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座體,其特征在于,該座體呈條狀,其具有固定部、兩個安裝部、兩個號牌安裝耳,兩個安裝部分別位于座體的兩端,兩個號牌安裝耳也分別位于座體的兩端,號牌安裝耳低于安裝部。
2.車用爬架,其特征在于,包括梯架、條狀的座體,座體具有固定部、兩個安裝部、兩個號牌安裝耳,兩個安裝部分別位于座體的兩端,兩個號牌安裝耳也分別位于座體的兩端,號牌安裝耳低于安裝部;梯架具有兩根豎管,豎管的上端為上接部、下端具有下接部,兩根豎管的下端分別安裝于座體的安裝部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車用爬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位于所述座體的底部。
4.如權利要求2所述車用爬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豎管包括上段、中段及下段,該豎管的上段、下段垂直,中段傾斜,而使梯架呈彎折狀。
5.如權利要求2所述車用爬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梯架還包括有橫掛梁,所述上接部與橫掛梁連接,橫掛梁上設有向內的扣邊。
6.如權利要求2至5中任一項所述車用爬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座體為金屬板材加工而成,其包括底片、安裝片及連接片,安裝片至少位于座體的兩端位置,且安裝片通過連接片連接在底片上;所述固定部為設于底片上的兩個通孔,所述安裝部為設于安裝片上的通孔。
7.如權利要求6所述車用爬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靠近座體的兩端。
8.如權利要求6所述車用爬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座體至少在兩端位置,其橫斷面呈“口”形。
9.如權利要求2至5中任一項所述車用爬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梯架及座體均采用不銹鋼材料。
10.車,其特征在于,包括車體、車用號牌及權利要求2至8中任一項所述車用爬架,座體的固定部固定于車體的后部下方,梯架的上接部固定于車體的后部上方,梯架的下接部分別固定于座體的兩個安裝部,車用號牌的兩端分別安裝于兩個號牌安裝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