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容量標定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容量標定方法,該方法在車輛行駛過程中,電池管理系統BMS根據動力電池組放電電流的增大與減小,分析當前是大電流放電還是小電流放電,分別對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在這兩種情況下進行實時判斷,當其在這兩種情況下分別滿足相應的條件時,對SOC值進行標定,再結合記錄的動力電池組已消耗容量,即可計算出當前動力電池組的實際總容量。本發明在每次動力電池組從充滿狀態開始放電時,都會對其進行一次容量的校正,確保動力電池組的SOC都是基于當前實際總容量計算出來的,有利于駕駛員對是否需要充電等做出正確的判斷,給駕駛員的出行帶來方便。
【專利說明】—種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容量標定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電動汽車電池容量標定【技術領域】,具體是一種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容量標定方法。
[0002]
【背景技術】
[0003]隨著電動汽車的普及,在其使用過程中,駕駛者習慣通過SOC值來判斷當前是否需要充電。每輛電動汽車在出廠時,配置的動力鋰電池都具有相應的額定容量。但使用環境的不同會導致電池的實際容量與其額定容量出現偏差,如在寒冷氣候下電池容量就比常溫下電池容量要小。眾所周知,使用過多次的電池,其容量也會衰減。如果在這些情況下仍然使用電池的額定容量來計算S0C,就容易誤導駕駛員,給他們的出行帶來不便。同時由于電池衰減的過程不同,電池的實際容量也不是固定不變的。所以要獲得較為精確的電池S0C,就必須以當前電池實際總容量為基礎。
[0004]
【發明內容】
[0005]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電池容量標定方法,通過該方法能夠實現對當前電池實際容量的準確標定。
[0006]本發明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容量標定方法,包括以下順序的步驟:
Cl)當動力電池組充滿電時,電池管理系統BMS將動力電池組已消耗容量清零,然后將動力電池組從充滿狀態開始放電;
(2)電池管理系統BMS判斷當前的放電電流是大電流還是小電流,若是大電流,執行步驟(3),若是小電流,執行步驟(4);所述大電流為放電電流增大且放電倍率大于0.1C,或者放電電流減小且放電倍率大于或等于0.0lC ;所述小電流為放電電流減小且放電倍率小于0.01C,或者放電電流增大且放電倍率小于或等于0.1C ;
(3)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一,若是,記錄當前的SOC值,然后執行步驟(5),若否,返回步驟(2);所述條件一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Ull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U12 ;
(4)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二,若是,記錄當前的SOC值,然后執行步驟(6),若否,返回步驟(2);所述條件二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U21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U22 ;
(5)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二,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執行步驟(7);所述條件二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U21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U22 ;
(6)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一,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執行步驟(8);所述條件一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Ull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U12 ;
(7)判斷此時的SOC值是否比步驟(3)中記錄的SOC值減少1%,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返回步驟(5);
(8)判斷此時的SOC值是否比步驟(4)中記錄的SOC值減少2%,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返回步驟(6);
(9)將此時的SOC值標定為a%,同時記錄動力電池組已消耗容量,將所述動力電池組已消耗容量除以l_a%,作為當前動力電池組的實際總容量。
[0007]所述的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容量標定方法,所述Ull為3.25V,U12為 3.14V ;所述 U21 為 3.30V, U22 為 3.20V ;所述 a% 為 40%。
[0008]所述的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容量標定方法,所述Ull為3.20V, U12為 3.1OV ;所述 U21 為 3.28V, U22 為 3.18V ;所述 a% 為 25%。
[0009]所述的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容量標定方法,所述Ull為3.10V, U12為 3.0OV ;所述 U21 為 3.22V, U22 為 3.15V ;所述 a% 為 15%。
[0010]所述的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容量標定方法,所述Ull為3.00V, U12為 2.80V ;所述 U21 為 3.10V, U22 為 2.90V ;所述 a% 為 0%。
[0011]所述的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容量標定方法,所述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為當前時刻的動力電池組總電壓與串聯電池單體數量的比值。
[0012]所述的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容量標定方法,所述電池單體的平均最低電壓為從當前時刻開始往回推算250秒內的電池單體最低電壓的平均值;若從當前時刻追溯至動力電池組開始放電時刻不滿250秒,則以實際時間計算電池單體最低電壓的平均值。
[0013]所述的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容量標定方法,還包括用較小的SOC值的標定結果對較大的SOC值的標定結果進行較正。
[0014]由上述技術方案可知,本發明在車輛行駛過程中,電池管理系統BMS根據動力電池組放電電流的增大與減小,分析當前是大電流放電還是小電流放電,分別對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在這兩種情況下進行實時判斷,當其在這兩種情況下分別滿足相應的條件時,對SOC值進行標定,再結合記錄的動力電池組已消耗容量,即可計算出當前動力電池組的實際總容量。本發明在每次動力電池組從充滿狀態開始放電時,都會對其進行一次容量的校正,確保動力電池組的SOC都是基于當前實際總容量計算出來的,有利于駕駛員對是否需要充電等做出正確的判斷,給駕駛員的出行帶來方便。
[0015]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圖1是本發明的控制流程圖。
[0017]
【具體實施方式】
[0018]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來進一步說明本發明。[0019]實施例一:一種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容量標定方法,包括以下順序的步驟:
(O當動力電池組充滿電時,電池管理系統BMS將動力電池組已消耗容量清零,然后將動力電池組從充滿狀態開始放電;
(2)電池管理系統BMS判斷當前的放電電流是大電流還是小電流,若是大電流,執行步驟(3),若是小電流,執行步驟(4);所述大電流指的是放電電流增大且放電倍率大于0.1C,或者放電電流減小且放電倍率大于或等于0.0lC ;所述小電流指的是放電電流減小且放電倍率小于0.01C,或者放電電流增大且放電倍率小于或等于0.1C ;
(3)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一,若是,記錄當前的SOC值,然后執行步驟(5),若否,返回步驟(2);所述條件一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
3.25V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3.14V ;
(4)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二,若是,記錄當前的SOC值,然后執行步驟(6),若否,返回步驟(2);所述條件二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
3.30V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3.20V ;
(5)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二,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執行步驟(7);所述條件二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3.30V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3.20V ;
(6)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一,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執行步驟(8);所述條件一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3.25V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3.14V ;
(7)判斷此時的SOC值是否比步驟(3)中記錄的SOC值減少1%,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返回步驟(5);
(8)判斷此時的SOC值是否比步驟(4)中記錄的SOC值減少2%,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返回步驟(6);
(9)將此時的SOC值標定為40%,同時記錄動力電池組已消耗容量,將所述動力電池組已消耗容量除以60%,作為當前動力電池組的實際總容量。
[0020]上述步驟中提到的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指的是當前時刻的動力電池組總電壓與串聯電池單體數量的比值;電池單體的平均最低電壓指的是從當前時刻開始往回推算250秒內的電池單體最低電壓的平均值,若從當前時刻追溯至電池自充滿狀態開始放電時刻不滿250秒,則以實際時間計算電池單體最低電壓的平均值。
[0021]對于電池單體的最低電壓,這里之所以采用250秒內的平均值是由于在車輛行駛過程中,電壓波動很大,在SOC很高時,就會從3.2V時而降到3.0V甚至更低,而且變化沒有規律,所以如果用某一時刻的最低電壓作為判定條件,誤差比較大。實驗表明,經過250秒平均后得出的電池單體平均最低電壓的變化趨勢與實際情況相比并未改變,而且變化比較平滑,尤其符合鋰電池的特性,所以可以作為判定條件使用。實施例二、三、四、五理由相同。
[0022]實施例二:一種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容量標定方法,包括以下順序的步驟:
Cl)當動力電池組充滿電時,電池管理系統BMS將動力電池組已消耗容量清零,然后將動力電池組從充滿狀態開始放電; (2)電池管理系統BMS判斷當前的放電電流是大電流還是小電流,若是大電流,執行步驟(3),若是小電流,執行步驟(4);所述大電流指的是放電電流增大且放電倍率大于0.1C,或者放電電流減小且放電倍率大于或等于0.0lC ;所述小電流指的是放電電流減小且放電倍率小于0.01C,或者放電電流增大且放電倍率小于或等于0.1C ;
(3)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一,若是,記錄當前的SOC值,然后執行步驟(5),若否,返回步驟(2);所述條件一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
3.20V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3.1OV ;
(4)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二,若是,記錄當前的SOC值,然后執行步驟(6),若否,返回步驟(2);所述條件二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
3.28V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3.18V ;
(5)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二,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執行步驟(7);所述條件二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3.28V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3.18V ;
(6)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一,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執行步驟(8);所述條件一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3.20V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3.1OV ;
(7)判斷此時的SOC值是否比步驟(3)中記錄的SOC值減少1%,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返回步驟(5);
(8)判斷此時的SOC值是否比步驟(4)中記錄的SOC值減少2%,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返回步驟(6);
(9)將此時的SOC值標定為25%,同時記錄動力電池組已消耗容量,將所述動力電池組已消耗容量除以75%,作為當前動力電池組的實際總容量。
[0023]上述步驟中提到的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指的是當前時刻的動力電池組總電壓與串聯電池單體數量的比值;電池單體的平均最低電壓指的是從當前時刻開始往回推算250秒內的電池單體最低電壓的平均值,若從當前時刻追溯至電池自充滿狀態開始放電時刻不滿250秒,則以實際時間計算電池單體最低電壓的平均值。
[0024]實施例三:一種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容量標定方法,包括以下順序的步驟:
Cl)當動力電池組充滿電時,電池管理系統BMS將動力電池組已消耗容量清零,然后將動力電池組從充滿狀態開始放電;
(2)電池管理系統BMS判斷當前的放電電流是大電流還是小電流,若是大電流,執行步驟(3),若是小電流,執行步驟(4);所述大電流指的是放電電流增大且放電倍率大于0.1C,或者放電電流減小且放電倍率大于或等于0.0lC ;所述小電流指的是放電電流減小且放電倍率小于0.01C,或者放電電流增大且放電倍率小于或等于0.1C ;
(3)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一,若是,記錄當前的SOC值,然后執行步驟(5),若否,返回步驟(2);所述條件一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
3.1OV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3.0OV ;
(4)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二,若是,記錄當前的SOC值,然后執行步驟(6),若否,返回步驟(2);所述條件二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3.22V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3.15V ;
(5)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二,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執行步驟(7);所述條件二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3.22V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3.15V ;
(6)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一,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執行步驟(8);所述條件一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3.1OV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3.0OV ;
(7)判斷此時的SOC值是否比步驟(3)中記錄的SOC值減少1%,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返回步驟(5);
(8)判斷此時的SOC值是否比步驟(4)中記錄的SOC值減少2%,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返回步驟(6);
(9)將此時的SOC值標定為15%,同時記錄動力電池組已消耗容量,將所述動力電池組已消耗容量除以85%,作為當前動力電池組的實際總容量。
[0025]上述步驟中提到的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指的是當前時刻的動力電池組總電壓與串聯電池單體數量的比值;電池單體的平均最低電壓指的是從當前時刻開始往回推算250秒內的電池單體最低電壓的平均值,若從當前時刻追溯至電池自充滿狀態開始放電時刻不滿250秒,則以實際時間計算電池單體最低電壓的平均值。
[0026]實施例四:一種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容量標定方法,包括以下順序的步驟:
Cl)當動力電池組充滿電時,電池管理系統BMS將動力電池組已消耗容量清零,然后將動力電池組從充滿狀態開始放電;
(2)電池管理系統BMS判斷當前的放電電流是大電流還是小電流,若是大電流,執行步驟(3),若是小電流,執行步驟(4);所述大電流指的是放電電流增大且放電倍率大于0.1C,或者放電電流減小且放電倍率大于或等于0.0lC ;所述小電流指的是放電電流減小且放電倍率小于0.01C,或者放電電流增大且放電倍率小于或等于0.1C ;
(3)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一,若是,記錄當前的SOC值,然后執行步驟(5),若否,返回步驟(2);所述條件一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3.0OV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2.80V ;
(4)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二,若是,記錄當前的SOC值,然后執行步驟(6),若否,返回步驟(2);所述條件二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3.1OV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2.90V ;
(5)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二,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執行步驟(7);所述條件二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3.1OV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2.90V ;
(6)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一,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執行步驟(8);所述條件一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3.0OV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2.80V ;
(7)判斷此時的SOC值是否比步驟(3)中記錄的SOC值減少1%,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返回步驟(5);(8)判斷此時的SOC值是否比步驟(4)中記錄的SOC值減少2%,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返回步驟(6);
(9)將此時的SOC值標定為0%,同時記錄動力電池組已消耗容量,將所述動力電池組已消耗容量除以100%,作為當前動力電池組的實際總容量。
[0027]上述步驟中提到的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指的是當前時刻的動力電池組總電壓與串聯電池單體數量的比值;電池單體的平均最低電壓指的是從當前時刻開始往回推算250秒內的電池單體最低電壓的平均值,若從當前時刻追溯至電池自充滿狀態開始放電時刻不滿250秒,則以實際時間計算電池單體最低電壓的平均值。
[0028]實施例五:一種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容量標定方法,包括以下順序的步驟:
Cl)當動力電池組充滿電時,電池管理系統BMS將動力電池組已消耗容量清零,然后將動力電池組從充滿狀態開始放電;
(2)電池管理系統BMS判斷當前的放電電流是大電流還是小電流,若是大電流,執行步驟(3),若是小電流,執行步驟(4);所述大電流指的是放電電流增大且放電倍率大于0.1C,或者放電電流減小且放電倍率大于或等于0.0lC ;所述小電流指的是放電電流減小且放電倍率小于0.01C,或者放電電流增大且放電倍率小于或等于0.1C ;
(3)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一,若是,記錄當前的SOC值,然后執行步驟(5),若否,返回步驟(2);所述條件一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3.25V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3.14V ;
(4)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二,若是,記錄當前的SOC值,然后執行步驟(6),若否,返回步驟(2);所述條件二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
3.30V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3.20V ;
(5)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二,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執行步驟(7);所述條件二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3.30V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3.20V ;
(6)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一,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執行步驟(8);所述條件一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3.25V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3.14V ;
(7)判斷此時的SOC值是否比步驟(3)中記錄的SOC值減少1%,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返回步驟(5);
(8)判斷此時的SOC值是否比步驟(4)中記錄的SOC值減少2%,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返回步驟(6);
(9)將此時的SOC值標定為40%,同時記錄動力電池組已消耗容量,將所述動力電池組已消耗容量除以60%,得到動力電池組的實際總容量,記為Cl,執行步驟(10);
(10)電池管理系統BMS判斷當前的放電電流是大電流還是小電流,若是大電流,執行步驟(11),若是小電流,執行步驟(12);所述大電流指的是放電電流增大且放電倍率大于
0.1C,或者放電電流減小且放電倍率大于或等于0.0lC ;所述小電流指的是放電電流減小且放電倍率小于0.01C,或者放電電流增大且放電倍率小于或等于0.1C ;
(11)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三,若是,記錄當前的SOC值,然后執行步驟(13),若否,返回步驟(10);所述條件三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3.1OV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3.0OV ;
(12)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四,若是,記錄當前的SOC值,然后執行步驟(14),若否,返回步驟(10);所述條件四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3.22V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3.15V ;
(13)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四,若是,執行步驟(17),若否,執行步驟(15);所述條件四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3.22V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3.15V ;
(14)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三,若是,執行步驟(17),若否,執行步驟(16);所述條件一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3.1OV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3.0OV ;
(15)判斷此時的SOC值是否比步驟(11)中記錄的SOC值減少1%,若是,執行步驟(17),若否,返回步驟(13);
(16 )判斷此時的SOC值是否比步驟(12 )中記錄的SOC值減少2%,若是,執行步驟(17),若否,返回步驟(14);
(17)將此時的SOC值標定為15%,同時記錄動力電池組已消耗容量,將所述動力電池組已消耗容量除以85%,得到動力電池組的實際總容量,記為C2,執行步驟(18);
(18 )取C1、C2的平均值,作為當前動力電池組的實際總容量。
[0029]上述步驟中提到的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指的是當前時刻的動力電池組總電壓與串聯電池單體數量的比值;電池單體的平均最低電壓指的是從當前時刻開始往回推算250秒內的電池單體最低電壓的平均值,若從當前時刻追溯至電池自充滿狀態開始放電時刻不滿250秒,則以實際時間計算電池單體最低電壓的平均值。
[0030]以上所述實施方式僅僅是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發明的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發明設計精神的前提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作出的各種變形和改進,均應落入本發明的權利要求書確定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容量標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順序的步驟: (1)當動力電池組充滿電時,電池管理系統BMS將動力電池組已消耗容量清零,然后將動力電池組從充滿狀態開始放電; (2)電池管理系統BMS判斷當前的放電電流是大電流還是小電流,若是大電流,執行步驟(3),若是小電流,執行步驟(4);所述大電流為放電電流增大且放電倍率大于0.1C,或者放電電流減小且放電倍率大于或等于0.0lC ;所述小電流為放電電流減小且放電倍率小于0.01C,或者放電電流增大且放電倍率小于或等于0.1C ; (3)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一,若是,記錄當前的SOC值,然后執行步驟(5),若否,返回步驟(2);所述條件一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Ull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U12 ; (4)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二,若是,記錄當前的SOC值,然后執行步驟(6),若否,返回步驟(2);所述條件二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U21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U22 ; (5)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二,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執行步驟(7);所述條件二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U21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U22 ; (6)判斷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和平均最低電壓是否滿足條件一,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執行步驟(8);所述條件一為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小于或等于Ull且平均最低電壓小于或等于U12 ; (7)判斷此時的SOC值是否比步驟(3)中記錄的SOC值減少1%,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返回步驟 (5); (8)判斷此時的SOC值是否比步驟(4)中記錄的SOC值減少2%,若是,執行步驟(9),若否,返回步驟(6); (9)將此時的SOC值標定為a%,同時記錄動力電池組已消耗容量,將所述動力電池組已消耗容量除以l_a%,作為當前動力電池組的實際總容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容量標定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 Ull 為 3.25V, U12 為 3.14V ;
所述 U21 為 3.30V, U22 為 3.20V ; 所述a%為4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容量標定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 Ull 為 3.20V, U12 為 3.1OV ;
所述 U21 為 3.28V, U22 為 3.18V ; 所述a%為25%。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容量標定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 Ull 為 3.10V, U12 為 3.0OV ;所述 U21 為 3.22V, U22 為 3.15V ; 所述a%為15%。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容量標定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 Ull 為 3.00V, U12 為 2.80V ;
所述 U21 為 3.10V, U22 為 2.90V ; 所述a%為0%。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容量標定方法,其特征在 于: 所述電池單體的平均電壓為當前時刻的動力電池組總電壓與串聯電池單體數量的比值。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容量標定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池單體的平均最低電壓為從當前時刻開始往回推算250秒內的電池單體最低電壓的平均值;若從當前時刻追溯至動力電池組開始放電時刻不滿250秒,則以實際時間計算電池單體最低電壓的平均值。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電流的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容量標定方法,其特征在于: 還包括用較小的SOC值的標定結果對較大的SOC值的標定結果進行較正。
【文檔編號】G01R31/36GK103439664SQ201310368893
【公開日】2013年12月11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22日 優先權日:2013年8月22日
【發明者】胡洋, 陳順東, 吳成加, 尹劍, 趙楓, 徐川 申請人:安徽安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