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車輛配件領域,特別涉及一種車燈模組總成及安裝有該模組總成的汽車。
背景技術:
汽車前燈,也即汽車前照明燈,不僅作為汽車的眼睛,關系到夜間開車或者壞天氣條件下的安全駕駛問題,同時,作為汽車的前裝飾部件,也關系到車主的外在形象。
傳統的車前燈通常采用模組與襯框分別安裝于殼體上的安裝方式,不僅安裝工序復雜,且模組運動時,車前燈內部零部件暴露在視野中,無法阻擋,嚴重影響了汽車的外觀形象。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新的車燈模組總成結構,其采用襯框與模組同時安裝的方式,實現模組運動時帶動襯框共同運動,從而,避免非外觀零部件暴露于公眾視野中,保證了車前燈的整體美觀效果。
具體地,本實用新型的一方面在于提供一種車燈模組總成,包括襯框、與車燈殼體連接實現照明效果的模組以及用于固定安裝所述模組的緊固件,其中,所述模組總成還包括模組支架,所述模組支架通過所述緊固件與所述模組固定連接,所述襯框固定安裝于所述模組支架上。
優選地,所述模組支架中設置有通孔,所述模組的照明端穿過所述通孔與所述模組支架緊固連接。
優選地,所述通孔的形狀與所述模組的照明端的形狀相同,所述模組的照明端插入所述通孔卡接于所述模組支架。
優選地,所述模組上設置有安裝框,所述安裝框上設置有安裝孔,所述緊固件穿過所述安裝孔將所述模組固定安裝于所述模組支架。
優選地,所述安裝框上至少設置有四個安裝孔。
優選地,所述襯框通過卡扣的方式安裝于所述模組支架。
優選地,所述緊固件為緊固螺絲。
本實用新型的另一方面在于提供一種汽車,其安裝有上述的車燈模組總成結構。
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其采用襯框與模組同時安裝的方式,實現模組運動時帶動襯框共同運動從而,避免非外觀零部件暴露于公眾視野中,保證了車前燈的整體美觀效果;
附圖說明
圖1為符合本實用新型一優選實施例中的車燈模組總成的結構圖;
圖2為符合本實用新型一優選實施例中的模組與模組支架的組合圖;
附圖標記:1-襯框,2-模組,20-照明端,21-安裝框,3-緊固螺絲,4-模組支架,40-通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實施例的方式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但并不以此將本實用新型限制在所述的實施例范圍之中。
參閱圖1,本實施例提供一種車燈模組總成,具體包括襯框1、與車燈殼體連接且實現照明效果的模組2以及用于模組2的固定安裝的緊固螺絲3,同時,本實施例中還包括了一模組支架4。本實施例中,模組2首先通過緊固螺絲3固定在模組支架4上,襯框1再以卡扣的方式固定到模組支架4上,從而,形成襯框1、模組2以及模組支架4一體的模組總成結構。因此,當模組2發生位移時,襯框1也跟隨發生位移,襯框1與模組2總是保持緊密連接,進而,襯框1對車燈內部非外觀零件實現了充分的遮擋效果,保證了汽車的外觀要求。
應當理解的是,其中,模組2與模組支架4的固定方式不限于通過緊固螺絲3一種,也可以通過卡扣、鉚接、焊接等其他緊固方式;同樣的,襯框1與模組支架4的固定方式也不應限定于卡扣一種,也可通過緊固件、鉚接、焊接等其他緊固方式。
進一步參閱圖1,本實施例中,模組支架4中設置有通孔40,同時,在模組2上設置有安裝框21,且該安裝框21上設置有安裝孔(未標出),模組2的照明端20可穿過模組支架4的通孔40,使安裝框21頂靠于模組支架4,從而,緊固螺絲3穿過安裝框21上的安裝孔,將模組2與模組支架4緊固連接。
更進一步,在本實施例中,模組支架4上的通孔40的形狀與模組2的照明端20的形狀相同,該設計使得模組2的照明端20插入通孔40后,模組支架4緊緊卡扣于模組2上,從而,模組2安裝框21上的安裝孔可準確的對準模組支架上的安裝部,參見圖2。從而,可保證在接下來的安裝過程中,襯框1可準確匹配模組2的位置,避免襯框1位置偏移,導致無法完全遮擋車燈內部的非外觀零部件,影響車燈的美觀。
另外,應當理解的是,本實施例中模組2中安裝框20上的安裝孔應當不少于4個,該設計可保證模組支架4牢固且緊密的安裝于模組2上,避免安裝過程中,由于外力影響使得模組支架發生變形等。
綜上所述,通過本實施例可以看出,本實用新型中,通過增加模組支架設計,使得襯框與模組可形成一體的模組總成結構,從而,襯框可隨模組的移動而同時發生移動,有效保證了襯框對車燈內部非外觀型零部件的遮擋作用,從而,提高了車燈的整體美觀效果。
應當注意的是,本發明的實施例有較佳的實施性,且并非對本發明作任何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該領域的技術人員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變更或修飾為等同的有效實施例,但凡未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本發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修改或等同變化及修飾,均仍屬于本發明技術方案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