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獨輪摩托車,其特征在于,包括車輪、腳踏板、停車架、承接件、防震彈簧、防震桿、轉向燈、電瓶箱、車燈、車座、車體框架、手剎、手把、儀表盤和電機,所述防震彈簧包括前防震彈簧和后防震彈簧,防震桿包括前防震桿和后防震桿,轉向燈包括前轉向燈和后轉向燈,車燈包括前車燈和后車燈,車輪的數量為一個,車座安裝在車體框架的頂端,前車燈和前轉向燈均安裝在車體框架的車頭處,后車燈和后轉向燈均安裝在車體框架的車尾處,電瓶箱安裝在車體框架的底端,承接件插入車體框架底端的孔中,后防震桿通過承接件與車體框架相連并且后防震桿上套設有后防震彈簧,車輪安裝在車體框架的底端并且車輪和車體框架之間設置有雨擋,電機安裝在車輪內,防震連接器安裝在車輪的兩側并且防震連接器的外部安裝有腳踏板,停車架與車輪相連并且停車架位于后防震桿的后方,車輪通過支撐件與車體框架的前端相連,前防震桿設置在車體框架的車頭處并且前防震桿上套設有前防震彈簧,手把和儀表盤安裝在車體框架的車頭上,手剎安裝在手把處,手把上還安裝有后視鏡,儀表盤的前端安裝有擋風鏡。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輪摩托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體框架上還設置有導航儀。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獨輪摩托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轉向燈和后轉向燈的數量均為兩個,前轉向燈位于前車燈的兩側,后轉向燈位于后車燈的兩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輪摩托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件、停車架和承接件均采用不銹鋼材料制作,前防震桿和后防震桿均采用碳纖維材料制作,車輪的寬度為150-160mm,車體框架的長度為6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