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染色生產和物品運輸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推車。
背景技術:
在領袖染色生產過程中,準備領袖是必經的程序,且需要分重和分條。目前,領袖在準備時,需要總體稱重,然后再由操作工分重和分條,在這個過程中需要用到運輸推車將領袖運輸到工作區域。原來一般的方車車架比較高,車底部的領袖不便取出,需要人彎腰從車底把領袖拿出來,導致準備領袖時存在安全隱患且影響生產效率。
技術實現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推車,便于從推車的底部取出物品。
具體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推車,包括車輪和車身;
所述車身包括底座及設在所述底座上的第一側面防護組件、第二側面防護組件、第三側面防護組件和第四側面防護組件;所述第一側面防護組件包括固定門和活動門;所述第二側面防護組件、所述第三側面防護組件、所述第四側面防護組件和所述固定門與所述底座固定連接且配合所述底座圍成一具有上部及側面開口的置物腔;所述活動門與所述置物腔側面的開口相適配,所述活動門與所述固定門、所述第二側面防護組件或所述第三側面防護組件可轉動連接且能夠閉合所述置物腔側面的開口;
所述車輪安裝于所述底座上。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活動門通過第一鎖扣與相鄰的第二側面防護組件鎖合,并通過第二鎖扣與相鄰的第三側面防組件鎖合。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鎖扣和第二鎖扣均包括固定部件和活動部件,所述第一鎖扣和第二鎖扣的固定部件分別安裝于所述活動門頂端的兩側;所述第一鎖扣的活動部件安裝于所述第二側面防護組件的頂端且與第一側面防護組件相鄰的一側,所述第二鎖扣的活動部件安裝于所述第三側面防護組件的頂端且與第一側面防護組件相鄰的一側。
在其中一個實施中,所述固定部件為圓柱體結構且具有內陷的卡接環;所述活動部件具有安裝部及卡接部,所述第一鎖扣的安裝部與所述第二側面防護組件可轉動連接,所述第二鎖扣的安裝部與所述第三側面防護組件可轉動連接;所述卡接部設有與所述卡接環相適應的卡槽,當將所述活動門關閉時,轉動所述活動部件,所述卡接環能夠卡在所述卡槽中。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活動部件設有拉手。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活動門通過合頁與所述固定門的上部連接,使活動門能夠向外側翻轉。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底座、所述固定門、所述活動門、所述第二側面防護組件、所述第三側面防護組件和所述第四側面防護組件均包括支架和安裝于支架上的擋板。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固定門的外側靠近底座的一端設有防護層。所述防護層可以是硅膠層或其它具有緩沖保護作用的保護層。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車輪包括兩個萬向輪和兩個定向輪,所述兩個萬向輪分別安裝于所述底座的兩端,所述兩個定向輪分別安裝于所述底座的中間的兩側。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推車還包括分別安裝于所述第二側面防護組件和所述第三側面防護組件上的兩個推桿。
本實用新型的推車具有以下優點和有益效果:
用本實用新型的推車來運輸物品(比如領袖),由于車身一側具有活動門的結構,有利于準備物品的工作人員將物品放入車內以及從車內取出。將物品放入車內時先打開活動門,當物品在車內堆置的高度達到固定門頂端時,將活動門合上,繼續把物品放入車內,直到要求的量為止。將物品從車內取出時,先取出車內上部的物品,當其高度下降到活動門底端時,打開活動門,即可繼續方便的取出剩下的物品。可見,物品的取放均非常便利,避免了工作人員從車的頂端彎腰伸手取放物品,降低了取放物品的過程中工作人員的安全隱患,保證了準備物品過程中的人員人身安全,同時也可以降低損壞推車的可能性,延長了推車的使用壽命,降低了維護維修費用。另外,由于該推車使用時的便利,可以提高取放物品的效率,提高備領袖的生產效率。
本實用新型的推車,進一步在側面防護組件上設有鎖扣,使用更為方便;其鎖扣的活動部件進一步設有拉手,有利于工作人員更方便的打開以及扣上鎖扣,通過拉動活動部件上的拉手,即可讓鎖扣轉動,即可將鎖扣打開或鎖合,進而打開或鎖合活動門,便于取放車內物品。
本實用新型的推車,在其固定門的外側進一步設有防護層,當活動門打開,向外側翻轉并疊放于固定門的外側時,避免活動門直接與固定門碰撞,對活動門與固定門均起到一定緩沖、保護的作用,從而可以延長推車的使用壽命。
附圖說明
圖1為一實施例的推車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一實施例的推車的側面結構示意圖;
圖3為一實施例的推車的側面結構示意圖;
圖4為一實施例的推車的鎖扣活動部件的放大示意圖;
圖5為一實施例的推車的鎖扣固定部件的放大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便于理解本實用新型,下面將參照相關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圖中給出了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但是,本實用新型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實現,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實施例。相反地,提供這些實施例的目的是使對本實用新型的公開內容的理解更加透徹全面。
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固定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當一個元件被認為是“連接”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
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實用新型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和/及/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
如圖1-圖3所示,本實施例的一種推車10,包括車輪100和車身200。
其中,車身200包括底座210和設在底座210上的第一側面防護組件220、第二側面防護組件230、第三側面防護組件240和第四側面防護組件250;第一側面防護組件220包括固定門221和活動門222;第二側面防護組件230、第三側面防護組件240、第四側面防護組件250和固定門221與底座210固定連接且配合底座210圍成一具有上部及側面開口的置物腔;活動門222與置物腔側面的開口相適配,活動門222與固定門221、第二側面防護組件230或第三側面防護組件240可轉動連接且能夠閉合所述置物腔側面的開口;
車輪100安裝于底座210上。
用本實施例的推車10來運輸物品時(以領袖為例),將推車10推到領袖放置區,打開活動門222,將領袖疊放于推車的置物腔內,當領袖在置物腔內堆置的高度達到固定門221的頂端時,將活動門222合上,繼續把領袖放入車內,直到要求的量為止,然后將推車10推到工作區。將領袖從推車10內取出時,先取出車內上部的領袖,當其領袖的高度下降到活動門222底端時,打開活動門222,即可繼續方便的取出車內剩下的領袖。
用本實施例的推車10在準備領袖的過程中,領袖的取放均非常便利,避免了工作人員從推車的頂端彎腰伸手或趴在推車頂端取放領袖時帶來的危險,降低了取放領袖的過程中工作人員的安全隱患,同時也可以防止因趴在推車頂端取放領袖時損壞推車,可以延長推車的使用壽命,降低對推車的維護維修費用。另外,用本實施例的推車10取放領袖時非常便利,因而可以提高取放領袖的效率,提高備領袖的生產效率。
可理解,活動門222可以進一步通過鎖扣300與相鄰的兩個側面防護組件鎖合。具體來說,活動門222通過第一鎖扣300與相鄰的第二側面防護組件230鎖合,并通過第二鎖扣300與相鄰的第三側面防護組件240鎖合。進一步的,第一鎖扣300和第二鎖扣300均包括固定部件310和活動部件320。其中,第一鎖扣300和第二鎖扣300的固定部件310分別安裝于活動門222頂端的兩側;第一鎖扣300的活動部件320安裝于第二側面防護組件230的頂端且與第一側面防護組件220相鄰的一側,第二鎖扣的活動部件320安裝于第三側面防護組件240的頂端且與第一側面防護組件220相鄰的一側。通過鎖扣300的設計,有利于工作人員更方便的打開或鎖合活動門222。其中,鎖扣300的活動部件320可以360°轉動,通過轉動鎖扣300的活動部件320,即可將鎖扣300打開或鎖合,進而打開或鎖合活動門222,便于取放車內物品。
可理解,如圖4所示,固定部件310可進一步為圓柱體結構且具有內陷的卡接環311;活動部件320具有安裝部321及卡接部322,其中,第一鎖扣300的安裝部321與第二側面防護組件230可轉動連接,第二鎖扣300的安裝部321與第三側面防護組件240可轉動連接;卡接部322設有與卡接環311相適應的卡槽3221,當將活動門222關閉時,轉動活動部件320,卡接環311能夠卡在卡槽3221中。活動部件320上可進一步設有拉手323,有利工作人員更方便的轉動鎖扣300的活動部件320,更方便的將鎖扣300鎖合。
可理解,活動門222可進一步通過合頁400與固定門221的上部連接,使活動門222能夠向外側翻轉。將活動門222打開時,活動門222可以向外側翻轉,并疊放于固定門221的外側,以節省空間。
可理解,在其它實施例中,底座210、固定門221、活動門222、第二側面防護組件230、第三側面防護組件240和第四側面防護組件250均包括支架2001和安裝于支架上的擋板2002。支架2001可以由鋼鐵連接而成,擋板可以由玻璃鋼組成,通過支架的支撐作用使底座210與各防護組件的結構更為牢固,延長推車的使用壽命。
可理解,固定門221的外側靠近底座210的一端可進一步設有防護層500。該防護層500可以是硅膠層或其它具有緩沖保護作用的保護層。當活動門222打開,向外側翻轉并疊放于固定門221的外側時,防護層500的存在可以避免活動門222直接與固定門221碰撞,對活動門222與固定門221均起到一定緩沖、保護的作用,從而可以延長推車的使用壽命。
可理解,車輪100可進一步包括兩個萬向輪110和兩個定向輪120,兩個萬向輪110分別安裝于底座210的兩端,兩個定向輪120分別安裝于底座210的中間的兩側。萬向輪110與定向輪120的配合使用,使推車能夠較為方便的改變方向,同時能夠較好的控制方向。
可理解,推車10還可進一步包括分別安裝于第二側面防護組件230和第三側面防護組件240上的兩個推桿600。便于工作人員從推車10的兩個方向推動推車。
以上所述實施例的各技術特征可以進行任意的組合,為使描述簡潔,未對上述實施例中的各個技術特征所有可能的組合都進行描述,然而,只要這些技術特征的組合不存在矛盾,都應當認為是本說明書記載的范圍。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