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機械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運載裝置。
背景技術:
在信息時代的今天,快遞已經成為了現實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快遞員送快遞的時候,由于一些樓層沒有電梯,從而需要快遞員搬著快遞上樓,從而浪費了快遞員的體力和時間,從而給快遞員送快遞帶來了極大的不方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運載裝置,具有便于快遞員送快遞的優點,以解決現有快遞員在給沒有電梯的樓層送快遞時,費時費力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運載裝置,包括電機,所述電機的表面固定連接有固定板,所述電機的輸出軸固定連接有第一齒輪,所述第一齒輪嚙合有第二齒輪,所述第二齒輪的軸心處套接有旋轉軸,所述旋轉軸的表面套接有兩個軸承,且兩個軸承的表面均與固定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齒輪位于兩個軸承之間,所述旋轉軸的兩端均固定連接有三角輪,所述固定板的上表面設置有第一框架和支撐板,所述第一框架位于支撐板的后側,所述第一框架的內部設置有第二框架,所述第二框架的側面固定連接有滑桿,所述滑桿遠離第二框架的一端套接在第一框架側面設置的滑軌內,所述第二框架遠離滑桿的側面設置有手拎螺絲。
優選的,所述第二框架的背面設置有把手。
優選的,所述滑桿的數量為兩個,且兩個滑輪對稱設置在第一框架的兩側面上。
優選的,所述手拎螺絲的數量為兩個,且兩個手拎螺絲對稱設置在第一框架的兩側面上。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該運載裝置,通過電機、第一齒輪、第二齒輪、旋轉軸和三角輪的配合,使電機帶動三角輪旋轉,使快遞放置到運載裝置上,使運載裝置帶著快遞爬樓梯,從而節省了快遞員的體力和時間,從而給快遞員送快遞帶來了極大的方便。
2、該運載裝置,通過第一框架、第二框架、滑桿、滑軌和手拎螺絲的配合,使第二框架可以縮到第一框架內,使運載裝置的攜帶時所占用的空間變小,從而便于運載裝置的攜帶。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正視圖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俯視圖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右視圖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電機、2第一齒輪、3第二齒輪、4旋轉軸、5軸承、6三角輪、7支撐板、8固定板、9第一框架、10第二框架、11手拎螺絲、12把手、13滑桿、14滑軌。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運載裝置,包括電機1,電機1的表面固定連接有固定板8,電機1的輸出軸固定連接有第一齒輪2,第一齒輪2嚙合有第二齒輪3,第二齒輪3的軸心處套接有旋轉軸4,旋轉軸4的表面套接有兩個軸承5,且兩個軸承5的表面均與固定板8的下表面固定連接,第二齒輪3位于兩個軸承5之間,旋轉軸4的兩端均固定連接有三角輪6,通過設置三角輪6,使運載裝置爬樓梯更加方便,通過設置電機1,使電機1帶動兩個三角輪6旋轉,從而使運載裝置的實現自動爬樓梯,節省了快遞員的體力,固定板8的上表面設置有第一框架9和支撐板7,第一框架9位于支撐板7的后側,第一框架9的內部設置有第二框架10,第二框架10的背面設置有把手12,第二框架10的側面固定連接有滑桿13,滑桿13的數量為兩個,且兩個滑輪13對稱設置在第一框架9的兩側面上,滑桿13遠離第二框架10的一端套接在第一框架9側面設置的滑軌14內,通過設置滑軌14和滑桿13,使第二框架10可以縮到第一框架9內,從而節省了運載裝置攜帶時所占用的空間,從而便于阻力機構的攜帶,第二框架10遠離滑桿13的側面設置有手拎螺絲11,手拎螺絲11的數量為兩個,且兩個手拎螺絲11對稱設置在第一框架9的兩側面上,通過設置手拎螺絲11,當第一框架9和第二框架10伸縮完成后,通過旋轉手拎螺絲11,使第二框架10的位置實現固定。
使用時,當快遞員需要送快遞時,將快遞放置到第一框架9和第二框架10上,使支撐板7擋住快遞,快遞員用手握住把手12,使電機1帶動第一齒輪2旋轉,使第一齒輪2帶動第二齒輪3旋轉,使第二齒輪3通過旋轉軸4帶動兩個三角輪6旋轉,從而使運載裝置實現自動爬樓梯。
綜上所述:該運載裝置,通過電機1、第一齒輪2、第二齒輪3、旋轉軸4和三角輪6的配合,使電機1帶動三角輪6旋轉,使快遞放置到運載裝置上,使運載裝置帶著快遞爬樓梯,從而節省了快遞員的體力和時間,從而給快遞員送快遞帶來了極大的方便。
另外,該運載裝置,通過第一框架9、第二框架10、滑桿13、滑軌14和手拎螺絲11的配合,使第二框架10可以縮到第一框架9內,使運載裝置的攜帶時所占用的空間變小,從而便于運載裝置的攜帶。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