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無人機,且特別涉及一種具有拆解狀態(tài)判讀系統(tǒng)的無人機。
背景技術:
1、無人機(unmanned?aerial?vehicle,uav)指的是無駕駛員在機內的飛行設備,其可分為經由遙控器操控的手控模式、或以控制系統(tǒng)自動飛行的自動飛行模式,并降落于各種不同的環(huán)境,以執(zhí)行多項任務?,F(xiàn)已有使用無人機執(zhí)行機密性的任務,因此資料的保密性便十分重要。然而,在任務的執(zhí)行過程中,一些有心人士可能會利用非法的手段誘捕無人機,以藉此獲得無人機內部儲存的資訊。為此,有必要提出一種無人機來判讀無人機的持有者是否有竊取無人機內部所儲存的機密資訊的意圖。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本發(fā)明是有關于一種無人機,當無人機可能有被他人拆解的狀況發(fā)生時,藉由判斷無人機的當前位置是否在安全位置列表中來判讀此拆解行為是否合法。
2、基于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出一種無人機,其包括:殼體,具有至少一個殼體組件;以及拆解狀態(tài)判讀系統(tǒng),包括:
3、拆解偵測單元,設置于該無人機的該至少一個殼體組件上,用以依據(jù)該至少一個殼體組件是否分離提供機體狀態(tài)資訊;位置偵測單元,用以偵測該無人機的當前位置;儲存單元,用以儲存安全位置列表;及處理單元,耦接于該拆解偵測單元、該位置偵測單元及該儲存單元,其中,當該處理單元依據(jù)該機體狀態(tài)資訊確認該至少一個殼體組件處于拆解狀態(tài)時,該處理單元判斷該當前位置是否存在于該安全位置列表中;若該當前位置未存在于該安全位置列表中,則該處理單元認定該拆解狀態(tài)屬于非法拆解。
4、在一較佳的實施例中,該安全位置列表為可更動的。
5、在一較佳的實施例中,當該無人機于地點起飛時,該處理單元依據(jù)該當前位置更新起飛位置至該安全位置列表中。
6、在一較佳的實施例中,還包括:訊號接收器,用以接收控制器提供的操控訊號;其中,該處理單元還耦接于該訊號接收器,并判斷該操控訊號的訊號強度是否小于門檻值;若該當前位置無法偵測且該操控訊號的訊號強度小于該門檻值,則該處理單元認定該拆解狀態(tài)屬于非法拆解。
7、在一較佳的實施例中,若該當前位置存在于該安全位置列表中、或該操控訊號的訊號強度并大于或等于該門檻值,則該處理單元認定該拆解狀態(tài)屬于合法拆解。
8、在一較佳的實施例中,還包括:訊號接收器,用以接收控制器提供的操控訊號;其中,該處理單元還耦接于該訊號接收器,并判斷該操控訊號的訊號強度是否小于門檻值;若該當前位置并未存在于該安全位置列表中且該操控訊號的訊號強度小于該門檻值,則該處理單元認定該拆解狀態(tài)屬于該非法拆解。
9、在一較佳的實施例中,若該當前位置存在于該安全位置列表中、或該操控訊號的訊號強度并大于或等于該門檻值,則該處理單元認定該拆解狀態(tài)屬于合法拆解。
10、在一較佳的實施例中,若該處理單元認定該拆解狀態(tài)屬于非法拆解,則該處理單元抹除該儲存單元及/或儲存裝置中所儲存的資料。
11、在一較佳的實施例中,該拆解偵測單元為霍爾感測器,設置于該至少一各殼體組件的可互相分離的兩個部件的其中一個部件上,其中當該兩個部件互相遠離時,該機體狀態(tài)資訊為磁場變化。
12、在一較佳的實施例中,該至少一個殼體組件用于容置該儲存單元及/或儲存裝置,或者該至少一個殼體組件用于容置存取該儲存單元及/或該儲存裝置的資料傳輸接口。
13、相比于現(xiàn)有技術,本發(fā)明提出的無人機,當其可能有被他人拆解的狀況發(fā)生時,藉由判斷無人機的當前位置是否在安全位置列表中來判讀此拆解行為是否合法。當判讀出拆解行為是非法的情況時,還藉由抹除儲存單元及/或無人機的任一儲存裝置中所儲存的資料,以避免機密資訊遭有心人士竊取。
1.一種無人機,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機,其特征在于,該安全位置列表為可更動的。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無人機,其特征在于,當該無人機于地點起飛時,該處理單元依據(jù)該當前位置更新起飛位置至該安全位置列表中。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無人機,其特征在于,若該當前位置存在于該安全位置列表中、或該操控訊號的訊號強度并大于或等于該門檻值,則該處理單元認定該拆解狀態(tài)屬于合法拆解。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人機,其特征在于,若該當前位置存在于該安全位置列表中、或該操控訊號的訊號強度并大于或等于該門檻值,則該處理單元認定該拆解狀態(tài)屬于合法拆解。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機,其特征在于,若該處理單元認定該拆解狀態(tài)屬于非法拆解,則該處理單元抹除該儲存單元及/或儲存裝置中所儲存的資料。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機,其特征在于,該拆解偵測單元為霍爾感測器,設置于該至少一各殼體組件的可互相分離的兩個部件的其中一個部件上,其中當該兩個部件互相遠離時,該機體狀態(tài)資訊為磁場變化。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機,其特征在于,該至少一個殼體組件用于容置該儲存單元及/或儲存裝置,或者該至少一個殼體組件用于容置存取該儲存單元及/或該儲存裝置的資料傳輸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