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速列車不停車上下車機構,包括:高速車道(1)、高速列車(2)、高速車車門(2-1)、高速車對接口(2-2)、定位銷孔(2-3)、接送車(3)、接送車車門(3-1)、接送車對接口(3-2)、安全鎖定銷(3-3)、止動裝置(3-4)、定位銷彈簧(3-5)、回撤把(3-6)、接送車道(4)、接送車道道床(4-1)、地面行駛車輪(5)、道軌行駛車輪(6)、高速車道支撐梁柱(7)、接送車道支撐梁柱(7-1)、接送車道道軌(8);其特征是:高速列車不停車上下車機構在高速車道(1)的道軌旁邊,平行的鋪設有一道接送車道(4);該高速列車不停車上下車機構設有接送車(3)和接送車道(4),接送車道(4)設置有一道逐步上升的緩坡接送車道道軌(8)與接送車道道床(4-1);接送車道(4)的一端從地面開始上升,逐漸上升到與高速車道(1)的高度相等并平行;接送車道(4)的另一端,從與高速車道(1)相等高度,緩坡下降直到與地面平齊相等;所述接送車道(4)由承重的接送車道道床(4-1)、接送車道道軌(8)以及接送車道支撐梁柱(7-1)組成;接送車(3)的行駛車輪一種是大直徑地面行走地面行駛車輪(5)以及小直徑的道軌行駛車輪(6),同時安裝在同一個車軸上的組合結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速列車不停車上下車機構,其特征是:所述高速列車(2)和接送車(3),其車的兩側分別設有高速車車門(2-1)和高速車對接口(2-2)以及接送車車門(3-1)和接送車對接口(3-2);所述高速車對接口(2-2)內部設有一個直筒式的定位銷孔(2-3);所述接送車對接口(3-2)為一個內部設有安全鎖定銷(3-3)以及止動裝置(3-4)、定位銷彈簧(3-5)和回撤把(3-6)的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