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谷物比重去石機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谷物比重去石機。
背景技術:
谷物比重去石機作時,物料從進料斗不斷進人去石篩面的中部.由于篩面的振動和穿過物料層氣流的作用,使顆粒間的孔隙度增大,物料處于流化狀態,促進了自動分級,比重大的石子沉人底層與篩面接觸,比重小的糧食浮向上層,在重力、慣性力和連續進料的推動下,下滑到凈糧出口; 而比重大的石子在篩面振動系統慣性力和氣流的作用下,相對去石篩面上滑,經聚石區移向精選區,比重去石機具有去石效果好、結構簡單、體積小和能耗低等優點,糧食經過比重去石機一次清理,除石率大于95%,除磚瓦、泥塊率大于60%,而且丟失糧粒少,清除的砂石中含飽滿糧粒不超過100粒/千克,但是,在目前市場上的谷物去石機去石效率還有提升的空間,而且去石過程較為復雜,產品結構單一,人工操作時間多。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谷物比重去石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目前市場上的谷物去石機去石效率還有提升的空間,而且去石過程較為復雜,產品結構單一,人工操作時間多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谷物比重去石機,包括機體和風機,所述機體上固定安裝有入料斗,且其內部安置有散熱片,所述入料斗的內部安置有感應器,且其外表面右側下端設置有活塞,所述入料斗的下端設置有篩子,且其左側安置有進料調節手柄,所述風機安裝在機體的內壁左側上,且其下端設置有分離桿,所述分離桿的下端安裝有分離滾筒,且其左側下端安置有石子掉落口,所述分離滾筒與分離桿之間連接有管道,且其內部設置有扇片,所述分離滾筒的外表面下端安置有出口,所述出口的下端固定連接有勻風板,所述勻風板上設置有去石篩面,所述去石篩面的下端安置有谷物出口,所述機體的外表面左側安裝有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的下端安置有出石口。
優選的,所述控制面板上設置有開關控制器、速度控制器和指示燈。
優選的,所述入料斗下端設置有緩沖勻流板。
優選的,所述扇片等距安裝在分離滾筒內部的旋轉軸上。
優選的,所述分離桿為可晃動裝置,晃動角度在0°-45°之間。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新型谷物比重去石機的結構相當的簡單,在入料斗下端設置有緩沖勻流板,控制入料的緩沖速度,同時在其下端設置有分離桿和風機,利用風機將較輕的谷物吹到分離桿下端的管道,同時留在分離桿上的石子,通過晃動分離桿,將石子通過石子掉落口排出,提高工作效率,另外增加了分離滾筒和扇片,能夠更高效的去除谷物中的石子,同時滾筒內部封閉空間,在轉動中,溫度較高可以去除谷物中多余的水分,在入料斗中設置感應器,減少人工操作時間。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中:1、機體,2、入料斗,3、感應器,4、活塞,5、篩子,6、進料調節手柄,7、風機,8、分離桿,9、管道,10、分離滾筒,11、扇片,12、出口,13、勻風板,14、去石篩面,15、散熱片,16、出石口,17、谷物出口,18、控制面板,19、石子掉落口。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谷物比重去石機,包括機體1和風機7,機體1上固定安裝有入料斗2,入料斗2下端設置有緩沖勻流板,且其內部安置有散熱片15,入料斗2的內部安置有感應器3,且其外表面右側下端設置有活塞4,入料斗2的下端設置有篩子5,且其左側安置有進料調節手柄6,風機7安裝在機體1的內壁左側上,且其下端設置有分離桿8,分離桿8為可晃動裝置,晃動角度在0°-45°之間,分離桿8的下端安裝有分離滾筒10,且其左側下端安置有石子掉落口19,分離滾筒10與分離桿8之間連接有管道9,且其內部設置有扇片11,扇片11等距安裝在分離滾筒10內部的旋轉軸上,分離滾筒10的外表面下端安置有出口12,出口12的下端固定連接有勻風板13,勻風板13上設置有去石篩面14,去石篩面14的下端安置有谷物出口17,機體1的外表面左側安裝有控制面板18,控制面板18上設置有開關控制器、速度控制器和指示燈,控制面板18的下端安置有出石口16。
工作原理:在使用該谷物比重去石機之前,需要對整個裝置的結構進行簡單的了解,首先將谷物放置入料斗2,通過篩子5進行一次篩選,調節進料調節手柄6,谷物進入到分離桿8上,利用風機7將較輕的谷物吹到分離桿8下端的管道9,同時留在分離桿8上的石子,通過晃動分離桿8,將石子通過石子掉落口19排出,而分離過的谷物進入到分離滾筒10進行再次分離,分離結束后的谷物通過勻風板13和去石篩面14,最后從谷物出口17排出。
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