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橋式自動噴涂設備,該設備包括噴頭、縱向行走機構、橫向行走機構、縱向直線導軌和橫向直線導軌,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橫向行走機構和縱向行走機構均包括環形齒條、行走裝置、驅動電機和支承驅動電機的滑架;其中,所述的環形齒條由兩平行的直線段和位于兩直線段兩頭的兩段半圓形過度段組成;所述的行走裝置由驅動齒輪、滾輪和連接臂組成,其中連接臂的一頭套設在驅動齒輪的輪軸上,另一頭設有所述滾輪;所述的環形齒條的內側面設有輪齒,該輪齒與所述的行走裝置中的驅動齒輪嚙合,所述的連接臂跨過環形齒條,使所述滾輪緊貼在環形齒條的外側面;所述的滑架為滑移方向與所述環形齒條長度方向垂直的滑移機構,該滑移機構的滑移范圍大于所述環形齒條半圓形過度段分度圓直徑與所述驅動齒輪分度圓直徑之差;所述的驅動電機固定在所述滑架上,其輸出軸與所述的驅動齒輪的輪軸連接;
所述的橫向直線導軌為兩根且相互平行;所述的縱向直線導軌為一根,且兩頭分別設有一橫向行走輪,該橫向行走輪分別支承于兩根橫向直線導軌位于外側壁的行走工作面上,將縱向直線導軌懸吊于橫向直線導軌的下方;
所述的橫向行走機構中的環形齒條固定在一支撐梁上,該支撐梁軸線位于兩根橫向直線導軌的對稱中心線上;所述的橫向行走機構中的環形齒條沿長度方向固定在所述支撐梁的上表面,固定所述橫向行走機構中驅動電機的滑架位于橫向行走機構中的環形齒條的上方,并由兩塊固定板固定在縱向直線導軌的上表面;
所述的縱向行走機構中的環形齒條沿長度方向固定在所述縱向直線導軌的下表面,固定所述縱向行走機構中驅動電機的滑架位于縱向行走機構中的環形齒條的下方,并固定在一矩形框兩側邊內,所述矩形框上邊的中部設有一縱向切口,該切口兩側的下表面分別設有縱向行走輪,該縱向行走輪分別支承于縱向直線導軌位于外側壁的行走工作面上,將所述的矩形框懸吊于縱向直線導軌的下方;所述噴頭固定在矩形框的下表面;
每一環形齒條的兩頭分別設有行程控制裝置,該裝置由行程開關、環抱在環形齒條的半圓形過渡段外側的弧形構件和兩只彈簧導桿組成;所述彈簧導桿與環形齒條的直線段平行,所述弧形構件固定支承于兩只彈簧導桿的自由端,并與所述半圓形過渡段之間形成一等寬的弧形控制槽,該弧形控制槽的寬度小于所述行走裝置中滾輪的直徑;所述行程開關的觸點抵在弧形構件的背部;所述弧形構件的弧度α滿足下式
其中D為噴頭的噴涂直徑,R為環形齒條的半圓形過渡段的半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橋式自動噴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架為由兩根光軸、四只與光軸相匹配的滑套和電機安裝座組成的所述滑移機構,其中,所述四只滑套兩兩一組分別固定所述電機安裝座上,所述兩根光軸分別穿套在一組滑套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橋式自動噴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架為由燕尾槽導軌和帶燕尾結構的電機安裝座組成的所述滑移機構,其中,所述電機安裝座上的燕尾結構與燕尾槽導軌上的燕尾槽配合,且所述電機安裝座上設有穿設驅動電機輸出軸的圓孔,該圓孔相對位置的燕尾槽導軌上設有供驅動電機的輸出軸往復移動的長孔。
4.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一種橋式自動噴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橋式自動噴涂設備還包括平衡裝置,所述平衡裝置由一根平衡軸、兩只平衡齒輪和兩根直線齒條組成,其中,所述的兩根直線齒條分別固定在兩根橫向直線導軌上,所述的平衡軸由兩軸承支座支承在縱梁的上表面,所述的兩只平衡齒輪固定在所述平衡軸的兩頭,并分別與一根直線齒條嚙合。
5.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一種橋式自動噴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橋式自動噴涂設備還包括一噴射方向控制裝置,該裝置由「形構件、第一90°回轉氣缸和第二90°回轉氣缸組成,其中,
所述的第一90°回轉氣缸的回轉臂固定在「形構件上部的橫邊上;
所述的第二90°回轉氣缸的底座固定在「形構件的豎邊上,且其回轉角的角平分線與「形構件的豎邊側面的夾角為45°;
所述的第一90°回轉氣缸的底座固定所述矩形框下表面,且其回轉角的兩條邊中的一條與所述的縱向直線導軌平行,另一條與所述的橫向直線導軌平行;
所述的噴頭固定在第二90°回轉氣缸的回轉臂上,且噴頭的噴射方向與該回轉氣缸回轉角的角平分線的指向一致。
6.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一種橋式自動噴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橋式自動噴涂設備還包括一噴射方向控制裝置,該裝置由「形構件與第三90°回轉氣缸和180°回轉氣缸組成,其中,
所述的180°回轉氣缸同軸固定在第三90°回轉氣缸的回轉臂上,且所述的180°回轉氣缸回轉角的兩條邊所在直線與所述的第三90°回轉氣缸回轉角兩條邊中的一條邊平行;所述「形構件上部橫邊的上表面固定在180°回轉氣缸的回轉臂上;
所述的噴頭固定在「形構件的豎邊上,其噴射方向與「形構件豎邊指向一致,且二者的夾角為45°;
所述的第三90°回轉氣缸的底座固定所述矩形框下表面,且其回轉角的兩條邊中的一條與所述的縱向直線導軌平行,另一條與所述的橫向直線導軌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