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實用新型涉及除塵技術領域,具體是一種環保型多濾袋分氣室防堵除塵器。
背景技術:在工業除塵領域,煙氣直接排放,煙氣中的粉塵會對環境造成危害,通常采用工業除塵器,其中,布袋除塵器又是工業除塵器中的典型機型;其基本原理是,在一個濾氣室內設置一定數量的布袋,含塵氣體從進風口進入濾氣室后,只能鉆入布袋后從布袋的開口端流出濾氣室,并通過出風口出風,由于塵雜不能穿過布袋表面,因此過濾后的氣體塵雜便被濾除了。目前的布袋除塵器,為了增大單位時間內的濾氣量,普遍采用的方法是增加布袋的數量,或者增加布袋的長度,這將導致布袋除塵器的體積顯著增大,占用較大的使用面積,而實際上,為了獲得優越的過濾效果,布袋表面的濾氣細孔十分微小,通常,布袋表面濾氣細孔的濾氣總面積小于布袋的橫截面積,導致過濾效率慢,且濾氣細孔容易堵塞,造成布袋的使用效果受到影響,更換調節不方便,增加了維護成本,單一的過濾方式難以保證過濾效率及效果,除塵質量較低,難以滿足使用需求,環保性能較差。
技術實現要素: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環保型多濾袋分氣室防堵除塵器,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環保型多濾袋分氣室防堵除塵器,包括集塵器、濾氣室、煙氣輸入管、除塵器箱體和排塵管,所述除塵器箱體底部焊接有集塵器,集塵器底部連接排塵管,除塵器箱體中部設有煙氣輸入管,除塵器箱體底部設有初效過濾網,除塵器箱體上部設有高效過濾網,高效過濾網與初效過濾網之間的除塵器箱體內設有多塊隔斷板,隔斷板將除塵器箱體內部分隔為多個濾氣室,每個濾氣室內均安裝有除塵板,除塵板上表面連接有除塵布袋,高效過濾網上方的除塵器箱體內設有為集氣室,除塵器箱體的頂部開設有出氣口。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除塵器箱體為圓柱形筒體。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集塵器為圓錐狀結構。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煙氣輸入管底部的出煙口設置在集塵器中。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出氣口連通集氣室。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所述一種環保型多濾袋分氣室防堵除塵器,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多個濾氣室的設置便于煙氣分流過濾,減小占地面積,提高煙氣的過濾效果,避免發生堵塞,易于更換調節,降低維護成本,增加了煙氣過濾的接觸面積,提高過濾效率及效果,多重過濾,除塵效果明顯,有利于環境保護,環保性能好。附圖說明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中濾氣室的結構示意圖。圖中:1-集塵器、2-濾氣室、3-除塵板、4-除塵布袋、5-集氣室、6-煙氣輸入管、7-出氣口、8-高效過濾網、9-除塵器箱體、10-隔斷板、11-初效過濾網、12-出煙口、13-排塵管。具體實施方式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環保型多濾袋分氣室防堵除塵器,包括集塵器1、濾氣室2、煙氣輸入管6、除塵器箱體9和排塵管13,所述除塵器箱體9為圓柱形筒體,除塵器箱體9底部焊接有集塵器1,集塵器1為圓錐狀結構,集塵器1底部連接排塵管13,除塵器箱體9中部設有煙氣輸入管6,煙氣輸入管6底部的出煙口12設置在集塵器1中,除塵器箱體9底部設有初效過濾網11,除塵器箱體9上部設有高效過濾網8,高效過濾網8與初效過濾網11之間的除塵器箱體9內設有多塊隔斷板10,隔斷板10將除塵器箱體9內部分隔為多個濾氣室2,每個濾氣室2內均安裝有除塵板3,除塵板3上表 面連接有除塵布袋4,高效過濾網8上方的除塵器箱體9內設有為集氣室5,除塵器箱體9的頂部開設有出氣口7,出氣口7連通集氣室5。使用時,含有粉塵的煙氣通過煙氣輸入管6輸入至除塵器箱體9中,并從出煙口12輸送至集塵器1內,初效過濾網11將煙氣中較大的粉塵過濾出,并使粉塵落入集塵器1,便于通過排塵管13排出,然后煙氣進入多個濾氣室2內,多個濾氣室2的設置便于煙氣分流過濾,減小占地面積,提高煙氣的過濾效果,避免發生堵塞,易于更換調節,降低維護成本,濾氣室2內除塵板3及除塵布袋4增加了煙氣過濾的接觸面積,提高過濾效率及效果,煙氣經過高效過濾網8濾除后匯集在集氣室5,并從出煙口12排出,經過初效過濾網11、除塵板3、除塵布袋4和高效過濾網8的多重過濾,提高了煙氣的過濾效果,除塵效果明顯,有利于環境保護,環保性能好。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