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測繪輔助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便攜式測繪支架。
背景技術:
測繪學是研究地理信息的獲取(測定、采集之意)、處理、描述和應用的一門科學。其內容包括:研究測定、描述地球的形狀、大小、重力場、地表形態以及它們的各種變化,確定自然和人工物體、人工設施的空間位置及屬性,制成各種地圖(含地形圖)和建立有關信息系統。現代測繪學的技術已部分應用于其它行星和月球上。在城鄉建設規劃、國土資源的合理利用、農林牧漁業的發展、環境保護以及地籍管理等工作中,必須進行土地測量和測繪各種類型、各種比例尺的地圖,以供規劃和管理使用。在地質勘探、礦產開發、水利、交通等國民經濟建設中,則必須進行控制測量、礦山測量和線路測量,并測繪大比例尺地圖,以供地質普查和各種建筑物設計施工用。在國防建設中,除了為軍事行動提供軍用地圖外,還要為保證火炮射擊的迅速定位和導彈等武器發射的準確性,提供精確的地心坐標和精確的地球重力場數據。現在很多的測繪儀都有配套的固定支架,但是固定的測繪支架在使用的時候,需要進行長時間的調整,面臨路面不平整的情況使用非常不便,因此設計了一種便攜式測繪支架。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以上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便攜式測繪支架,能很好的調整支架,使得支架保持穩定的狀態,適用于不同情況的工作環境,可以很好的擺放測繪儀器,支架采用多出折疊便于攜帶,能提高測繪的工作效率, 值得推廣。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便攜式測繪支架,它包括主軸與折疊支撐腿,所述主軸下端連接有底座,所述折疊支撐腿安裝在底座上,所述底座與折疊支撐腿之間設置有調節桿,所述調節桿上設置有回程彈簧,所述折疊支撐腿下端設置有插地樁,所述主軸上端連接有旋轉座,所述旋轉座內設置有定位鎖具,所述旋轉座上端設置有測繪平板,所述測繪平板包括板體,所述板體內設置有測繪儀卡槽,所述板體上設置有水平儀,所述板體兩端設置有固定掛鉤,所述固定掛鉤連接有固定彈繩。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主軸上設置有輔助支撐桿,所述輔助支撐桿上設置有支撐圓盤。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測繪平板兩端連接有鉛垂。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主軸上設置有照明燈。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通過測繪平板內的測繪儀卡槽將測繪儀放置在其中,利用彈繩配合掛鉤將設備固定住,水平儀顯示平板水平情況,將折疊支撐腿下端設置的插地樁插入地面內,如果測繪平板出現傾斜的情況,打開定位鎖具,根據水平儀將測繪平板調節至水平位置,如果設備傾斜角度過大,可以通過輔助支撐桿來支撐,通過鉛垂能加速調平,能很好的調整支架,使得支架保持穩定的狀態,適用于不同情況的工作環境,可以很好的擺放測繪儀器,支架采用多出折疊便于攜帶,能提高測繪的工作效率,值得推廣。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測繪平板結構示意圖。
圖中:1-主軸,2-折疊支撐腿,3-底座,4-調節桿,5-回程彈簧,6-插地樁,7-旋轉座,8-定位鎖具,9-測繪平板,10-板體,11-測繪儀卡槽,12-水平儀,13-固定掛鉤,14-固定彈繩,15-輔助支撐桿,16-支撐圓盤,17-鉛垂,18-照明燈。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便攜式測繪支架,它包括主軸1與折疊支撐腿2,主軸1下端連接有底座3,折疊支撐腿2安裝在底座3上,底座3與折疊支撐腿2之間設置有調節桿4,調節桿4上設置有回程彈簧5,折疊支撐腿2下端設置有插地樁6,主軸1上端連接有旋轉座7,旋轉座7內設置有定位鎖具8,旋轉座7上端設置有測繪平板9,測繪平板9包括板體10,板體10內設置有測繪儀卡槽11,板體10上設置有水平儀12,板體10兩端設置有固定掛鉤13,固定掛鉤13連接有固定彈繩14,主軸1上設置有輔助支撐桿15,輔助支撐桿15上設置有支撐圓盤16,測繪平板9兩端連接有鉛垂17,主軸1上設置有照明燈18。
通過測繪平板內的測繪儀卡槽將測繪儀放置在其中,利用彈繩配合掛鉤將設備固定住,水平儀顯示平板水平情況,將折疊支撐腿下端設置的插地樁插入地面內,如果測繪平板出現傾斜的情況,打開定位鎖具,根據水平儀將測繪平板調節至水平位置,如果設備傾斜角度過大,可以通過輔助支撐桿來支撐,通過鉛垂能加速調平,能很好的調整支架,使得支架保持穩定的狀態,適用于不同情況的工作環境,可以很好的擺放測繪儀器,支架采用多出折疊便于攜帶,能提高測繪的工作效率,值得推廣。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