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盤式制動器,具體為一種具有冷卻通道的浮鉗盤式制動器。
背景技術:
浮鉗盤式制動器是一種用于汽車制動系統中的重要部件,其結構一般包括有制動鉗、制動盤、制動塊和液壓系統,制動盤固定安裝于車橋上,隨車輪一起轉動。在制動時,由液壓系統控制制動塊壓接在制動盤上,利用制動塊對制動盤的摩擦阻力實現對車輪的減速和制動。
浮鉗盤式制動器上的制動塊分為活動制動塊和固定制動塊,活動制動塊設置在活塞上,在制動液的作用下,活塞可帶動活動制動塊向制動盤方向移動,而固定制動塊一般直接固定在制動鉗上,固定制動塊在進行制動時,固定制動塊與制動盤之間的摩擦力將會使固定制動塊產生大量的熱量,這個熱量若不能及時有效的散發將使固定制動塊在使用時極易損壞。這種結構形式的浮鉗盤式制動器的固定制動塊一旦損壞,拆卸起來將十分困難。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意在提供一種具有冷卻通道的浮鉗盤式制動器,以解決固定制動塊熱量不能及時散發導致損壞的問題。
本方案中的具有冷卻通道的浮鉗盤式制動器,包括制動鉗和制動盤,制動鉗浮動的橫跨在制動盤的兩側,制動盤一側的制動鉗上開設有活塞腔和進液孔,制動盤另一側的制動鉗上設有固定制動塊,活塞腔與進液孔相通,在活塞腔內設有活塞,活塞面向制動盤的一側設有活動制動塊,在制動鉗上還開設有橫跨在制動盤兩側的冷卻通道,冷卻通道包括靠近固定制動塊一側的進液通道和另一側的出液通道,進液通道和出液通道均與活塞腔相通,進液通道與活塞腔的相通處設有單向閥。
本方案的工作原理是:在進行制動時,制動液從進液孔進入活塞腔,在活塞腔內的制動液的作用下,活塞帶動活動制動塊向制動盤的方向移動,當移動到活動制動塊與制動盤相抵時,根據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制動盤將給活塞一個相反的作用力,使活塞連同制動鉗整體向相反方向移動,直到活塞對面的固定制動塊也緊壓在制動盤上,此時兩側的制動塊都緊壓在制動盤上,制動塊夾緊制動盤并在配合面上產生阻止車輪轉動的摩擦力,進而實現車輪的制動。
在進行制動時,在單向閥的作用下,進入活塞腔的制動液部分將進入進液通道內,制動液沿進液通道流過固定制動塊處,最后從出液通道內流出,固定制動塊與制動盤之間產生的熱量將通過流過進液通道的制動液帶走。
本方案的效果在于:本方案通過流經進液通道內的制動液將固定制動盤產生的熱量及時有效的散發出去,從而使得固定制動塊始終能保持在適宜的溫度,大大延長固定制動塊的使用壽命。
進一步,固定制動塊與制動鉗之間還設有制動襯塊,制動襯塊能有效減小固定制動塊與制動盤貼合時的沖擊力。
進一步,活塞與制動鉗的配合面處還設有彈性密封圈,彈性密封圈一方面能防止制動液從活塞與制動鉗配合的端面泄漏,另一方面彈性密封圈的彈性能使活塞在制動完成后帶動制動塊及時與制動盤分離。
進一步,還包括制動支架和導向銷,制動鉗上開設有通孔,導向銷包括螺紋段和圓柱段,導向銷的螺紋段與制動支架螺紋連接,導向銷的圓柱段穿過制動鉗的通孔,導向銷對制動鉗的運動有一定的導向作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說明書附圖中的附圖標記包括:制動盤1、制動鉗2、進液孔3、活塞4、彈性密封圈5、活動制動塊6、固定制動塊7、制動襯塊8、進液通道9、出液通道10、制動支架11、導向銷12。
實施例基本如附圖1所示:具有冷卻通道的浮鉗盤式制動器,包括制動盤1和制動鉗2,制動鉗2橫跨在制動盤1的兩側,在制動盤1右側的制動鉗2上開設有進液孔3和活塞腔,進液孔3與活塞腔相通,在活塞腔內設有活塞4,活塞4的右側開設凹槽,活塞4的左側設有活動制動塊6,在活塞4與制動鉗2的配合面處還開設有卡槽,在卡槽內設有彈性密封圈5,彈性密封圈5一方面能防止制動液從活塞4與制動鉗2配合的端面泄漏,另一方面彈性密封圈5的彈性能使活塞4在制動完成后帶動制動塊及時與制動盤1分離。
在制動盤1左側的制動鉗2上還設有固定制動塊7,固定制動塊7與制動鉗2之間還設有制動襯塊8,制動襯塊8可在固定制動塊7與制動盤1配合時減少兩者之間的沖擊,使兩者之間的配合更加平穩。在進行制動時,活動制動塊6和固定制動塊7從兩側夾緊制動盤1,從而使制動盤1在兩者摩擦力的作用下實現快速制動。
在制動鉗2上還開設有冷卻通道,冷卻通道包括進液通道9和出液通道10,進液通道9和出液通道10的右端均與活塞腔相通,進液通道9和出液通道10的左側橫跨在制動鉗2安裝固定制動塊7的一側,其中進液通道9位于靠近制動塊的一側,出液通道10位于遠離固定制動塊7的一側。在進液通道9與活塞腔的相通處還設有單向閥。
在制動鉗2的右側還開設有通孔,在通孔的左側設有制動支架11,制動支架11與外部車架連接,在制動支架11上開設有螺孔,導向銷12包括螺紋段和圓柱段,導向銷12的螺紋段與制動支架11上的螺孔配合,導向銷12的圓柱段穿過制動鉗2上的通孔,當制動鉗2左右移動時,導向銷12對制動鉗2提供一定的導向作用。
以上所述的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方案中公知的具體結構及特性等常識在此未作過多描述。應當指出,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結構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也應該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這些都不會影響本實用新型實施的效果和專利的實用性。本申請要求的保護范圍應當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中的具體實施方式等記載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