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設置于汽車等的車輛用空調設備的過濾器清掃裝置。
背景技術:
1、在車輛用空調設備取入外部空氣對空氣進行調節并送入室內的情況下,通過過濾器將外部空氣凈化后向室內供給,外部空氣中包含的塵埃會堆積在過濾器上,從而產生堵塞,因此需要進行過濾器的清掃。另外,在室內使內部空氣循環的情況下也同樣地為了凈化在室內產生的塵埃而設置有過濾器,因此需要對堆積于過濾器的塵埃進行清掃。而且,以往以來已知有將該過濾器的清掃自動化了的發明(專利文獻1)。
2、專利文獻1中記載的車輛用空調裝置構成為:如果為了收納或取出小物品而打開手套箱,則線纜牽拉刷盒,刮落部件除去空氣過濾器上的異物,將其從排氣管排出,如果關閉手套箱,則通過牽拉螺旋彈簧使刷盒以及刮落部件返回原位置。
3、現有技術文獻
4、專利文獻
5、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7-216712號公報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2、上述專利文獻1中記載的車輛用空調裝置不需要驅動刮落部件的馬達,也不需要向該馬達供給電力的布線,所以是能夠實現制造成本的降低的裝置。但是,在不進行手套箱的打開關閉的情況下,會成為塵埃堆積在過濾器上的狀態,具有產生堵塞的問題。
3、本發明是解決前述以往的問題的發明,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由于不需要馬達和電氣布線所以能夠實現制造成本的降低并且每當使用車輛時都能夠頻繁地進行過濾器的清掃的過濾器清掃裝置。
4、用于解決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
5、為了解決前述以往的問題,方式1的發明是一種過濾器清掃裝置,其特征在于,設置于車輛用空調設備,所述過濾器清掃裝置具備:過濾器體,具備過濾器以及過濾器框;除塵體,叩打所述過濾器體或對所述過濾器體施加振動使附著于所述過濾器體的塵埃剝離;以及活動機構,支承所述除塵體并且控制該除塵體的活動,所述活動機構利用車輛的加減速以及轉向產生的慣性力,使所述除塵體相對于所述過濾器相對地活動。
6、在方式1的發明中為如下的構成:活動機構控制成利用車輛的加減速以及轉向產生的慣性力使除塵體能夠相對于過濾器相對地活動,因此不需要馬達和電氣布線,能夠實現制造成本的降低。另外,由于每當使用車輛時都產生車輛的加減速以及轉向產生的慣性力,所以能夠頻繁地進行過濾器的清掃。另外,由于叩打過濾器體或對過濾器體施加振動來使塵埃剝離,能夠有效地除去進入到過濾器的內部的排氣等中包含的微塵。
7、方式2的發明在方式1的發明的基礎上,活動機構具備保持除塵體的棒狀或軌道狀的支承臺,所述支承臺的一端或兩端固定于過濾器的附近,并且所述除塵體利用車輛的加減速以及轉向產生的慣性力沿著所述支承臺的長邊方向活動。由此,能夠將慣性力轉換成沿著支承臺的長邊方向的力進行利用。另外,由于能夠用除塵體叩打過濾器的規定部位,所以能夠有效地除去塵埃。
8、方式3的發明在方式1的發明的基礎上,活動機構具備:棒狀或軌道狀的支承臺,保持除塵體;以及引導軌道,與形成于該支承臺的端部或中央部的滑動接觸部滑動接觸并且支承該滑動接觸部,所述支承臺利用車輛的加減速以及轉向產生的慣性力沿著所述引導軌道的長邊方向往復活動,所述引導軌道設置在過濾器的端部附近,所述除塵體固定于所述支承臺或利用車輛的加減速以及轉向產生的慣性力沿著所述支承臺的長邊方向活動。由此,能夠將慣性力轉換為沿著過濾器的直線方向的力進行利用。另外,由于能夠用除塵體叩打過濾器的廣范圍,所以能夠高效地對過濾器整體除去塵埃。
9、方式4的發明在方式3的發明的基礎上,引導軌道在長邊方向的端部附近設置有緩沖裝置,并且所述緩沖裝置在支承臺接近的情況或抵接的情況下對所述支承臺產生斥力,能夠緩和與所述引導軌道的碰撞。由此,即使在施加了較大的慣性力的情況下也能夠防止活動機構損傷。
10、方式5的發明在方式3的發明的基礎上,支承臺在由引導軌道支承的滑動接觸部附近的所述支承臺的長邊方向上的每單位長度的載荷大于所述支承臺的滑動接觸部附近以外的每單位長度的載荷。由此,能夠增大對支承臺作用的慣性力,并且也能夠抑制支承臺的變形,支承臺能夠在引導軌道上順暢地滑動。
11、方式6的發明在方式1的發明的基礎上,活動機構具備保持除塵體的棒狀或軌道狀的支承臺,所述支承臺的一端能夠轉動地固定于過濾器的附近的轉動軸,并且另一端成為能夠往復轉動的自由端,所述除塵體固定于所述支承臺或利用車輛的加減速以及轉向產生的慣性力沿著所述支承臺的長邊方向活動。由此,能夠簡化活動機構,能夠實現制造成本的降低。
12、方式7的發明在方式1的發明的基礎上,活動機構具備大致蓋形狀的支承臺,該支承臺設置在隔著除塵體與過濾器相對的位置,所述除塵體利用車輛的加減速以及轉向產生的慣性力沿著所述支承臺自由地活動。由此,能夠簡化活動機構,能夠實現制造成本的降低。另外,由于除塵體不被軌道等束縛,所以能夠沿著慣性力作用的方向順暢地活動。
13、方式8的發明在方式2或方式3的發明的基礎上,支承臺在長邊方向的端部附近設置有緩沖裝置,并且所述緩沖裝置在除塵體接近的情況或抵接的情況下對所述除塵體產生斥力,能夠緩和與所述支承臺的碰撞。由此,即使在施加了較大的慣性力的情況下也能夠防止活動機構損傷。
14、方式9的發明在方式1~7中任意一項的發明的基礎上,過濾器具備多個褶,并且除塵體叩打所述褶或對所述褶施加振動從而使附著于所述過濾器的塵埃剝離。由此,除塵體通過叩打具備多個褶的過濾器或施加振動,能夠使塵埃剝離,因此能夠簡化活動機構,能夠實現制造成本的降低。
15、方式10的發明在方式9的發明的基礎上,除塵體為大致球體,利用車輛的加減速以及轉向產生的慣性力在過濾器表面滾動并叩打褶。由此,能夠進一步簡化活動機構,能夠實現制造成本的降低。另外,除塵體雖然對過濾器施加沖擊但是能夠降低與過濾器的過度的摩擦,因此能夠提高耐久性,降低維保頻率。
16、方式11的發明在方式9的發明的基礎上,過濾器在褶的一部分具有維持形狀的加強部,除塵體通過叩打所述加強部,對所述過濾器施加振動。由此,通過加強部能夠提高具備多個褶的過濾器的耐久性。另外,通過維持過濾器的形狀,除塵體容易施加沖擊,并且容易對過濾器整體傳遞沖擊,能夠更高效地使塵埃剝離。
17、方式12的發明在方式1~7中任意一項的發明的基礎上,在活動機構中,引導軌道或支承臺的長邊方向相對于水平方向傾斜地形成。由此,即使在車輛未作用有慣性力的狀態下,也有重力作用于除塵體從而使除塵體向過濾器的某個端部側移動,能夠防止除塵體在過濾器的中間位置停止從而阻礙向室內的通風。
18、方式13的發明在方式1~7中任意一項的發明的基礎上,在過濾器的附近且與除塵體的活動方向正交的方向的至少一方側形成有集塵箱。由此,能夠使通過除塵體從過濾器剝離的塵埃蓄積于集塵箱,能夠將蓄積的塵埃匯集后向外部排出。
19、方式14的發明在方式1~7中任意一項的發明的基礎上,活動機構在除塵體的活動范圍內包含該除塵體與過濾器體不抵接的位置。由此,能夠有力地叩打過濾器體或對過濾器體施加振動,因此能夠可靠地使塵埃從過濾器剝離。另外,除塵體的最初的動作變得順暢,即使利用較小的車輛的慣性力也能夠高效地使除塵體活動。
20、發明效果
21、方式1的發明不需要馬達和電氣布線,能夠實現制造成本的降低,并且能夠頻繁地進行過濾器的清掃。另外,方式2的發明能夠將慣性力轉換成沿著支承臺的長邊方向的力進行利用。另外,方式3的發明能夠將慣性力轉換成沿著過濾器的直線方向的力進行利用。
22、方式4的發明以及方式8的發明即使在施加了較大的慣性力的情況下也能夠防止活動機構損傷。另外,方式5的發明能夠增大對支承臺作用的慣性力,并且也能夠抑制支承臺的變形,支承臺能夠在引導軌道上順暢地滑動。另外,方式6、方式7、方式9以及方式10的發明能夠簡化活動機構,能夠實現制造成本的降低。
23、方式11的發明通過加強部能夠提高具有多個褶的過濾器的耐久性。另外,方式12的發明能夠防止除塵體在過濾器的中間位置停止從而阻礙向室內的通風。
24、方式13的發明能夠使通過除塵體從過濾器剝離的塵埃蓄積于集塵箱,能夠將蓄積的塵埃匯集后向外部排出。另外,方式14的發明能夠可靠地使塵埃從過濾器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