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自行車鏈輪、自行車后鏈輪和自行車多鏈輪組件。
背景技術:
騎自行車正在成為一種越來越受歡迎的娛樂形式和交通方式。而且,騎自行車對于業余愛好者和職業選手來說都已成為一種受歡迎的競賽體育。無論自行車是用來娛樂、交通或競賽,自行車產業都在不斷地改善自行車的各種部件。自行車鏈輪是最近被重新設計的一種部件。
大多數自行車都具有傳動系,該傳動系使用自行車鏈輪將來自騎車者的踩踏動作通過自行車鏈條傳至自行車車輪。前鏈輪和后鏈輪被稱作自行車鏈輪。自行車鏈輪大體上包括多個齒,以和自行車鏈條接合。這種鏈輪在除了自行車領域之外的技術領域也是已知的(例如第S62-023187號和第S62-065387號日本未審查的專利申請公開)。
技術實現要素:
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面,自行車鏈輪具有旋轉中心軸線、面向與旋轉中心軸線平行的軸向方向的外面向側,和面向軸向方向的內面向側。內面向側沿軸向方向與外面向側相對。自行車鏈輪包括鏈輪主體、多個鏈輪齒,和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鏈輪主體構造為圍繞旋轉中心軸線可旋轉。多個鏈輪齒從鏈輪主體的外周徑向地向外延伸。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構造為限制與獨立相鄰自行車鏈輪接合的自行車鏈條的軸向彎曲,該獨立相鄰自行車鏈輪與自行車鏈輪相鄰且在自行車鏈輪和獨立相鄰自行車鏈輪之間無其他鏈輪。當從與旋轉中心軸線垂直的徑向方向上看時,軸向彎曲為自行車鏈條相對于自行車鏈輪的彎曲。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設置在外面向側和內面向側中的至少一個上。
通過根據第一方面的自行車鏈輪,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可以改善自行車鏈輪的保持功能,以保持自行車鏈條與獨立相鄰自行車鏈輪接合。
根據本發明的第二方面,根據第一方面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使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沿相對于旋轉中心軸線的圓周方向間斷地設置在外面向側和內面向側中的至少一個上。
通過根據第二方面的自行車鏈輪,自行車鏈輪可以設計為具有至少一個換擋便利區,在該換擋便利區不設置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
根據本發明的第三方面,根據第一或第二方面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使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設置在外面向側上。
根據本發明的第四方面,根據第一至第三方面的任意一個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使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設置在內面向側上。
根據本發明的第五方面,根據第一至第四方面中的任意一個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使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包括至少一個第一鏈條彎曲限制突起和至少一個第二鏈條彎曲限制突起。至少一個第一鏈條彎曲限制突起設置在外面向側上。至少一個第二鏈條彎曲限制突起設置在內面向側上。
根據本發明的第六方面,根據第五方面的自行車鏈輪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該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構造為限制與自行車鏈輪接合的自行車鏈條的軸向彎曲。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設置在外面向側和內面向側中的至少一個上。
根據本發明的第七方面,根據第一至第六方面中的任意一個的自行車鏈輪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該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構造為限制與自行車鏈輪接合的自行車鏈條的軸向彎曲。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設置在外面向側和內面向側中的至少一個上。
根據本發明的第八方面,根據第七方面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使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設置在外面向側和內面向側上。
根據本發明的第九方面,根據第七或第八方面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使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設置在內面向側上。
根據本發明的第十方面,根據第七至第九方面中的任意一個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使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沿徑向設置在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的外側。
根據本發明的第十一方面,根據第一至第十方面中的任意一個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使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的軸向厚度在0.10mm至0.15mm的范圍內。
根據本發明的第十二方面,根據第十一方面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使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的軸向厚度為0.14mm。
根據本發明的第十三方面,根據第九至第十二方面中的任意一個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使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的軸向厚度在0.20mm至0.30mm的范圍內。
根據本發明的第十四方面,根據第十三方面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使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的軸向厚度為0.25mm。
根據本發明的第十五方面,根據第九至第十四方面中的任意一個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使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的軸向厚度小于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的軸向厚度。
根據本發明的第十六方面,根據第一至第十五方面中的任意一個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通過軸向壓力設置在外面向側和內面向側中的一個上,該軸向壓力為從外面向側和內面向側中的另一個朝向外面向側和內面向側中的所述一個施加。
根據本發明的第十七方面,根據第七至第十六方面中的任意一個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使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通過軸向壓力設置在外面向側和內面向側中的一個上,該軸向壓力為從外面向側和內面向側中的另一個朝向外面向側和內面向側中的所述一個施加。
根據本發明的第十八方面,根據第一至第十七方面中的任意一個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使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為與鏈輪主體和多個鏈輪齒中的至少一個分離的構件,該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接附至外面向側和內面向側中的至少一個。
通過根據本發明第十八方面的自行車鏈輪,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為與鏈輪主體和多個鏈輪齒中的至少一個分離的構件。因此,可以自由地選擇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的形狀和/或材料。
根據本發明的第十九方面,根據第十八方面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使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包括金屬材料。
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十方面,根據第十九方面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使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接經由粘合、擴散結合和壓緊中的一個接附至外面向側和內面向側中的至少一個。
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十一方面,根據第十八至第二十方面中的任意一個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使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包括非金屬材料。
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十二方面,根據第二十一方面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使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通過粘合和整體模塑中的一個接附至外面向側和內面向側中的至少一個。
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十三方面,根據第七至第二十二方面中的任意一個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使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為與鏈輪主體和多個鏈輪齒中的至少一個分離的構件,該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接附至外面向側和內面向側中的至少一個。
通過根據第二十三方面的自行車鏈輪,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為與鏈輪主體和多個鏈輪齒中的至少一個分離的構件。因此,可以自由地選擇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的形狀和/或材料。
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十四方面,根據第二十三方面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使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包括金屬材料。
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十五方面,根據第二十四方面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使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經由粘合、擴散結合和壓緊中的一個接附至外面向側和內面向側中的至少一個。
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十六方面,根據第二十三方面至第二十五方面中的任意一個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使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包括非金屬材料。
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十七方面,根據第二十六方面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使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經由粘合和整體模塑中的一個接附至外面向側和內面向側中的至少一個。
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十八方面,根據第六至第二十七方面中的任意一個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使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中的一個通過軸向壓力設置在外面向側和內面向側中的一個上,該軸向壓力為從外面向側和內面向側中的另一個朝向外面向側和內面向側中的所述一個施加。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中的另外一個為與鏈輪主體和多個鏈輪齒中的至少一個分離的構件且接附至外面向側和內面向側中的所述另一個。
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十九方面,根據第一至第二十八方面中的任意一個的自行車鏈輪構造為使自行車鏈輪為自行車后鏈輪。
根據本發明的第三十方面,自行車多鏈輪組件包括第一鏈輪和第二鏈輪。第一鏈輪具有旋轉中心軸線、面向與旋轉中心軸線平行的軸向方向的第一外面向側和面向軸向方向的第一內面向側。第一內面向側沿軸向方向與第一外面向側相對。第一鏈輪包括第一鏈輪主體、多個第一鏈輪齒、至少一個第一鏈條彎曲限制突起,和至少一個第一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多個第一鏈輪齒從第一鏈輪主體的外周徑向地向外延伸。至少一個第一鏈條彎曲限制突起設置在第一外面向側上。至少一個第一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設置在第一內面向側上。第二鏈輪與第一鏈輪相鄰且在第一鏈輪和第二鏈輪中間無其他鏈輪。第二鏈輪具有旋轉中心軸線、面向軸向方向的第二外面向側,和面向軸向方向的第二內面向側。第二內面向側沿軸向方向與第二外面向側相對。第二內面向側沿軸向方向面向第一外面向側。第二自行車鏈輪包括第二鏈輪主體和多個第二鏈輪齒。多個第二鏈輪齒從第二鏈輪主體的外周徑向向外延伸。多個第二鏈輪齒的總數比多個第一鏈輪齒的總數少兩個或更多。至少一個第一鏈條彎曲限制突起構造為限制與第二鏈輪接合的自行車鏈條的軸向彎曲。軸向彎曲為從與旋轉中心軸線垂直的徑向方向看時自行車鏈條相對于自行車多鏈輪組件的彎曲。至少一個第一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構造為限制與第一鏈輪接合的自行車鏈條的軸向彎曲。
通過根據第三十方面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至少一個第一鏈條彎曲限制突起構造為限制與第二鏈輪接合的自行車鏈條的軸向彎曲。至少一個第一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構造為限制與第一鏈輪接合的自行車鏈條的軸向彎曲。因此,可以改善自行車鏈輪的保持功能以保持自行車多鏈輪組件。
根據本發明的第三十一方面,根據第三十方面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構造為使至少一個第一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設置在第一內面向側和第一外面向側上。
根據本發明的第三十二方面,根據第三十或第三十一方面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進一步包括第三鏈輪,該第三鏈輪與第二鏈輪相鄰且在第二鏈輪與第三鏈輪之間無其他鏈輪。第三鏈輪具有旋轉中心軸線。第三鏈輪包括第三鏈輪主體和從第三鏈輪主體外周徑向向外延伸的多個第三鏈輪齒。多個第三鏈輪齒的總數比多個第二鏈輪齒的總數少兩個或更多。第二鏈輪包括設置在第二內面向側上的至少一個第二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至少一個第二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構造為限制與第二鏈輪接合的自行車鏈條的軸向彎曲。第二鏈輪沒有構造為限制與第一鏈輪和第三鏈輪中的至少一個接合的自行車鏈條的軸向彎曲的鏈條彎曲限制突起。
根據本發明的第三十三方面,根據第三十至第三十二方面中的任意一個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進一步包括第三鏈輪和第四鏈輪。第三鏈輪與第二鏈輪相鄰且在第二鏈輪與第三鏈輪之間無其他鏈輪。第三鏈輪具有旋轉中心軸線。第三鏈輪包括第三鏈輪主體和從第三鏈輪主體的外周徑向向外延伸的多個第三鏈輪齒。第四鏈輪與第三鏈輪相鄰且在第三鏈輪與第四鏈輪之間無其他鏈輪。第四鏈輪具有旋轉中心軸線。第四鏈輪包括第四鏈輪主體和從第四鏈輪主體的外周徑向地向外延伸的多個第四鏈輪齒。多個第四鏈輪齒的總數比多個第三鏈輪齒的總數少一個。第三鏈輪沒有構造為限制與第二鏈輪和第四鏈輪中的至少一個接合的自行車鏈條的軸向彎曲的鏈條彎曲限制突起。
根據本發明的第三十四方面,自行車后鏈輪具有旋轉中心軸線、面向與旋轉中心軸線平行的軸向方向的外面向側和面向軸向方向的內面向側。內面向側沿軸向方向與外面向側相對。自行車后鏈輪包括鏈輪主體、多個鏈輪齒和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多個鏈輪齒從鏈輪主體的外周徑向地向外延伸。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設置在外面向側和內面向側中的至少一個上。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為與鏈輪主體和多個鏈輪齒中的至少一個分離的構件且接附至外面向側和內面向側中的至少一個。
通過根據第三十四方面的自行車后鏈輪,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為與鏈輪主體和多個鏈輪齒中的至少一個分離的構件。因此,可以自由地選擇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的形狀和/或材料。
根據本發明的第三十五方面,自行車多鏈輪組件包括第一鏈輪元件和第二鏈輪元件。第一鏈輪元件具有旋轉中心軸線。第一鏈輪元件包括第一主體和從第一主體的外周徑向向外延伸的多個第一齒。多個第一齒包括第一凹進齒。第二鏈輪元件與第一鏈輪元件相鄰且在第一鏈輪元件和第二鏈輪元件之間無其他鏈輪。第一凹進齒構造為方便自行車鏈條從第一鏈輪元件向相鄰鏈輪元件的換擋,該相鄰鏈輪元件與第一鏈輪元件相鄰且在第一鏈輪元件和相鄰鏈輪元件之間無其他鏈輪。第二鏈輪元件具有旋轉中心軸線。第二鏈輪元件包括第二主體和從第二主體的外周徑向向外延伸的多個第二齒。多個第二齒的總數小于多個第一齒的總數。多個第二齒包括第二凹進齒,該第二凹進齒構造為方便自行車鏈條從第二鏈輪元件向第三鏈輪元件的換擋,第三鏈輪元件與第二鏈輪元件相鄰且在第三鏈輪元件與第二鏈輪元件之間無其他鏈輪。第三鏈輪元件包括多個第三齒。多個第三齒的總數小于多個第二齒的總數。第一凹進齒構造為方便自行車鏈條從第二鏈輪元件向第三鏈輪元件的換擋。
通過根據第三十五方面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第一鏈輪元件的第一凹進齒構造為除了方便自行車鏈條從第一鏈輪元件向第二鏈輪元件或向相對于第一鏈輪元件與第二鏈輪元件相對的相鄰鏈輪元件換擋之外,還方便自行車鏈條從第二鏈輪元件向第三鏈輪換擋。第二鏈輪元件的第二凹進齒構造為方便自行車鏈條從第二鏈輪元件向第三鏈輪元件換擋。因此,可以有效地方便自行車鏈條從第二鏈輪元件向第三鏈輪元件的換擋。
根據本發明的第三十六方面,根據第三十五方面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構造為使第一凹進齒構造為方便從第一鏈輪元件換高速擋。
根據本發明的第三十七方面,根據第三十五或三十六方面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構造為使第一凹進齒構造為方便從第一鏈輪元件換低速擋。
根據本發明的第三十八方面,根據第三十五至第三十七方面中的任意一個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構造為使第二凹進齒構造為方便從第二鏈輪元件換高速擋。
根據本發明的第三十九方面,根據第三十五至第三十八方面中的任意一個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進一步包括具有旋轉中心軸線的第三鏈輪元件。第三鏈輪元件包括第三主體和從第三主體的外周徑向向外延伸的多個第三齒。多個第三齒包括第三凹進齒,該第三凹進齒構造為方便自行車鏈條從第二鏈輪元件向第三鏈輪元件的換擋。
根據本發明的第四十方面,根據第三十九方面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構造為使第三凹進齒沿與旋轉中心軸線平行的軸向方向面向第二鏈輪元件。
根據本發明的第四十一方面,根據第三十九或第四十方面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構造為使第一凹進齒沿驅動旋轉方向設置在第三凹進齒的下游側,在踩踏過程中自行車多鏈輪組件沿該驅動旋轉方向圍繞旋轉中心軸線旋轉。
根據本發明的第四十二方面,根據第三十五至四十一方面中的任意一個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構造為使第一凹進齒沿與旋轉中心軸線平行的軸向方向面向第二鏈輪元件。
根據本發明的第四十三方面,根據第三十五至第四十二方面中的任意一個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構造為使第二凹進齒沿與旋轉中心軸線平行的軸向方向面向第三鏈輪。
根據本發明的第四十四方面,根據第三十五至第四十三方面中的任意一個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構造為使第一凹進齒沿驅動旋轉軸線設置在第二凹進齒的下游側上,在踩踏過程中自行車多鏈輪組件沿該驅動旋轉方向圍繞旋轉中心軸線旋轉。
根據本發明的第四十五方面,根據第三十九方面至第四十四方面中的任意一個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構造為使第二凹進齒沿驅動旋轉方向設置在第三凹進齒的下游側上,在踩踏過程中自行車多鏈輪組件沿該驅動旋轉方向圍繞旋轉中心軸線旋轉。
根據本發明的第四十六方面,根據第三十五方面至四十五方面中的任意一個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構造為使自行車多鏈輪組件為自行車后鏈輪組件。
附圖說明
通過參考結合附圖所考慮的以下詳細描述,本發明的更完整意圖及其許多隨之而來的優點將變得更加明顯,同時變得更加容易被理解,其中:
圖1為根據第一實施方式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的立體圖。
圖2為自行車多鏈輪組件的前立視圖。
圖3為自行車多鏈輪組件的自行車鏈輪的右立視圖。
圖4為圖3示出的自行車鏈輪的左立視圖。
圖5為圖3示出的自行車鏈輪和另一自行車鏈輪的部分截面圖。
圖6為展示了自行車鏈條的軸向曲率的一個例子的示意圖。
圖7為自行車多鏈輪組件的自行車鏈輪的右立視圖。
圖8為圖7中示出的自行車鏈輪的左立視圖。
圖9為圖7中示出的自行車鏈輪和另一自行車鏈輪的部分截面圖。
圖10為自行車多鏈輪組件的自行車鏈輪的右立視圖。
圖11為圖10示出的自行車鏈輪的左立視圖。
圖12為圖10示出的自行車鏈輪和另一個自行車鏈輪的部分截面圖。
圖13為自行車多鏈輪組件的自行車鏈輪的右立視圖。
圖14為圖13中示出的自行車鏈輪的左立視圖。
圖15為圖13示出的自行車鏈輪和另一自行車鏈輪的部分截面圖。
圖16為自行車多鏈輪組件的自行車鏈輪的右立視圖。
圖17為圖16示出的自行車鏈輪的左立視圖。
圖18為圖16示出的自行車鏈輪和另一自行車鏈輪的部分截面圖。
圖19為自行車多鏈輪組件的自行車鏈輪的右立視圖。
圖20為圖19示出的自行車鏈輪的左立視圖。
圖21為自行車多鏈輪組件的自行車鏈輪的右立視圖。
圖22為圖21示出的自行車鏈輪的左立視圖。
圖23為自行車多鏈輪組件的自行車鏈輪的右立視圖。
圖24為圖23示出的自行車鏈輪的左立視圖。
圖25為自行車多鏈輪組件的自行車鏈輪的部分立體圖。
圖26為自行車多鏈輪組件的自行車鏈輪的部分立體圖。
圖27為自行車多鏈輪組件的自行車鏈輪的部分立體圖。
圖28為自行車多鏈輪組件的自行車鏈輪的部分立體圖。
圖29為自行車多鏈輪組件的部分俯視圖。
圖30為根據第二實施方式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的部分截面圖。
圖31為根據第三實施方式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的部分截面圖。
圖32為根據第四實施方式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的部分截面圖。
圖33為根據第五實施方式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的部分截面圖。
圖34為根據第六實施方式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的部分截面圖。
圖35為根據第七實施方式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的部分截面圖。
具體實施方式
現參考附圖對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其中在不同的圖中類似的附圖標記代表相應或相同的元件。
第一實施方式
首先參考圖1,根據第一實施方式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10包括多個自行車鏈輪。自行車多鏈輪組件10構造為與自行車鏈條C接合。在此實施方式中,自行車多鏈輪組件10包括11個自行車鏈輪S1至S11。自行車多鏈輪組件10具有旋轉中心軸線A1。自行車多鏈輪組件10構造為在踩踏過程中圍繞旋轉中心軸線A1沿驅動旋轉方向D11可旋轉。驅動旋轉方向D11限定為沿自行車多鏈輪組件10的圓周方向D1。
如圖1所示,自行車多鏈輪組件10進一步包括構造為與自行車花鼓組件2(圖2)接合的花鼓接合結構12。雖然在實施方式中自行車多鏈輪組件10為自行車后鏈輪組件,如果需要和/或期望,自行車多鏈輪組件10的結構可以運用于前鏈輪組件。本實施方式中自行車鏈輪S1至S11的每一個都為自行車后鏈輪,且自行車鏈輪S1至S11的結構可運用于自行車前鏈輪。
在本發明中,以下方向性術語“前”、“后”、“向前”、“向后”、“左”、“右”、“橫向”、“向上”、“向下”及任何其他類似的方向性術語是指基于面向車把(未示出)坐在自行車車座(為示出)上的使用者(例如騎車者)所確定的方向。因此,用來描述自行車多鏈輪組件10或自行車鏈輪S1至S11的這些術語,應相對于在水平面上的直立騎乘位置使用的、安裝有自行車多鏈輪組件10或自行車鏈輪S1至S11的自行車來進行解釋。
如圖2所示,自行車鏈輪S1至S11沿與旋轉中心軸線A1平行的軸向方向D2布置。自行車鏈輪S1至S11沿軸向方向D2彼此間隔開。自行車多鏈輪組件10包括間隔件P1至P10。間隔件P1至P10的每一個布置在自行車鏈輪S1至S11的相鄰的兩個鏈輪之間。除了這些間隔件,也可使用多個自行車鏈輪安裝至其的鏈輪支撐構件。
自行車鏈輪S1的外徑在自行車鏈輪S1至S11中為最大的。自行車鏈輪S11的外徑在自行車鏈輪S1至S11中為最小的。在自行車多鏈輪組件10安裝至自行車花鼓組件2的狀態下,自行車鏈輪S1比自行車鏈輪11更靠近自行車車架(未示出)的自行車中心平面CP。當自行車鏈條C由后拔鏈器(未示出)沿換高速擋方向D31從較大的鏈輪換至相鄰的較小的鏈輪時,發生換高速擋。當自行車鏈條C由后拔鏈器沿換抵速擋方向D32從小鏈輪換至相鄰的較大鏈輪時,發生換抵速擋。
軸向方向D2包括外軸向方向D21和內軸向方向D22。內軸向方向D22與外軸向方向D21相對。換高速擋方向D31限定為沿外軸向方向D21。換抵速擋方向D32限定為沿內軸向方向D22。
如圖3和圖4所示,自行車鏈輪S1具有旋轉中心軸線A1。自行車鏈輪S1構造為圍繞旋轉中心軸線A1可旋轉。自行車鏈輪S1包括鏈輪主體14和多個鏈輪齒16。鏈輪主體14構造為圍繞旋轉中心軸線A1可旋轉。多個鏈輪齒16從鏈輪主體14的外周徑向向外延伸。
鏈輪主體14為環狀。自行車鏈輪S1包括從鏈輪主體14的內周沿徑向向內延伸的固定部17。固定部17沿圓周方向D1彼此間隔開。自行車鏈輪S1經由固定部17固定至自行車鏈輪S2(圖2)。
如圖5所示,自行車鏈輪S1具有外面向側18和內面向側20。外面向側18面向與旋轉中心軸線A1平行的軸向方向D2。內面向側20在軸向方向D2上與外面向側18相對。在本實施方式中,外面向側18面向于外軸向方向D21。內面向側20面向于內軸向方向D22。
自行車鏈輪S1包括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構造為限制與獨立相鄰自行車鏈輪S2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自行車鏈輪S2與自行車鏈輪S1相鄰且自行車鏈輪S1與該獨立相鄰自行車鏈輪S2之間沒有其他的鏈輪。在本實施方式中,自行車鏈輪S1包括多個構造為限制與獨立相鄰自行車鏈輪S2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的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
如圖6所示,軸向彎曲為從垂直于旋轉中心軸線A1的徑向看時,自行車鏈條C相對于自行車鏈輪S1的彎曲。自行車鏈條C包括相對的內鏈節板C11和C12的對、相對的外鏈節板C21和C22的對、滾子C3和鏈節銷C4。自行車鏈條C包括各個元件C11、C12、C21、C22、C3和C4之間的間隙。間隙導致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軸向彎曲的概念可應用于其他鏈輪S2至S11。
如圖3所示,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沿相對于旋轉中心軸線A1的圓周方向D1間斷地設置在外面向側18和內面向側20中的至少一個上。在本實施方式中,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沿相對于旋轉中心軸線A1的圓周方向D1間斷地設置在外面向側18上。因此,自行車鏈輪S1可設計為具有換擋便利區,該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不設置在該換擋便利區上。
多個鏈輪齒16包括構造為方便自行車鏈條C換擋的凹進齒23。凹進齒23構造為方便從自行車鏈輪S1向自行車鏈輪S2的換高速擋,和/或構造為方便從自行車鏈輪S2向自行車鏈輪S1的換低速擋。凹進齒23設置在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之間且形成換擋便利區,在該換擋便利區不設置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
如圖5所示,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設置在外面向側18和內面向側20中的至少一個上。在本實施方式中,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設置在外面向側18上。在自行車鏈條C與自行車鏈輪S2接合的狀態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與自行車鏈條C的外鏈節板C22的外表面可接觸。
如圖5所示,自行車鏈輪S1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4。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4構造為限制與自行車鏈輪S1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在本實施方式中,自行車鏈輪S1進一步包括構造為限制與自行車鏈輪S1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的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4。
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4設置在外面向側18和內面向側20的至少一個上。在本實施方式中,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4設置在外面向側18和內面向側20上。
如圖5所示,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4設置在外面向側18和內面向側20上。具體地,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4包括第一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6和第二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8。第一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6設置在外面向側18上。第二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8設置在內面向側20上。
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4沿徑向設置在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的外側。在本實施方式中,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4沿徑向設置在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的外側。
如圖5所示,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的軸向厚度T11在0.10mm至0.15mm的范圍內。在本實施方式中,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的軸向厚度T11為0.14mm。但是,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的軸向厚度T11可以在大約0.10mm至大約0.15mm的范圍內。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的軸向厚度T11可以大約為0.14mm。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的軸向厚度T11限定為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的從外面向側18在軸向方向D2上限定的最大軸向厚度。
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4的軸向厚度T12在0.20mm至0.30mm的范圍內。在本實施方式中,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4的軸向厚度T12為0.25mm。但是,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4的軸向厚度T12可以在大約0.20mm至大約0.30mm的范圍內。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4的軸向厚度T12可以為大約0.25mm。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4的軸向厚度T12限定為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4的從外面向側18和內面向側20之一在軸向方向D2上限定的最大軸向厚度。
在本實施方式中,第一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6的軸向厚度T12等于第二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8的軸向厚度T12。但是,第一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6的軸向厚度T12可大致等于或不同于第二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8的軸向厚度T12。
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的軸向厚度T11小于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4的軸向厚度T12。但是,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的軸向厚度T11可以等于或大于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4的至少一個的軸向厚度T12。
在本實施方式中,如圖5所示,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通過軸向壓力設置在外面向側18和內面向側20中的一個上,其中軸向壓力從外面向側18和內面向側20中的另一個朝向外面向側18和內面向側20中的該一個施加。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通過軸向壓力設置在外面向側18上,其中軸向壓力從內面向側20朝向外面向側18施加。自行車鏈輪S1包括凹槽29a,凹槽29a沿軸向方向D2設置在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的相對側上。在本實施方式中,凹槽29a設置在內面向側20上且由施加的軸向壓力形成。
此外,第一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6通過軸向壓力設置在外面向側18上,其中軸向壓力從內面向側20朝向外面向側18施加。自行車鏈輪S1包括凹槽29b,凹槽29b沿軸向方向D2設置在第一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6的相對側上。在本實施方式中,凹槽29b設置在內面向側20上且由施加的軸向壓力形成。
第二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8通過軸向壓力設置在內面向側20上,其中軸向壓力從外面向側18朝向內面向側20施加。自行車鏈輪S1包括凹槽29c,凹槽29c沿軸向方向D2設置在第二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8的相對側上。在本實施方式中,凹槽29c設置在外面向側18上且由施加的軸向壓力形成。
如圖7和圖8所示,自行車鏈輪S2具有旋轉中心軸線A1。自行車鏈輪S2構造為圍繞旋轉中心軸線A1可旋轉。自行車鏈輪S2包括鏈輪主體30和多個鏈輪齒32。鏈輪主體30構造為圍繞旋轉中心軸線可旋轉。多個鏈輪齒32從鏈輪主體30的外周徑向向外延伸。
在自行車鏈輪S1和S2也可分別被稱作第一鏈輪和S1和第二鏈輪S2的情況下,鏈輪主體14和30也可分別被稱作第一鏈輪主體14和第二鏈輪主體30。多個鏈輪齒16和32可分別被稱作多個第一鏈輪齒16和多個第二鏈輪齒32。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和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4也可分別被稱作至少一個第一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和至少一個第一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4。
在本例中,如圖3和圖7所示,多個第二鏈輪齒32的總數比多個第一鏈輪齒16的總數少兩個或更多個(情況CD1)。具體地,多個第一鏈輪齒16的總數為28。多個第二鏈輪齒32的總數為25。此外,至少一個第一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構造為限制與第二鏈輪S2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至少一個第一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4構造為限制與第一鏈輪S1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如果滿足情況CD1,其他自行車鏈輪可被稱作第一鏈輪和第二鏈輪。
鏈輪主體30為環形。自行車鏈輪S2包括從鏈輪主體30的內周徑向向內延伸的固定部33。固定部33沿圓周方向D1彼此間隔開。自行車鏈輪S1經由固定部33固定至自行車鏈輪S1和S3(圖2)。
如圖9所示,自行車鏈輪S2具有外面向側34和內面向側36。外面向側34面向與旋轉中心軸線A1平行的軸向方向D2。內面向側36面向軸向方向D2。內面向側36沿軸向方向D2與外面向側34相對。在本實施方式中,外面向側34面向外軸向方向D21。內面向側36面向內軸向方向D22。
自行車鏈輪S2包括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38。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38構造為限制與獨立相鄰自行車鏈輪S3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該獨立相鄰自行車鏈輪S3與自行車鏈輪S2相鄰且自行車鏈輪S2與獨立相鄰自行車鏈輪S2之間沒有其他鏈輪。在本實施方式中,如圖7所示,自行車鏈輪S2包括構造為限制與獨立相鄰自行車鏈輪S3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的多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38。
如圖7所示,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38沿相對于旋轉中心軸線A1的圓周方向D1間斷地設置在外面向側34和內面向側36中的至少一個上。在本實施方式中,鏈條彎曲限制突起38沿相對于旋轉中心軸線A1的圓周方向D1間斷地設置在外面向側34上。因此,自行車鏈輪S2可設計為具有換擋便利區,該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不設置在該換擋便利區上。
多個鏈輪齒32包括構造為方便自行車鏈條C的換擋的凹進齒39。凹進齒39構造為方便從自行車鏈輪S2向自行車鏈輪S3的換高速擋,和/或構造為方便從自行車鏈輪S3至自行車鏈輪S2的換低速擋。凹進齒39設置在鏈條彎曲限制突起38之間且形成換擋便利區,鏈條彎曲限制突起38不設置在該換擋便利區上。
如圖9所示,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38設置在外面向側34和內面向側36的至少一個上。在本實施方式中,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38設置在外面向側34上。但是,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38可以設置在內面向側36上。在自行車鏈條C與自行車鏈輪S3接合的狀態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38與自行車鏈條C的外鏈節板的外表面可接觸。
自行車鏈輪S2進一步包括構造為限制與自行車鏈輪S2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的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0。在本實施方式中,自行車鏈輪S2進一步包括構造為限制與自行車鏈輪S2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的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0。
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0設置在外面向側34和內面向側36中的至少一個上。在本實施方式中,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0設置在內面向側36上。具體地,多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0設置在內面向側36上。但是,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0可以設置在外面向側34或者同時設置在外面向側34和內面向側36上。
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0沿徑向設置在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38的外側。在本實施方式中,多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0沿徑向設置在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38的外側。
如圖9所示,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38的軸向厚度T21在0.10mm至0.15mm的范圍內。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38的軸向厚度T21為0.14mm。但是,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38的軸向厚度T21可以在大約0.10mm至大約0.15mm的范圍內。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38的軸向厚度T21可以大約為0.14mm。
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0的軸向厚度T22在0.20mm至0.30mm的范圍內。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0的軸向厚度T22為0.25mm。但是,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0的軸向厚度T22可以在大約0.20mm至大約0.30mm的范圍內。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0的軸向厚度T22可以為大約0.25mm。
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38的軸向厚度T21小于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0的軸向厚度T22。但是,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38的軸向厚度T21可以等于或大于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0的軸向厚度T22。
如圖10和11所示,自行車鏈輪S5包括鏈輪主體42和多個鏈輪齒44。自行車鏈輪S5包括固定部45。如圖12所示,自行車鏈輪S5具有外面向側46和內面向側48。自行車鏈輪S5包括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0和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2。在本實施方式中,自行車鏈輪S5包括多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0和多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2。
自行車鏈輪S5的結構與自行車鏈輪S1的結構大致相同。鏈輪主體42、鏈輪齒44、固定部45、外面向側46、內面向側48、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0和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2分別對應于自行車鏈輪S2的鏈輪主體30、鏈輪齒32、固定部33、外面向側34、內面向側36、鏈條彎曲限制突起38和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0。因此,為了簡潔在此不再詳述。
類似地,自行車鏈輪S3和S4的結構大致上與自行車鏈輪S2的結構相同。因此,為了簡潔在此不再詳述。
如圖13和14所示,自行車鏈輪S6具有旋轉中心軸線A1。自行車鏈輪S6構造為圍繞旋轉中心軸線A1可旋轉。自行車鏈輪S6包括鏈輪主體54和多個鏈輪齒56。鏈輪主體54構造為圍繞旋轉中心軸線A1可旋轉。多個鏈輪齒56從鏈輪主體54的外周徑向地向外延伸。
鏈輪主體54呈環形。自行車鏈輪S6包括構造為與自行車花鼓組件2(圖2)相接合的花鼓接合部57。花鼓接合部57設置在鏈輪主體54的內周上。
如圖15所示,自行車鏈輪S6具有外面向側58和內面向側60。外面向側58面向于與旋轉中心軸線A1平行的軸向方向D2。內面向側60面向于軸向方向D2。內面向側60沿軸向方向D2與外面向側58相對。在本實施方式中,外面向側58面向于外軸向方向D21。內面向側60面向于內軸向方向D22。
與自行車鏈輪S2不同,第二鏈輪S6沒有構造為限制與第一鏈輪S5和第三鏈輪S7中的至少一個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的鏈條彎曲限制突起。但是,自行車鏈輪S6可以包括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該鏈條彎曲限制突起構造為限制與獨立相鄰自行車鏈輪S7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該獨立相鄰自行車鏈輪S7與自行車鏈輪S6相鄰且自行車鏈輪S6與獨立相鄰自行車鏈輪S7之間無其他鏈輪。
自行車鏈輪S6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構造為限制與自行車鏈輪S6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在本實施方式中,自行車鏈輪S6進一步包括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該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構造為限制與自行車鏈輪S6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
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設置在外面向側58和內面向側60中的至少一個上。在本實施方式中,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設置在內面向側60上。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設置在內面向側60上。但是,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可以設置在外面向側58上或同時設置在外面向側58和內面向側60上。
如圖15所示,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的軸向厚度T52在0.20mm至0.30mm的范圍內。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的軸向厚度T52為0.25mm。但是,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的軸向厚度T52可以在大約0.20mm至大約0.30mm的范圍內。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的軸向厚度T52可以為大約0.25mm。
在自行車鏈輪S5和自行車鏈輪S6也可以分別被稱作第一鏈輪S5和第二鏈輪S6的情況下,鏈輪主體42和鏈輪主體54也可分別被稱作第一鏈輪主體42和第二鏈輪主體54。多個鏈輪齒44和多個鏈輪齒56可分別被稱作多個第一鏈輪齒44和多個第二鏈輪齒56。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0和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2可以分別被稱作至少一個第一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0和至少一個第一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2。
在這種情況下,如圖10和13所示,多個第二鏈輪齒56的總數比多個第一鏈輪齒44的總數少兩個或更多(情況CD1)。具體地,多個第一鏈輪齒44的總數為19。多個第二鏈輪齒56的總數為17。此外,如圖12所示,至少一個第一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0構造為限制與第二鏈輪S6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至少一個第一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2構造為限制與第一鏈輪S5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如果滿足情況CD1,其他自行車鏈輪可稱為第一鏈輪和第二鏈輪。
如圖16和17所示,自行車鏈輪S7具有旋轉中心軸線A1。自行車鏈輪S7構造為圍繞旋轉中心軸線A1可旋轉。自行車鏈輪S7包括鏈輪主體64和多個鏈輪齒66。鏈輪主體64構造為圍繞旋轉中心軸線A1可旋轉。多個鏈輪齒66從鏈輪主體64的外周徑向地向外延伸。
鏈輪主體64為環形。自行車鏈輪S7包括構造為與自行車花鼓組件2(圖2)相接合的花鼓接合部67。花鼓接合部67設置在鏈輪主體64的內周上。
如圖18所示,自行車鏈輪S7具有外面向側68和內面向側70。外面向側68面向于與旋轉中心軸線A1平行的軸向方向D2。內面向側70面向于沿軸向方向D2。內面向側70沿軸向方向D2與外面向側68相對。在本實施方式中,外面向側68面向于外軸向方向D21。內面向側70面向于內軸向方向D22。
與自行車鏈輪S2不同,第三鏈輪S7沒有構造為限制與第二鏈輪S6和第四鏈輪S8中的至少一個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的鏈條彎曲限制突起。但是,自行車鏈輪S7可包括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該鏈條彎曲限制突起構造為限制與獨立相鄰自行車鏈輪S8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該獨立相鄰自行車鏈輪S8與自行車鏈輪S7相鄰且在自行車鏈輪S7和獨立相鄰自行車鏈輪S8之間無其他鏈輪。自行車鏈輪S7可包括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該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構造為限制與自行車鏈輪S7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
在自行車鏈輪S5、自行車鏈輪S6和自行車鏈輪S7也可分別被稱作第一鏈輪S5、第二鏈輪S6和第三鏈輪S7的情況下,鏈輪主體64也可被稱作第三鏈輪主體64。多個鏈輪齒66也可被稱作多個第三鏈輪齒66。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也可被稱作至少一個第二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
在這種情況下,如圖13和16所示,多個第三鏈輪齒66的總數比多個第二鏈輪齒56的總數少兩個或更多個(情況CD2)。具體地,多個第二鏈輪齒56的總數為17。多個第三鏈輪齒66的總數為15。此外,如圖15所示,至少一個第二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構造為限制與第二鏈輪S6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第二鏈輪S6沒有構造為限制與第一鏈輪S5和第三鏈輪S7中的至少一個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的鏈條彎曲限制突起。如果滿足情況CD1和情況CD2,其他自行車鏈輪可被稱作第一鏈輪、第二鏈輪和第三鏈輪。
如圖19和圖20所示,自行車鏈輪S8包括鏈輪主體72和多個鏈輪齒74。自行車鏈輪S8包括花鼓接合部75。自行車鏈輪S8具有外面向側76和內面向側78。
自行車鏈輪S8的結構大致上與自行車鏈輪S7的結構相同。鏈輪主體72、鏈輪齒74、固定部75、外面向側76和內面向側78分別對應于自行車鏈輪S6的鏈輪主體54、鏈輪齒56、花鼓接合部57、外面向側58和內面向側60。因此,為了簡潔在此不再詳述。
在自行車鏈輪S5、自行車鏈輪S6、自行車鏈輪S7和自行車鏈輪S8也可分別被稱為第一鏈輪S5、第二鏈輪S6、第三鏈輪S7和第四鏈輪S8的情況下,鏈輪主體72也可被稱作第四鏈輪主體72。多個鏈輪齒74也可被稱為多個第四鏈輪齒74。
在這種情況下,如圖16和19所示,多個第四鏈輪齒74的總數比多個第三鏈輪齒66的總數少一個(情況CD3)。具體地,多個第三鏈輪齒66的總數為15。多個第四鏈輪齒74的總數為14。此外,如圖18所示,第三鏈輪S7沒有構造為限制與第二鏈輪S6和第四鏈輪S8中的至少一個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的鏈條彎曲限制突起。如果滿足情況CD1、情況CD2和情況CD3,其他自行車鏈輪可被稱為第一鏈輪、第二鏈輪、第三鏈輪和第四鏈輪。
如圖21和22所示,自行車鏈輪S9包括鏈輪主體80和多個鏈輪齒82。自行車鏈輪S9包括花鼓接合部84。自行車鏈輪S9具有外面向側86和內面向側88。
自行車鏈輪S9的結構大致上與自行車鏈輪S7的結構相同。鏈輪主體80、鏈輪齒82、花鼓接合部84、外面向側86和內面向側88分別對應于自行車鏈輪S6的鏈輪主體54、鏈輪齒56、花鼓接合部57、外面向側58和內面向側60。因此,為了簡潔在此不再詳述。
如圖23和24所示,自行車鏈輪S10包括鏈輪主體90和多個鏈輪齒92。自行車鏈輪S10包括花鼓接合部94。自行車鏈輪S10具有外面向側96和內面向側98。
自行車鏈輪S10的結構大致上與自行車鏈輪S7的結構一致。鏈輪主體90、鏈輪齒92、花鼓接合部94、外面向側96和內面向側98分別對應于自行車鏈輪S6的鏈輪主體54、鏈輪齒56、花鼓接合部57、外面向側58和內面向側60。因此,為了簡潔在此不再詳述。
自行車鏈輪S11的結構大致上與自行車鏈輪S7的結構一致。因此,為了簡潔在此不再詳述。
在自行車鏈輪S8、S9和S10也可以分別被稱作第一鏈輪元件S8、第二鏈輪元件S9和第三鏈輪元件S10的情況下,鏈輪主體72、鏈輪主體80和鏈輪主體90也可分別被稱作第一主體72、第二主體80和第三主體90。多個鏈輪齒74、多個鏈輪齒82和多個鏈輪齒92也可分別被稱為多個第一齒74、多個第二齒82和多個第三齒92。
如圖19和圖21可見,多個第二齒82的總數少于多個第一齒74的總數(情況CD4)。具體地,多個第一齒74的總數為十四,并且多個第二齒82的總數為十三。如圖22和圖24可見,多個第三齒92的總數少于多個第二齒82的總數(情況CD5)。具體地,多個第三齒92的總數為十二。如果滿足情況CD4和情況CD5,其他自行車鏈輪也可被稱作第一鏈輪元件、第二鏈輪元件和第三鏈輪元件。
如圖19和圖25可見,多個第一齒74包括第一凹進齒100。在圖示實施方式中,多個第一齒74包括第一凹進齒100。第一凹進齒100構造為方便自行車鏈條C從第一鏈輪元件S8到相鄰鏈輪S9的換擋,相鄰鏈輪S9與第一鏈輪元件S8相鄰且在第一鏈輪元件S8與相鄰鏈輪S9之間無其他鏈輪。第一凹進齒100的軸向厚度小于其他第一齒74的軸向厚度。第一鏈輪元件S8包括設置在向外面向側76上的第一凹槽101,以提供第一凹進齒100。
第一凹進齒100構造為方便從例如第一鏈輪元件S8至第二鏈輪元件S9的換高速擋,第二鏈輪元件S9與第一鏈輪元件S8相鄰,且在第一鏈輪元件S8與第二鏈輪元件S9之間無其他鏈輪。第一凹進齒100可構造為方便從第一鏈輪元件S8向相鄰鏈輪元件S7的換低速擋。進一步,第一凹進齒100構造為方便自行車鏈條C從第二鏈輪元件S9向第三鏈輪元件S10的換擋,第三鏈輪元件S10與第二鏈輪元件S9相鄰且在第二鏈輪元件S9和第三鏈輪元件S10之間無其他鏈輪。
如圖21和圖26可見,多個第二齒82包括第二凹進齒102。在圖示實施方式中,多個第二齒82包括第二凹進齒102。第二凹進齒102構造為方便自行車鏈輪C從第二鏈輪元件S9向第三鏈輪元件S10的換擋,第三鏈輪元件S10與第二鏈輪元件S9相鄰且在第二鏈輪元件S9和第三鏈輪元件S10之間無其他鏈輪。第二凹進齒102構造為方便從第二鏈輪元件S9換高速擋。第二凹進齒102的軸向厚度小于其他第二齒82的軸向厚度。第二鏈輪元件S9包括設置在外面向側86上的第二凹槽103,以提供第二凹進齒102。
如圖24和圖27可見,多個第三齒92包括第三凹進齒104。在本實施方式中,多個第三齒92包括第三凹進齒104。第三凹進齒104構造為方便自行車鏈輪C從第二鏈輪元件S9向第三鏈輪元件S10的換擋。第三凹進齒104沿與旋轉中心軸線A1平行的軸向方向D2面向第二鏈輪元件S9。第三凹進齒104的軸向厚度小于其他第三齒92的軸向厚度。第三鏈輪元件S10包括設置在內面向側98上的第三凹槽105,以提供第三凹進齒104。
如圖28可見,第一凹進齒100沿與旋轉中心軸線A1平行的軸向方向D2面向第二鏈輪元件S9。第二凹進齒102沿與旋轉中心軸線A1平行的軸向方向D2面向第三鏈輪元件S10。
第一凹進齒100沿驅動旋轉方向D11設置在第三凹進齒104的下游側,在踩踏過程中自行車多鏈輪組件10沿該驅動旋轉方向D11圍繞旋轉中心軸線A1旋轉。在本實施方式中,第一凹進齒100沿驅動旋轉方向D11完全設置在第三凹進齒104的下游側上。然而,第一凹進齒100可以沿驅動旋轉方向D11部分地設置在第三凹進齒104的下游側上。
第一凹進齒100沿驅動旋轉方向D11設置在第二凹進齒102的下游側上,在踩踏過程中自行車多鏈輪組件S10沿著該驅動旋轉方向D11圍繞旋轉中心軸線A1旋轉。在本實施方式中,第一凹進齒100沿著驅動旋轉方向D11完全地設置在第二凹進齒102的下游側上。然而,第一凹進齒100可以沿驅動旋轉方向D11部分地設置在第二凹進齒102的下游側上。
第二凹進齒102沿驅動旋轉方向D11設置在第三凹進齒104的下游側上,在踩踏過程中自行車多鏈輪組件10沿該驅動旋轉方向D11圍繞旋轉中心軸線A1旋轉。在本實施方式中,第二凹進齒102沿驅動旋轉軸線D11部分地設置在第三凹進齒104的下游側上。然而,第二凹進齒102可以沿驅動旋轉方向D11完全地設置在第三凹進齒104的下游側上。
如圖29可見,第一凹進齒100和第三凹進齒104允許自行車鏈輪C相對于旋轉中心軸線A1傾斜。這可以方便自行車鏈條C例如從第二鏈輪元件S9向第三鏈輪元件S10換擋。
如圖25可見,多個第一齒74包括附加凹進齒106。附加凹進齒106包括基座部108和凹槽端110。凹槽端110從基座部108徑向地向外延伸。凹槽端110的軸向厚度小于基座部108的軸向厚度。
如圖16可見,多個鏈輪齒66包括構造為方便自行車鏈條C從第一鏈輪元件S8向自行車鏈輪S7的換擋的第四凹進齒112。第四凹進齒112的軸向厚度小于其他鏈輪齒66的軸向厚度。自行車鏈輪S7包括設置在外面向側68上的第四凹槽114,以提供第四凹進齒112。
如圖28可見,凹進齒106沿軸向方向D2與第四凹進齒112重疊且沿軸向方向D2面向第二鏈輪元件S9。凹進齒106允許自行車鏈條C沿軸向方向D2朝向第四凹進齒112流暢地換擋。這可以方便自行車鏈條C從自行車鏈輪S8向自行車鏈輪S7的換擋。
通過自行車鏈輪,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可以改善自行車鏈輪的保持功能,以保持自行車鏈條與獨立相鄰自行車鏈輪的接合。
通過自行車多鏈輪組件10,至少一個第一鏈條彎曲限制突起構造為限制與第二鏈輪接合的自行車鏈條的軸向彎曲。至少一個第一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構造為限制與第一鏈輪接合的自行車鏈條的軸向彎曲。因此,可能改善自行車鏈輪的保持功能,以保持自行車多鏈輪組件10。
通過自行車多鏈輪組件10,第一鏈輪元件S8的第一凹進齒100構造為除了方便使自行車鏈條從第一鏈輪元件S8向第二鏈輪元件S9或向相對于第一鏈輪元件S8與第二鏈輪元件S9相對的相鄰鏈輪元件S7換擋之外,也方便使自行車鏈條C從第二鏈輪元件S9向第三鏈輪元件S10換擋。第二鏈輪元件S9的第二凹進齒102構造為方便自行車鏈條C從第二鏈輪元件S9向第三鏈輪元件S10換擋。因此,可以有效地方便自行車鏈條C從第二鏈輪元件S9向第三鏈輪元件S10換擋。
第二實施方式
根據第二實施方式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210會參考圖30在下文進行描述。除了自行車鏈輪S3,自行車多鏈輪組件210的構造與自行車多鏈輪組件10相同。與第一實施方式具有大概相同功能的元件在此會用相同的記號標記,并且為了簡潔此處不會再次詳述。
如圖30所示,自行車多鏈輪組件210包括自行車鏈輪S23。自行車鏈輪S23具有與第一實施方式中的自行車鏈輪S3的結構大致相同的結構。自行車鏈輪S23包括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3。具體地,自行車鏈輪S23包括多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3。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3構造為限制與獨立相鄰自行車鏈輪S2或S4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獨立相鄰自行車鏈輪S2或S4與自行車鏈輪S23相鄰,且在自行車鏈輪S23和獨立相鄰自行車鏈輪S2或S4之間無其他鏈輪。
在本實施方式中,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3包括至少一個第一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5和至少一個第二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7。至少一個第一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5設置在外面向側229上。至少一個第二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7設置在內面向側231上。具體地,至少一個第一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5構造為限制與獨立相鄰自行車鏈輪S4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至少一個第二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7構造為限制與獨立相鄰自行車鏈輪S2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
自行車鏈輪S23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33,該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33構造為限制與自行車鏈輪S23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33設置在外面向側229和內面向側231中的至少一個上。在本實施方式中,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33設置在內面向側231上。
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33沿徑向設置在第二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7的內側。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33與第二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7成一體地設置。
通過自行車鏈輪S23,可以得到與根據第一實施方式的自行車鏈輪的有益效果大致相同的有益效果。
第三實施方式
根據第三實施方式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310將結合圖31在下文進行描述。除了自行車鏈輪S23,自行車多鏈輪組件310與自行車多鏈輪組件210的結構大致相同。與上述實施方式具有大致相同功能的元件在此將用相同的序號標記,并且為了簡潔在此不會再次詳述。
如圖31可見,自行車多鏈輪組件310包括自行車鏈輪S33。自行車鏈輪S33與第二實施方式中的自行車鏈輪S23具有大致相同的結構。但是,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33從自行車鏈輪S33省略。而且,第二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7構造為限制與自行車鏈輪S2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
通過自行車鏈輪S33,可以獲得與根據第一實施方式的自行車鏈輪的有益效果大致相同的有益效果。
第四實施方式
根據第四實施方式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410將在下文參考圖32進行描述。除了自行車鏈輪S2,自行車多鏈輪組件410與自行車多鏈輪組件10的構造大致相同。與上述實施方式具有大致相同功能的元件在此將以相同序號標記,且為了簡潔在此不會再次詳述。
如圖32所示,自行車多鏈輪組件410包括自行車后鏈輪S42。自行車后鏈輪S42與第一實施方式中的自行車鏈輪S2具有大致相同的結構。自行車后鏈輪S42包括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38。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38具有與第一實施方式中的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38大致相同的形狀和功能。但是,與自行車鏈輪S2不同,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38與鏈輪主體30和多個鏈輪齒32中的至少一個為分離的構件,且該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38接附至外面向側34和內面向側36中的一個。在本實施方式中,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38接附至外面向側34。
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38包括金屬材料。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38經由粘合、擴散結合和壓緊中的一個接附至外面向側34和內面向側36中的至少一個。在本實施方式中,鏈輪主體30和鏈輪齒32包括金屬材料。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38經由粘合和擴散結合中的一個接附至外面向側34。在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38經由壓緊接附至外面向側34的情況下,當制造自行車后鏈輪S42時該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38通過變形與外面向側34固定地接合。
自行車后鏈輪S42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40。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40具有與第一實施方式中的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0大致相同的形狀和功能。但是,與自行車鏈輪S2不同,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40與鏈輪主體30和多個鏈輪齒32中的至少一個為分離的構件,且該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40接附至外面向側34和內面向側36中的至少一個。在本實施方式中,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40接附至內面向側36。
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40包括金屬材料。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40經由粘合、擴散結合和壓緊中的一個接附至外面向側34和內面向側36中的至少一個。在本實施方式中,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40經由粘合和擴散結合中的一個接附至內面向側36。在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40經由壓緊接附至外面向側34的情況下,當制造自行車后鏈輪S42時該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40通過變形與外面向側34固定地接合。
通過自行車鏈輪S42,可以獲得與根據第一實施方式的自行車鏈輪的有益效果大致相同的有益效果。
通過自行車后鏈輪410,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38與鏈輪主體30和多個鏈輪齒32中的至少一個為分離的構件。因此,可以自由地選擇該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38的形狀和/或材料。
第五實施方式
根據第五實施方式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510將參考圖33在下文進行描述。除了自行車鏈輪S2,自行車多鏈輪組件510與自行車多鏈輪組件10具有相同的構造。與上述實施方式具有大致相同功能的元件在此將以相同序號標記,并且為了簡潔在此不會再次詳述。
如圖33所示,自行車多鏈輪組件510包括自行車后鏈輪S52。自行車后鏈輪S52與第一實施方式中的自行車鏈輪S2具有大致相同的結構。自行車后鏈輪S52包括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38。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38具有與第一實施方式中的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38大致相同的形狀和功能。但是,與自行車鏈輪S2不同,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38與鏈輪主體30和多個鏈輪齒32中的至少一個為分離的構件,且該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38接附至外面向側34和內面向側36中的至少一個。在本實施方式中,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38接附至外面向側34。
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38包括非金屬材料。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38經由粘合和整體模塑中的一個接附至外面向側和內面向側中的至少一個。在本實施方式中,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38經由粘合接附至外面向側34。
自行車后鏈輪S52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40。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40具有與第一實施方式中的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40大致相同的形狀和功能。但是,與自行車鏈輪S2不同,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40與鏈輪主體30和多個鏈輪齒32中的至少一個為分離的構件,且該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40接附至外面向側34和內面向側36中的至少一個。在本實施方式中,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40接附至內面向側36。
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包括非金屬材料。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經由粘合和整體模塑中的一個接附至外面向側和內面向側中的至少一個。在本實施方式中,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40經由粘合接附至內面向側36。
通過自行車鏈輪S52,可以獲得與根據第一實施方式的自行車鏈輪的有益效果大致相同的有益效果。
通過自行車后鏈輪510,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38與鏈輪主體30和多個鏈輪齒32中的至少一個為分離的構件。因此,可以自由地選擇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538的形狀和/或材料。
第六實施方式
根據第六實施方式中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610將參考圖34在下文中進行描述。除了自行車鏈輪S2,自行車多鏈輪組件610具有與自行車多鏈輪組件10相同的構造。與上述實施方式具有大致相同功能的元件在此將以相同的序號標記,且為了簡潔在此不再詳述。
如圖34可見,自行車多鏈輪組件610包括自行車后鏈輪S63。自行車后鏈輪S63具有與第二實施方式中的自行車鏈輪S23的結構大致相同的結構。自行車鏈輪S63包括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3。至少一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3包括至少一個第一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5和至少一個第二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7。
至少一個第一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5具有與第二實施方式中的至少一個第一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5大致相同的形狀和功能。至少一個第二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7具有與第二實施方式中的至少一個第二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27大致相同的形狀和功能。
但是,至少一個第一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5和至少一個第二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7中的一個通過軸向壓力設置在外面向側229和內面向側231中的一個上,所述軸向壓力從外面向側229和內面向側231中的另一個朝向外面向側229和內面向側231中所述的一個施加。在本實施方式中,至少一個第一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5通過從內面向側231朝向外面向側229施加的軸向壓力設置在外面向側229上。自行車鏈輪S63包括沿軸向方向D2設置在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5的相對側上的凹槽639。在本實施方式中,凹槽639設置在內面向側231上且通過施加的軸向壓力形成。
至少一個第一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5和至少一個第二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7中的另一個與鏈輪主體641和多個鏈輪齒643中的至少一個為分離的構件,且接附至外面向側229和內面向側231中的至少一個。在本實施方式中,至少一個第二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7與鏈輪主體641和多個鏈輪齒643為分離的構件,且該至少一個第二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7接附至外面向側229和內面向側231中的至少一個。
自行車鏈輪S63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33。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33具有與第二實施方式的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233大致相同的形狀和功能。但是,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33與至少一個第二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7一體地設置為單個整塊構件。第二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7和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33可以部分地設置在凹槽639內。
通過自行車鏈輪S63,可以獲得與根據第一實施方式的自行車鏈輪的有益效果大致相同的有益效果。
通過自行車后鏈輪610,至少一個第二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7與鏈輪主體641和多個鏈輪齒643中的至少一個為分離的構件。因此,可以自由地選擇至少一個第二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7的形狀和/或材料。
第七實施方式
根據第七實施方式的自行車多鏈輪組件710將參考圖35在下文中進行描述。除了自行車鏈輪S63,自行車多鏈輪組件710具有與自行車多鏈輪組件610相同的構造。與上述實施方式中具有大致相同功能的元件在此將以相同的序號標記,且為了簡潔在此不再詳述。
如圖35所示,自行車多鏈輪組件710包括自行車后鏈輪S73。自行車后鏈輪S73具有與第六實施方式中自行車鏈輪S63的結構大致相同的結構。自行車鏈輪S73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733和/或735,該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733和/或735構造為限制與自行車鏈輪S73接合的自行車鏈條C的軸向彎曲。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733和/或735設置在外面向側229和內面向側231中的至少一個上。
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733和/或735中的一個通過軸向壓力設置在外面向側229和內面向側231中的一個上,該軸向壓力從外面向側229和內面向側231中的另一個朝向外面向側229和內面向側231中所述的一個施加。在本實施方式中,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735通過從內面向側231朝向外面向側229施加的軸向壓力設置在外面向側229上。自行車鏈輪S73包括沿軸向方向D2設置在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735的相對側上的凹槽741。在本實施方式中,凹槽741設置在內面向側231上且通過施加的軸向壓力形成。
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733和/或735的另一個與鏈輪主體641和多個鏈輪齒643中的至少一個為分離的構件,且接附至外面向側229和內面向側231中的另一個。在本實施方式中,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733與鏈輪主體641和多個鏈輪齒643為分離的構件,且該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733接附至內面向側231。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733設置在凹槽741內且覆蓋凹槽741。在本實施方式中,第二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7與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733一體地設置為單個整塊構件。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733和第二鏈條彎曲限制突起627的材料的例子包括樹脂材料。在本實施方式中,至少一個獨立鏈條彎曲限制突起733經由例如粘合劑接附至內面向側231。
通過自行車鏈輪S73,可以獲得與根據第六實施方式的自行車鏈輪S63的有益效果大致相同的有益效果。
自行車領域的技術人員從本公開可以理解,上述實施方式可相互結合。
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包括”及其派生詞意圖為開放性術語,其指明所記載的特征、元件、部件、群組、整體和/或步驟的存在,但不排除其他未記載的特征、元件、部件、群組、整體和/或步驟的存在。前述還適用于具有類似含義的詞匯,諸如術語“包含”、“具有”及其派生詞。
術語“構件”、“段”、“部”、“部分”或“元件”當用作單數時可以具有單個部或者多個部的雙重含義。
在本發明中引用的術語“第一”和“第二”僅用于描述各種部件,但不具有例如具體順序之類的其他含義。進一步,例如,術語“第一元件”本身不暗示“第二元件”的存在,且術語“第二元件”本身不暗示“第一元件”的存在。
在此引用的術語“一對”,除了指互相具有相同形狀和結構的一對元件的構造,還可指互相具有不同結構和形狀的一對元件的構造。
最后,本文中所引用的表示程度的術語例如“大致地”“大約”和“近似”意味著所修飾術語的合理量的偏差,使得最終結果不會顯著改變。
顯而易見地,本發明的上述技術可進行一些輕微的改變和變換。因此在權利要求書所要求的權利范圍內,除了本文的描述之外,本發明還能以其他的方式進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