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汽車控制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電動汽車的控制方法、裝置及電動汽車。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汽車的使用普及率也越來越高。
在一些情況下,車輛駕駛人員可能會遇見搶劫事件,車輛駕駛人員或乘車人員在這個時候的人身安全會嚴重受到威脅,而不能夠及時的進行自救,或者發出信號給外界以利于外部人員展開救援過程,如何讓車上人員安全有效的將遭遇搶劫的信息發送出來,并且有效的保護自身安全是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實施例中提供一種電動汽車的控制方法、裝置及電動汽車,以解決在遇到盜搶事件時,如何在讓車上人員安全有效的向外發送信息出來的同時,且能夠有效的保護自身安全的問題。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實施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電動汽車的控制方法,包括:
獲取用戶觸發的報警信息;
根據所述報警信息,調整整車控制器中的初始電池剩余電量信息為一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其中所述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小于所述初始電池剩余電量信息;
在電動汽車行駛到達所述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所設定的續航里程時,控制所述電動汽車斷電停車。
可選地,所述獲取用戶觸發的報警信息的步驟之后,所述控制方法還包括:
發送所述報警信息至監控平臺;
其中,當接收到所述監控平臺根據所述報警信息發送的反饋信息時,根據所述報警信息,調整整車控制器中的初始電池剩余電量信息為一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
可選地,所述根據所述報警信息,調整整車控制器中的初始電池剩余電量信息為一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的步驟之后,所述控制方法還包括:
若檢測到電動汽車的充電操作,則發送位置傳輸指令至與所述電動汽車插接的充電裝置,以使所述充電裝置上傳當前位置信息至所述監控平臺。
可選地,所述獲取用戶觸發的報警信息的步驟,包括:
獲取用戶操作電動汽車內安裝的報警按鈕所觸發的報警信息;
或者獲取用戶操作車輛遙控鑰匙中設置的報警按鈕所觸發的報警信息;
或者獲取用戶的語音信息;
在所述語音信息與預設的話語信息相一致時,判斷獲取到用戶觸發的報警信息。
可選地,所述根據所述報警信息,調整整車控制器中的初始電池剩余電量信息為一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后,所述控制方法還包括:
控制電池儀表按照所述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進行儀表顯示。
可選地,所述在電動汽車行駛到達所述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所對應的續航里程時,控制所述電動汽車斷電停車的步驟之前,所述控制方法還包括:
在電動汽車行駛到達預設里程時,控制電池儀表進行低電量警示,其中,所述預設里程小于所述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所對應的續航里程。
另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一種電動汽車的控制裝置,包括:
獲取模塊,用于獲取用戶觸發的報警信息;
調整模塊,用于根據所述報警信息,調整整車控制器中的初始電池剩余電量信息為一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其中所述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小于所述初始電池剩余電量信息;
第一控制模塊,用于在電動汽車行駛到達所述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所設定的續航里程時,控制所述電動汽車斷電停車。
可選地,所述控制裝置還包括:
第一發送模塊,用于發送所述報警信息至監控平臺;
其中,所述調整模塊,用于當接收到所述監控平臺根據所述報警信息發送的反饋信息時,根據所述報警信息,調整整車控制器中的初始電池剩余電量信息為一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
可選地,所述控制裝置還包括:
第二發送模塊,用于若檢測到電動汽車的充電操作,則發送位置傳輸指令至與所述電動汽車插接的充電裝置,以使所述充電裝置上傳當前位置信息至所述監控平臺。
可選地,所述獲取模塊包括:
第一獲取子模塊,用于獲取用戶操作電動汽車內安裝的報警按鈕所觸發的報警信息;
或者第二獲取子模塊,用于獲取用戶操作車輛遙控鑰匙中設置的報警按鈕所觸發的報警信息;
或者第三獲取子模塊,用于獲取用戶的語音信息;
判斷子模塊,用于在所述語音信息與預設的話語信息相一致時,判斷獲取到用戶觸發的報警信息。
可選地,所述控制裝置還包括:
第二控制模塊,用于控制電池儀表按照所述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進行儀表顯示。
可選地,所述控制裝置還包括:
第三控制模塊,用于在電動汽車行駛到達預設里程時,控制電池儀表進行低電量警示,其中,所述預設里程小于所述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所對應的續航里程。
另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一種電動汽車,包括如上所述的電動汽車的控制裝置。
再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一種電動汽車,包括:控制器、存儲器及存儲在所述存儲器上并能夠在控制器上運行的計算機程序;所述控制器執行所述計算機程序時實現如上所述的電動汽車的控制方法中的步驟。
本發明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發明實施例,通過根據獲取到的用戶觸發的報警信息,調整整車控制器中的初始電池剩余電量信息為一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在電動汽車行駛到達該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所設定的續航里程時,控制該電動汽車斷電停車,該過程能夠根據報警信息調整整車控制器自身的電池剩余電量信息,將原本的初始電池剩余電量進行修改,修改為一較小的剩余電量值,通過改變這一參數,控制器進而依照修改后的電池電量參數,對整車進行行車控制,縮短整車的續航行駛里程,促使電動汽車能夠在駕駛人員處于被搶盜等危險狀態時,能及時斷電停車,保證駕駛人員的人身安全。
附圖說明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圖1表示本發明實施例中電動汽車的控制方法的流程圖;
圖2表示本發明實施例中電動汽車的控制過程中信號傳遞示意圖;
圖3表示本發明實施例中電動汽車的控制裝置的結構框圖一;
圖4表示本發明實施例中電動汽車的控制裝置的結構框圖二。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本發明實施例中公開一種電動汽車的控制方法,結合圖1所示,包括:
步驟101:獲取用戶觸發的報警信息。
當用戶處于危險環境中時,可以通過設定的報警觸發機制進行報警。
作為一優選的實施方式,該獲取用戶觸發的報警信息的步驟,包括:
獲取用戶操作電動汽車內安裝的報警按鈕所觸發的報警信息。該設定的報警觸發機制可以為在車輛隱蔽位置處安裝的防盜搶報警按鈕,用戶可以在危機時刻進行觸發,而不被發現。
或者,該獲取用戶觸發的報警信息的步驟,包括:
獲取用戶操作車輛遙控鑰匙中設置的報警按鈕所觸發的報警信息。該設定的報警觸發機制可以為在車輛遙控鑰匙上增加遭盜搶劫按鈕,用戶可以在危機時刻進行觸發,而不被發現。
或者,該獲取用戶觸發的報警信息的步驟,包括:
獲取用戶的語音信息;在所述語音信息與預設的話語信息相一致時,判斷獲取到用戶觸發的報警信息。該設定的報警觸發機制可以為設置一語音采集裝置,來采集用戶所發出的語音信息,可設定特殊話語作為判斷依據,看用戶說出的話是否與設定的話語相一致,以語音方式來使用戶觸發報警信息,用戶可以在危機時刻進行觸發,而不被發現。
步驟102:根據該報警信息,調整整車控制器中的初始電池剩余電量信息為一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
其中,該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小于該初始電池剩余電量信息。
整車控制器在收到報警信息后,需要對該報警信息作出反應,以使在用戶觸發報警信息后,整車控制器能夠根據該報警信息調整自身所獲取到的電池剩余電量信息,將原本的初始電池剩余電量進行修改,修改為一較小的剩余電量值,通過改變這一參數,控制器進而依照修改后的電池電量參數,對整車進行行車控制,縮短整車的續航行駛里程,促使電動汽車能夠在駕駛人員處于被搶盜等危險狀態時,能及時斷電停車,以使駕駛人員能夠及時獲得援救,保證駕駛人員的人身安全。
優選地,其中該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為能夠用于供電輸出的最小電量信息。
將整車控制器中的初始電池剩余電量信息調整為一能夠用于供電輸出的最小電量信息,可以使得整車控制器控制整車以最快速度斷電停車,保證駕駛人員的安全。
步驟103:在電動汽車行駛到達該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所設定的續航里程時,控制電動汽車斷電停車。
與修訂后的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所對應的有一設定的續航里程,當電動汽車接下來的行駛里程達到該續航里程時,將按照電池沒電的情況進行對電動汽車停車處理,此時將切斷電動汽車電源,使電動汽車停車。
該電動汽車的控制方法,通過根據獲取到的用戶觸發的報警信息,調整整車控制器中的初始電池剩余電量信息為一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在電動汽車行駛到達該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所設定的續航里程時,控制該電動汽車斷電停車,該過程能夠根據報警信息調整整車控制器自身的電池剩余電量信息,將原本的初始電池剩余電量進行修改,修改為一較小的剩余電量值,通過改變這一參數,控制器進而依照修改后的電池電量參數,對整車進行行車控制,縮短整車的續航行駛里程,促使電動汽車能夠在駕駛人員處于被搶盜等危險狀態時,能及時斷電停車,保證駕駛人員的人身安全。
作為一優選的實施方式,其中,在獲取用戶觸發的報警信息的步驟之后,該控制方法還包括:發送該報警信息至監控平臺。
其中,當接收到所述監控平臺根據所述報警信息發送的反饋信息時,根據所述報警信息,調整整車控制器中的初始電池剩余電量信息為一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
具體地,可在獲取到用戶觸發的報警信息后,將該報警信息發送至監控平臺,該監控平臺與整車控制器通信連接,以對車輛狀態進行及時監控及管理,可按照最高優先級發送該報警信息至監控平臺,以使監控平臺能夠及時處理報警信息。其中,整車控制器可以通過該監控平臺完成報警操作,在整車控制器接收到該監控平臺成功接收到該報警信息后發送的反饋信息時,再執行調整整車控制器中電池剩余電量信息參數的動作。
該整個過程,結合圖2所示,駕駛人員在遇到盜搶事件時,可通過按鈕確認遭到搶劫,觸發報警信息至整車控制器,進而發送報警信息至監控平臺,報警信息在監控平臺以最高優先級顯示,并進入聯網系統進行報警,通過監控平臺設定車輛狀態為被盜搶狀態,監控平臺收到信息后反饋車輛終端信息,該車輛終端信息包括:車牌號、所處位置等,整車控制器在收到數據平臺的反饋信息后,調整自身中電池剩余電量信息參數,以控制車輛快速斷電停車,保證人員安全。
作為一優選的實施方式,其中,該根據該報警信息,調整整車控制器中的初始電池剩余電量信息為一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的步驟之后,該控制方法還包括:
若檢測到電動汽車的充電操作,則發送位置傳輸指令至與所述電動汽車插接的充電裝置,以使所述充電裝置上傳當前位置信息至該監控平臺。
該充電裝置具體為充電樁,如果已報警車輛檢測到車輛自身進行充電操作,該充電操作的檢測,可以是檢測到電動汽車與外部充電裝置具有插接關系時,確定為檢測到電動汽車的充電操作,在檢測到電動汽車的充電操作時,由于與汽車插接的充電裝置的位置為固定位置,因此此時可以發送位置傳輸指令給該充電裝置,以上傳當前位置信息至監控平臺,使監控平臺能夠獲知當前車輛的具體位置,以對駕駛人員展開救援,該充電裝置與監控平臺通訊連接。
還可以是,若檢測到電動汽車的充電操作,則讀取與電動汽車插接的充電裝置的當前位置信息并上傳至監控平臺。使監控平臺能夠獲知當前車輛的具體位置,以對駕駛人員展開救援。
作為一優選的實施方式,其中,該根據報警信息,調整整車控制器中的初始電池剩余電量信息為一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后,該控制方法還包括:
控制電池儀表按照所述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進行儀表顯示。
整車控制器獲取用戶觸發的報警信息后,修訂電池剩余電量信息,將行駛續航里程降低到一定數值,可同時通過儀表盤對修訂后的電池剩余電量信息進行顯示,顯示的參數可以包括:修訂后的電池剩余電量信息及該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所設定的續航里程。電池儀表按照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進行儀表顯示的操作可以降低罪犯對車輛人員實施報警操作的懷疑度,最大可能保證車輛人員的安全。
作為一優選的實施方式,其中,該在電動汽車行駛到達所述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所對應的續航里程時,控制所述電動汽車斷電停車的步驟之前,該控制方法還包括:
在電動汽車行駛到達預設里程時,控制電池儀表進行低電量警示。
其中,該預設里程小于該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所對應的續航里程。
電池儀表在電動汽車行駛到達低于修訂后的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所對應的續航里程的預設里程時,進行低電量警示,該操作可利用罪犯的緊張心理,給車輛人員制造逃脫與制服罪犯的時機,并降低罪犯對車輛人員實施報警操作的懷疑度,最大可能保證車輛人員的安全。
該過程針對電動車特點可以更好保護乘員安全,能夠根據報警信息調整整車控制器自身的電池剩余電量信息,將原本的初始電池剩余電量進行修改,修改為一較小的剩余電量值,通過改變這一參數,控制器進而依照修改后的電池電量參數,對整車進行行車控制,縮短整車的續航行駛里程,促使電動汽車能夠在駕駛人員處于被搶盜等危險狀態時,能及時斷電停車,及時處理電動車遭遇盜搶事件,保證駕駛人員的人身安全。
本發明實施例中還公開一種電動汽車的控制裝置,結合圖3、圖4所示,包括:獲取模塊301、調整模塊302及第一控制模塊303。
獲取模塊301,用于獲取用戶觸發的報警信息。
調整模塊302,用于根據所述報警信息,調整整車控制器中的初始電池剩余電量信息為一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其中所述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小于所述初始電池剩余電量信息。
第一控制模塊303,用于在電動汽車行駛到達所述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所設定的續航里程時,控制所述電動汽車斷電停車。
其中,所述控制裝置還包括:第一發送模塊304。
第一發送模塊304,用于發送所述報警信息至監控平臺;
其中,所述調整模塊302,用于當接收到所述監控平臺根據所述報警信息發送的反饋信息時,根據所述報警信息,調整整車控制器中的初始電池剩余電量信息為一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
其中,所述控制裝置還包括:第二發送模塊305。
第二發送模塊305,用于若檢測到電動汽車的充電操作,則發送位置傳輸指令至與所述電動汽車插接的充電裝置,以使所述充電裝置上傳當前位置信息至所述監控平臺。
其中,所述獲取模塊301包括:第一獲取子模塊3011或第二獲取子模塊3012或第三獲取子模塊3013及判斷子模塊3014。
第一獲取子模塊3011,用于獲取用戶操作電動汽車內安裝的報警按鈕所觸發的報警信息。
或者第二獲取子模塊3012,用于獲取用戶操作車輛遙控鑰匙中設置的報警按鈕所觸發的報警信息。
或者第三獲取子模塊3013,用于獲取用戶的語音信息。
判斷子模塊3014,用于在所述語音信息與預設的話語信息相一致時,判斷獲取到用戶觸發的報警信息。
其中,所述控制裝置還包括:第二控制模塊306。
第二控制模塊306,用于控制電池儀表按照所述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進行儀表顯示。
其中,所述控制裝置還包括:第三控制模塊307。
第三控制模塊307,用于在電動汽車行駛到達預設里程時,控制電池儀表進行低電量警示,其中,所述預設里程小于所述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所對應的續航里程。
該電動汽車的控制裝置,通過根據獲取到的用戶觸發的報警信息,調整整車控制器中的初始電池剩余電量信息為一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在電動汽車行駛到達該目標電池剩余電量信息所設定的續航里程時,控制該電動汽車斷電停車,該過程能夠根據報警信息調整整車控制器自身的電池剩余電量信息,將原本的初始電池剩余電量進行修改,修改為一較小的剩余電量值,通過改變這一參數,整車控制器進而依照修改后的電池電量參數,對整車進行行車控制,縮短整車的續航行駛里程,促使電動汽車能夠在駕駛人員處于被搶盜等危險狀態時,能及時斷電停車,保證駕駛人員的人身安全。
本發明實施例中還公開一種電動汽車,包括如上所述的電動汽車的控制裝置,能及時斷電停車,保證駕駛人員的人身安全。
本發明實施例中還公開一種電動汽車,包括:控制器、存儲器及存儲在該存儲器上并能夠在控制器上運行的計算機程序;該控制器執行該計算機程序時實現如前任一項所述的電動汽車的控制方法中的步驟。
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可以意識到,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所公開的實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單元及算法步驟,能夠以電子硬件、或者計算機軟件和電子硬件的結合來實現。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還是軟件方式來執行,取決于技術方案的特定應用和設計約束條件。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對每個特定的應用來使用不同方法來實現所描述的功能,但是這種實現不應認為超出本發明的范圍。
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為描述的方便和簡潔,上述描述的系統、裝置和單元的具體工作過程,可以參考前述方法實施例中的對應過程,在此不再贅述。
在本申請所提供的實施例中,應該理解到,所揭露的裝置和方法,可以通過其它的方式實現。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裝置實施例僅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單元的劃分,僅僅為一種邏輯功能劃分,實際實現時可以有另外的劃分方式,例如多個單元或組件可以結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個系統,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執行。另一點,所顯示或討論的相互之間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連接可以是通過一些接口,裝置或單元的間接耦合或通信連接,可以是電性,機械或其它的形式。
所述作為分離部件說明的單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開的,作為單元顯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單元,即可以位于一個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個網絡單元上。可以根據實際的需要選擇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單元來實現本實施例方案的目的。
另外,在本發明各個實施例中的各功能單元可以集成在一個處理單元中,也可以是各個單元單獨物理存在,也可以兩個或兩個以上單元集成在一個單元中。
所述功能如果以軟件功能單元的形式實現并作為獨立的產品銷售或使用時,可以存儲在一個計算機可讀取存儲介質中。基于這樣的理解,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本質上或者說對現有技術做出貢獻的部分或者該技術方案的部分可以以軟件產品的形式體現出來,該計算機軟件產品存儲在一個存儲介質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臺計算機設備(可以是個人計算機,服務器,或者網絡設備等)執行本發明各個實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驟。而前述的存儲介質包括:u盤、移動硬盤、rom、ram、磁碟或者光盤等各種可以存儲程序代碼的介質。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以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
本說明書中的各個實施例均采用遞進的方式描述,每個實施例重點說明的都是與其他實施例的不同之處,各個實施例之間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參見即可。
盡管已描述了本發明實施例的優選實施例,但本領域內的技術人員一旦得知了基本創造性概念,則可對這些實施例做出另外的變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權利要求意欲解釋為包括優選實施例以及落入本發明實施例范圍的所有變更和修改。
最后,還需要說明的是,在本發明實施例中,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類的關系術語僅僅用來將一個實體或者操作與另一個實體或操作區分開來,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這些實體或操作之間存在任何這種實際的關系或者順序。而且,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終端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終端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終端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所述的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所述的原理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