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顯示器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一連接桿、垂直連接在所述連接桿中部的固定桿,以及分別設置在所述連接桿兩端的兩支撐桿;所述固定桿上設有用于安裝顯示器的第一安裝部,所述支撐桿上設有用于安裝顯示器的第二安裝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桿和兩所述支撐桿分別位于所述連接桿相對的兩側。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器支架,其特征在于,兩所述支撐桿分別自所述連接桿的端部朝連接桿中部方向傾斜。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顯示器支架,其特征在于,兩所述支撐桿與所述連接桿之間的夾角相同,且該夾角為45°~85°。
5.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顯示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桿的自由端設有向另一所述支撐桿方向延伸的折回部,該折回部遠離所述連接桿的端面為平面,且兩所述折回部遠離所述連接桿的端面在同一平面內。
6.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顯示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安裝部包括垂直貫穿所述固定桿的至少一通孔,該通孔的軸向與所述連接桿的長度方向相同。
7.如權利要求6中所述的顯示器支架,所述通孔為臺階孔。
8.如權利要求1至7任意一項所述的顯示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安裝部包括垂直貫穿所述支撐桿的葫蘆孔,所述葫蘆孔的軸向與所述連接桿在同一平面內。
9.如權利要求8中所述的顯示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葫蘆孔的大孔端靠近所述連接桿設置。
10.一種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顯示器和如權利要求1至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顯示器支架,所述顯示器與所述顯示器支架的固定桿或支撐桿固定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