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一:按照質量配比,取85~92份的聚四氟乙烯,以及8~15份氧化鐵紅色粉;
步驟二:使用烘干機,以120℃的溫度進行水分烘干;
步驟三:篩料,使用30~60目紗網對色粉進行篩料,過濾其中的雜質成分;
步驟四:壓制,彩色鐵氟龍粉末,在經過48小時以上的恒定溫度靜放后,將其運到制作車間制作,將稱重好的物料粉末放入到模具里面進行壓制,壓制好了后將彩色鐵氟龍毛坯從模具里面脫模出來,放平面靜置24小時。
步驟五:高溫燒結,將靜放好的彩色鐵氟龍毛坯,放在高溫燒結爐子里面進行燒結,以較緩慢地升溫方式進行燒結,以5~8℃/10min的速率進行升溫,直到達到80℃,保溫300~500min,再緩慢地升溫到280℃,保溫500~800min,保溫500~800min,直到升溫到370℃,保溫300~900min,燒燒結成型后,緩慢地降溫到60~100℃的時候,方可取出;
步驟六:料坯車切,將恢復常溫的彩色鐵氟龍坯子,串在一個帶有花鍵槽的軸上面,放在車床上面進行車削,得到鐵氟龍半成品;
步驟七:鐵氟龍半成品和3m5906膠在覆膜機上進行覆合,半成品整個表面覆合膠體;
步驟八:采用u型模切刀,模切為u型。
其中聚四氟乙烯的型號為:懸浮細分16a。
在步驟四中,將彩色粉末放入到模具內進行壓制的時候,需要根據限定的尺寸和規格,計算好壓制的壓力,在模具內調好壓力,保持壓制過程中壓力的恒定。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環保u型鐵氟龍滑動片的制作工藝進行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該環保u型鐵氟龍滑動片的制作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一:按照質量配比,取85~92份的聚四氟乙烯,以及8~15份氧化鐵紅色粉;
步驟二:使用烘干機,以120℃的溫度進行水分烘干;
步驟三:篩料,使用30~60目紗網對色粉進行篩料,過濾其中的雜質成分;
步驟四:壓制,彩色鐵氟龍粉末,在經過48小時以上的恒定溫度靜放后,將其運到制作車間制作,將稱重好的物料粉末放入到模具里面進行壓制,壓制好了后將彩色鐵氟龍毛坯從模具里面脫模出來,放平面靜置24小時。
步驟五:高溫燒結,將靜放好的彩色鐵氟龍毛坯,放在高溫燒結爐子里面進行燒結,以較緩慢地升溫方式進行燒結,以5~8℃/10min的速率進行升溫,直到達到80℃,保溫300~500min,再緩慢地升溫到280℃,保溫500~800min,保溫500~800min,直到升溫到370℃,保溫300~900min,燒燒結成型后,緩慢地降溫到60~100℃的時候,方可取出;
步驟六:料坯車切,將恢復常溫的彩色鐵氟龍坯子,串在一個帶有花鍵槽的軸上面,放在車床上面進行車削,得到鐵氟龍半成品;
步驟七:鐵氟龍半成品和3m5906膠在覆膜機上進行覆合,半成品整個表面覆合膠體;
步驟八:采用u型模切刀,模切為u型。
其中聚四氟乙烯的型號為:懸浮細分16a。
在步驟四中,將彩色粉末放入到模具內進行壓制的時候,需要根據限定的尺寸和規格,計算好壓制的壓力,在模具內調好壓力,保持壓制過程中壓力的恒定。如果壓力給得過快則會讓彩色鐵氟龍粉末里面的空氣放不出來,容易導致產品損壞,如果速度太慢則生產的效率上不來。
注意:在升溫過程中溫度升高的速率不能過快,升溫過快會導致彩色鐵氟龍坯子損壞,1、溫度升溫到80℃時,要保溫300~500分鐘不等,這是要讓彩色鐵氟龍坯子里面的水分烘干一下;2、溫度升溫到280℃的時候,也要保溫500~800分鐘將其里面的低分子物質處理干凈;3、溫度升溫到370℃的時候,要保溫300~900不等(根據彩色坯子的大小和壁厚,最后決定保溫多長時間,能夠燒結成型。);4、降溫時溫度降低的速率不能過快,溫度降溫過快會容易導致彩色鐵氟龍坯子的損壞。等溫度緩慢的降溫到60~100℃的時候,方可將其取出。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發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雖然本發明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發明,任何熟悉本專業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范圍內,當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做出些許變更或修飾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凡是未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內容,依據本發明技術是指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屬于本發明技術方案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