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車輛行駛警示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危險警示閃光燈、該閃光燈的控制系統及控制方法。
背景技術:
作業車輛在車流量大的高速公路上進行作業時運動速度是時快時慢的,在低速行駛時其被后方車輛追尾的事故經常發生。目前,市場上大部分安裝在該類作業車上危險報警閃光燈工作的方式都是很單一的,通常都是以固定頻率的閃爍提醒后方來車此處危險,但這種單一的工作的方式可能會造成其后方行駛的車輛無法準確判斷其行駛速度而發生追尾交通事故。例如,后車在發現作業車輛時,不能迅速區分作業車是低速行駛、完全靜止或者正常行駛,導致后車駕駛員在不需要緊急制動的情況下緊急制動或者需要緊急制動的情況下沒有緊急制動而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
同時,現有高速公路上一些組隊車輛會同時開啟閃光燈與其他車輛進行區分,這樣導致車隊的危險報警閃光燈與高速公路作業車的危險報警閃光燈形成混淆,從而發生交通事故。例如,后車在發現前車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時,不能迅速區分前車是作業車輛還是正常行駛的車隊車輛,導致后車駕駛員不能及時做出適當的駕駛操作從而導致交通事故。因此,現有的車輛危險報警閃光燈 還有待改進。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旨在至少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特別創新地提出了一種危險警示閃光燈、該閃光燈的控制系統及控制方法。
為了實現本發明的上述目的,根據本發明的第一個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作業車用危險警示閃光燈,其包括供電頻率可變化且頻率變化可控的第一光源,當車輛行駛速度高于第一閾值時,所述第一光源以固定的第一頻率閃爍;當車輛行駛速度低于第一閾值且高于第二閾值時,所述第一光源的閃光頻率升高且與車速成反比;當車輛行駛速度低于第二閾值時,所述第一光源的閃光頻率以繼續升高后的第三頻率閃爍。
本發明根據高速公路作業車輛行駛速度實時對危險報警閃光燈的閃爍頻率進行控制,車速越低,危險報警閃光燈的頻率越高。后方行車可以根據閃光的閃爍頻率對前車的行駛速度進行大致估測,從而決定應該采取緊急制動、輕踩制動、減速行車或停車等不同措施。
在本發明的一種優選實施方式中,還包括在視覺上與第一光源不同的第二光源,當車輛速度低于閾值時,所述第二光源以設定的頻率閃爍。
當高速公路作業車輛行駛速度低于第二閾值時(30km/h),其車尾安裝的第二光源開始高頻閃爍,從而提醒后方行車需要緊急制動或停車,通過第二光源也可以對正常行駛的車隊車輛與高速公路作業車輛進行區分。
在本發明的另一種優選實施方式中,第一光源為發光二極管,第二光源為走馬燈。通過走馬燈也可以對正常行駛的車隊車輛與高速公路作業車輛進行區 分。
為了實現本發明的上述目的,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個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作業車用危險警示閃光燈的控制系統,其包括速度傳感器、動態存儲器、電子控制單元、車輛的微機系統和車用危險警示閃光燈;所述速度傳感器檢測車速信息并傳輸給動態存儲器,所述動態存儲器將車輛的實時車速進行收集存儲;所述動態存儲器將車輛速度信息傳輸給電子控制單元,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將車輛實時車速傳輸給車輛的微機系統;所述車輛的微機系統根據車輛的速度信息改變第一光源的閃光頻率,當車輛行駛速度高于第一閾值時,所述第一光源的閃光頻率固定;當車輛行駛速度低于第一閾值且高于第二閾值時,所述第一光源的閃光頻率升高且與車速成反比;當車輛行駛速度低于第二閾值時,所述第一光源的閃光頻率以繼續升高后的第三頻率閃爍,所述車輛的微機系統中預存有與車輛速度信息對應的閃光頻率。
本發明的控制系統使高速公路作業車輛行駛速度實時對危險報警閃光燈的閃爍頻率進行控制,車速越低,危險報警閃光燈的頻率越高。后方行車可以根據閃光的閃爍頻率對前車的行駛速度進行大致估測,從而決定應該采取緊急制動、輕踩制動、減速行車或停車等不同措施。
在本發明的一種優選實施方式中,還包括在作業車上設置的預警發射系統以及設置于在后車輛上的警示裝置;所述預警發射系統包括無線發射模塊,所述動態存儲器將作業車的速度突變進行分類收集存儲,當停車或急剎時,電子控制單元將突變信息轉化成無線預警信號并通過無線發射模塊將所述無線信號傳輸至在后車輛的警示裝置;所述警示裝置包括中控臺,中控臺接收前方作業車的無線預警信號,中控臺使車內自帶的蜂鳴器發出警示信息提醒駕駛員,并 控制車內廣播裝置通過語音播報的形式對高速公路作業車的速度突變情況進行廣播。
當高速公路作業車的速度突變(停車或者急剎)時,后方行車自帶的蜂鳴器會發出聲音對該車駕駛員發出提醒,同時車內廣播會通過語音播報的形式對高速公路作業車的速度突變情況進行廣播。
在本發明的一種優選實施方式中,在后車上設置有頻率檢測器,通過檢測前車第一光源的閃爍頻率,得到前車的準確速度。
在本發明的另一種優選實施方式中,當車輛行駛速度低于第一閾值且高于第二閾值時,所述第一光源的閃光頻率升高且與車速成反比,滿足如下公式:3vf=50;其中,f為高速公路作業車危險報警閃光燈頻率;v為高速公路作業車的車速。通過設定的頻率與速度的關系,便于后車及時得知前車的準確速度。
為了實現本發明的上述目的,根據本發明的第三個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作業車危險警示閃光燈的控制方法,其包括如下步驟:
S1,車輛上電啟動;
S2,車輛的微機系統使第一光源以第一頻率固定閃爍;
S3,速度傳感器實時檢測車速信息并傳輸給動態存儲器,所述動態存儲器將車輛的實時車速進行收集存儲,如果速度有突變,則執行步驟S4,如果速度沒有突變,所述動態存儲器將車輛速度信息傳輸給電子控制單元,所述電子控制單元根據車輛速度執行以下步驟之一:
如果速度等于或高于第一閾值則返回步驟S2;
如果速度低于第一閾值且高于第二閾值,則車輛的微機系統控制第一光源的閃光頻率升高且與車速成反比;
如果速度等于或低于第二閾值時,所述微機系統控制第一光源的閃光頻率繼續升高且以第三頻率閃爍,微機系統控制第二光源閃爍;
S4,電子控制單元將突變信息轉化成無線預警信號并通過無線發射模塊將所述無線信號傳輸至在后車輛的警示裝置;所述警示裝置包括中控臺,中控臺接收前方作業車的無線預警信號,中控臺使車內自帶的蜂鳴器發出警示信息提醒駕駛員,并控制車內廣播裝置通過語音播報的形式對高速公路作業車的速度突變情況進行廣播。
本發明根據高速公路作業車輛行駛速度的不同實時對危險報警閃光燈的工作方式進行控制,結合對后方車輛語音廣播的方式,達到提示后方來車駕駛員作出相應駕車操作的目的。同時,利用在車輛燈光系統電路增加不同發光類型的第二光源,實現對現有高速公路上一些組隊車輛與高速公路作業車輛進行區分,極大的提高了作業車行駛時高速公路上的行車安全。
本發明的附加方面和優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發明的實踐了解到。
附圖說明
本發明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點從結合下面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
圖1是本發明一種優選實施方式中作業車用危險警示閃光燈的控制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一種優選實施方式中作業車用危險警示閃光燈的控制方法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發明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僅用于解釋本發明,而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規定和限定,需要說明的是,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機械連接或電連接,也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的具體含義。
在普通高速公路上,作業車輛行駛速度隨著作業進行的情況而時快時慢,通常高速公路作業車輛行駛速度相對正常行車是較慢的,尤其是在作業時會以很低的速度行駛甚至完全停止在道路上,此時作業車輛的安全問題非常突出,高速公路作業車輛被正常行車追尾的交通事故時有發生。本發明專利為了解決該問題,在現有高速公路作業車輛危險報警閃光燈的基礎上,設計了一種用于高速公路作業車的新型智能危險報警閃光燈及報警方法,應用該報警方法能夠大幅度提高后方行車對高速公路作業車輛運行狀態的判斷,從而準確作出相應駕駛操作,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作業車用危險警示閃光燈,其包括供電頻率可變化且頻率變化可控的第一光源,當車輛行駛速度高于第一閾值時,所述第一光源以固定的第一頻率閃爍;當車輛行駛速度低于第一閾值且高于第二閾值時,所述第一光源的閃光頻率升高且與車速成反比;當車輛行駛速度低于第二閾值時,所述第一光源的閃光頻率以繼續升高后的第三頻率閃爍。
在本實施方式中,還包括在視覺上與第一光源不同的第二光源,當車輛速度低于閾值時,所述第二光源以設定的頻率閃爍。
優選地第一光源為發光二極管,第二光源可以為在車輛燈光系統電路中加裝多顏色(紅黃藍綠紫五色)的走馬燈,頻率為5Hz,安裝在車尾距離頂部20cm的位置,可以利用走馬燈的開啟對現有高速公路上一些組隊車輛與高速公路作業車輛進行區分,利用上述方法中ECU控制的微機系統對走馬燈控制,當車速低于30km/h時,走馬燈開始高頻閃爍,從而提醒后面車輛前車狀態。通過走馬燈也可以對正常行駛的車隊車輛與高速公路作業車輛進行區分。
在本實施方式中,第一閾值可以為但不限于60km/h,第二閾值可以為但不限于30km/h。具體頻率可根據實際情況設定,其遵循的原則是第一頻率最低,當車輛行駛速度低于第一閾值且高于第二閾值時,第一光源的閃光頻率(第二頻率)升高且與車速成反比,第三頻率高于第二頻率的最高值,例如可以但不限于是第二頻率最高值的3-10倍。
本發明提供了還一種作業車用危險警示閃光燈的控制系統,如圖1所示,其包括速度傳感器、動態存儲器、電子控制單元、車輛的微機系統和車用危險警示閃光燈;所述速度傳感器檢測車速信息并傳輸給動態存儲器,所述動態存儲器將車輛的實時車速進行收集存儲;所述動態存儲器將車輛速度信息傳輸給電子控制單元,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將車輛實時車速傳輸給車輛的微機系統;所述車輛的微機系統根據車輛的速度信息改變第一光源的閃光頻率,當車輛行駛速度高于第一閾值時,所述第一光源的閃光頻率固定;當車輛行駛速度低于第一閾值且高于第二閾值時,所述第一光源的閃光頻率升高且與車速成反比;當車輛行駛速度低于第二閾值時,所述第一光源的閃光頻率以繼續升高后的第三 頻率閃爍,所述車輛的微機系統中預存有與車輛速度信息對應的閃光頻率。
本發明的控制系統使高速公路作業車輛行駛速度實時對危險報警閃光燈的閃爍頻率進行控制,車速越低,危險報警閃光燈的頻率越高。后方行車可以根據閃光的閃爍頻率對前車的行駛速度進行大致估測,從而決定應該采取緊急制動、輕踩制動、減速行車或停車等不同措施。
在本發明的一種優選實施方式中,還包括在作業車上設置的預警發射系統以及設置于在后車輛上的警示裝置;所述預警發射系統包括無線發射模塊,所述動態存儲器將作業車的速度突變進行分類收集存儲,當停車或急剎時,電子控制單元將突變信息轉化成無線預警信號并通過無線發射模塊將所述無線信號傳輸至在后車輛的警示裝置;所述警示裝置包括中控臺,中控臺接收前方作業車的無線預警信號,中控臺使車內自帶的蜂鳴器發出警示信息提醒駕駛員,并控制車內廣播裝置通過語音播報的形式對高速公路作業車的速度突變情況進行廣播。利用高速公路作業車輛的動態存儲器對作業車的速度突變(停車或者急剎)進行分類收集存儲,通過高速公路作業車輛的ECU(電子控制單元)對高速公路作業車輛的動態存儲器中存儲的速度突變信號進行分析處理,再利用高速公路作業車的ECU的OBD接口將處理后的結果轉化成無線預警信號,將此無線信號傳輸至后方行車的中控臺,后方行車的中控臺會使車內自帶的蜂鳴器發出聲音提醒駕駛員,同時車內廣播會通過語音播報的形式對高速公路作業車的速度突變情況進行廣播。
當高速公路作業車的速度突變(停車或者急剎)時,后方行車自帶的蜂鳴器會發出聲音對該車駕駛員發出提醒,同時車內廣播會通過語音播報的形式對高速公路作業車的速度突變情況進行廣播。
在本發明的一種優選實施方式中,在后車上設置有頻率檢測器,通過檢測前車第一光源的閃爍頻率,得到前車的準確速度。
在本發明的另一種優選實施方式中,當車輛行駛速度低于第一閾值且高于第二閾值時,所述第一光源的閃光頻率升高且與車速成反比,滿足如下公式:3vf=50;其中,f為高速公路作業車危險報警閃光燈頻率,單位為Hz;v為高速公路作業車的車速,單位為m/s。通過設定的頻率與速度的關系,便于后車及時得知前車的準確速度。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作業車危險警示閃光燈的控制方法,如圖2所示,其包括如下步驟:
S1,車輛上電啟動;
S2,車輛的微機系統使第一光源以第一頻率固定閃爍;
S3,速度傳感器實時檢測車速信息并傳輸給動態存儲器,所述動態存儲器將車輛的實時車速進行收集存儲,如果速度有突變,則執行步驟S4,如果速度沒有突變,所述動態存儲器將車輛速度信息傳輸給電子控制單元,所述電子控制單元根據車輛速度執行以下步驟之一:
如果速度等于或高于第一閾值則返回步驟S2;
如果速度低于第一閾值且高于第二閾值,則車輛的微機系統控制第一光源的閃光頻率升高且與車速成反比,滿足如下公式:3vf=50;其中,f為高速公路作業車危險報警閃光燈頻率,單位為Hz;v為高速公路作業車的車速,單位為m/s。通過設定的頻率與速度的關系,便于后車及時得知前車的準確速度;
如果速度等于或低于第二閾值時,所述微機系統控制第一光源的閃光頻率繼續升高且以第三頻率閃爍,同時微機系統控制第二光源閃爍;
S4,電子控制單元將突變信息轉化成無線預警信號并通過無線發射模塊將所述無線信號傳輸至在后車輛的警示裝置;所述警示裝置包括中控臺,中控臺接收前方作業車的無線預警信號,中控臺使車內自帶的蜂鳴器發出警示信息提醒駕駛員,并控制車內廣播裝置通過語音播報的形式對高速公路作業車的速度突變情況進行廣播。
在本發明的一種優選實施方式中,高速公路作業車在路面正常行駛時,其危險報警閃光燈以固定頻率閃爍以警示后方來車。當作業車行駛速度變低,經過運算后危險報警閃光燈實時地頻率增加,行駛速度越低,危險報警閃光燈燈光閃爍越快,盡可能給后方來車最明顯的提醒。同時,當高速公路作業車行駛速度低于30km/h時,安裝在車尾的走馬燈開始高頻閃爍,兩種提示方式疊加對后方車輛施加警示,從而提醒后方行車需要緊急制動或停車,通過走馬燈也可以對正常行駛的車隊車輛與高速公路作業車輛進行區分。此外,當高速公路作業車的速度突變(停車或者急剎)時,后方行車自帶的蜂鳴器會發出聲音對該車駕駛員發出提醒,同時車內廣播會通過語音播報的形式對高速公路作業車的速度突變情況進行廣播。因此,該發明可運用一種或綜合多種警示組合的方式,多方位地提醒后方車輛使其準確判斷高速公路作業車輛的運動狀態,從而采取駕駛措施,最大限度保障高速公路作業車的安全。
通過本發明,可以實現根據高速公路作業車輛行駛速度實時對危險報警閃光燈的閃爍頻率進行控制,車速越低,危險報警閃光燈的頻率越高。后方行車可以根據閃光的閃爍頻率對前車的行駛速度進行大致估測,從而決定應該采取緊急制動、輕踩制動、減速行車或停車等不同措施。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 “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發明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實施例,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明的原理和宗旨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明的范圍由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