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手表,特別是涉及一種手表防震結構、表頭及手表。
背景技術:
1、受機械機芯厚度的限制,部分小尺寸手表的厚度相對石英表較厚,為了使手表在視覺上顯薄,部分手表通過將手表的上表面尺寸做大,而將手表底部尺寸減小的方式來實現手表的視覺減薄。而在手表的佩戴過程中,為適應不同生活場景及運動需求等,往往要求手表具有優良的防震功能,以避免因受震蕩造成手表功能異常或失效問題。然而,上述手表結構將導致表殼底部空間極度縮小,無法設計復雜的減震結構來保護機芯。目前,市面上的上述手表結構主要采用兩種類型的內罩,其一是塑膠內罩,其二是金屬內罩。前者由底蓋托起內罩,內罩直接頂住機芯,進一步由機芯壓住表盤,使得表盤頂住表殼,實現內部固定;此結構中,由于機芯的上部是直接通過表盤壓緊,在手表受到沖擊的時,機芯會直接沖擊表盤,造成表盤變形,嚴重時還會影響指針的運行,手表的防震性能較差。后者則由機芯鎖固機螺釘和固機片固定;此結構中,由于金屬內罩和固機片、固機螺釘和機芯夾板本身都是金屬件,采用的是剛性配合,機芯依靠固機片和金屬內罩將機芯夾板夾住固定,固機片和固機螺釘尺寸較小,在長時間震動或受到沖擊時,螺釘容易出現斷裂或者脫落,內罩結構的穩定性不足,且此類內罩結構裝配工藝復雜,進一步提高了手表的裝配難度。
技術實現思路
1、基于此,有必要針對上述不足,提供一種防震性能好、結構穩定、裝配簡單的手表防震結構、表頭及手表。
2、一種手表防震結構,包括:
3、環形內罩,所述環形內罩用于設置在機芯與表殼之間;
4、機芯限位組件,所述機芯限位組件包括設置在環形內罩的內環面并用于與機芯環側面抵接的至少一個第一凸臺、間隔設置在環形內罩的內環面且鄰近環形內罩上端面的多個第二凸臺、間隔設置在環形內罩下端面上的多個倒鉤型的卡扣,所述第二凸臺的下表面與機芯的上表面邊緣抵接,所述卡扣具有向環形內罩中心凸伸并用于承托機芯夾板托位的第一凸起部;以及
5、表殼限位組件,所述表殼限位組件包括間隔設置并固定在環形內罩下端面且鄰近環形內罩內環面的多個彈片、固定在環形內罩下端面并一一對應各彈片且鄰近環形內罩外環面的多個彈性弓腳,所述彈片上背向環形內罩中心的一側面設有用于與表殼內壁抵接并承托表殼內部托位下表面的第二凸起部,所述彈性弓腳的下表面用于與表殼內部托位的上表面抵接。
6、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每個所述彈片與其對應的彈性弓腳之間分別形成避位區,環形內罩上開設有貫穿環形內罩上端面和環形內罩下端面且一一對應各避位區的多個通孔,所述彈片和彈性弓腳位于通孔的兩相對側。
7、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環形內罩的上端面于各通孔上背向環形內罩中心的一側開設有一一對應貫穿各所述通孔和環形內罩外環面的多個缺口。
8、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環形內罩的下端面于對應第一凸臺處設有弧形增強板,第一凸臺上背向環形內罩中心的一面與弧形增強板上鄰近環形內罩中心的一面固定連接。
9、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弧形增強板的寬度大于第一凸臺的寬度,弧形增強板的高度大于或等于第一凸臺的高度。
10、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第一凸臺與弧形增強板上鄰近環形內罩中心一面的中部固定連接。
11、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彈片上背向環形內罩中心的一側面至表殼內壁之間的距離小于第二凸起部的厚度。
12、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第二凸起部的寬度小于彈片的寬度,第二凸起部的高度小于彈片的高度;第二凸起部的下表面與彈片的下表面齊平。
13、本實用新型還公開了一種表頭,該表頭包括上述的手表防震結構。
14、本實用新型還公開了一種手表,該手表包括上述的手表防震結構。
15、實施本實用新型的手表防震結構、表頭及手表,通過第一凸臺抵緊機芯,以限制機芯的徑向位移,通過第二凸臺和卡扣共同夾持機芯,限制機芯的軸向位移,通過彈性弓腳和第二凸起部共同夾持表殼,限制表殼的軸向位移,通過第二凸起部與表殼內壁的抵接,限制表殼的徑向位移,如此,通過單個環形內罩及固定在環形內罩上的各部件,即可實現對機芯和表殼的安裝;在手表受到軸向沖擊時,可避免因機芯在環形內罩中移動引起的表盤和表針運行故障問題,且彈性弓腳可吸收部分沖擊能量,以減小手表整體的震動;在手表受到徑向沖擊時,彈片可對徑向沖擊進行緩沖,該手表防震結構在避免機芯產生徑向或軸向偏移的同時,對徑向和軸向的沖擊力進行緩沖和吸收,其防震效果好,機芯與環形內罩的連接部位不易松動,結構穩定,將機芯卡入環形內罩的環內空間,并將環形內罩卡入表殼的托位,即可實現機芯在表殼上的安裝,降低了機芯的裝配難度。
1.一種手表防震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表防震結構,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彈片與其對應的彈性弓腳之間分別形成避位區,環形內罩上開設有貫穿環形內罩上端面和環形內罩下端面且一一對應各避位區的多個通孔,所述彈片和彈性弓腳位于通孔的兩相對側。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手表防震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環形內罩的上端面于各通孔上背向環形內罩中心的一側開設有一一對應貫穿各所述通孔和環形內罩外環面的多個缺口。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表防震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環形內罩的下端面于對應第一凸臺處設有弧形增強板,第一凸臺上背向環形內罩中心的一面與弧形增強板上鄰近環形內罩中心的一面固定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手表防震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增強板的寬度大于第一凸臺的寬度,弧形增強板的高度大于或等于第一凸臺的高度。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手表防震結構,其特征在于,第一凸臺與弧形增強板上鄰近環形內罩中心一面的中部固定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表防震結構,其特征在于,彈片上背向環形內罩中心的一側面至表殼內壁之間的距離小于第二凸起部的厚度。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表防震結構,其特征在于,第二凸起部的寬度小于彈片的寬度,第二凸起部的高度小于彈片的高度;第二凸起部的下表面與彈片的下表面齊平。
9.一種表頭,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手表防震結構。
10.一種手表,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手表防震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