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針對復雜系統的標準體系結構設計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針對復雜系統的標準體系結構設計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1中,具體包括: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針對復雜系統的標準體系結構設計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2中,根據標準體系建設目標,確立標準體系設計原則,所述標準體系設計原則至少包括:標準服務對象的完整性原則、標準體系中模塊之間協調性原則、標準內容體系技術先進性原則和標準內容體系管理先進性原則。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針對復雜系統的標準體系結構設計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3中,具體包括: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針對復雜系統的標準體系結構設計方法,其特征在于,針對已有標準文件規定其工作分解結構最高n個層次的項目內容的系統,使用工作分解結構方法形成標準體系結構框架,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針對復雜系統的標準體系結構設計方法,其特征在于,針對具有較清晰層次結構、功能組成的復雜系統,使用平行分解法形成標準體系結構框架,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針對復雜系統的標準體系結構設計方法,其特征在于,針對專業技術領域的復雜系統,使用屬種劃分法/過程劃分法形成標準體系結構框架,按照技術領域的特點和規律建立概念或過程體系結構,映射形成相應的標準體系結構框架;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針對復雜系統的標準體系結構設計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4中,確定標準體系結構框架中各模塊的標準級別和標準類別,通過專家打分法和/或應用證明法開展相關標準適用性分析,明確標準項目明細,完成復雜系統的標準體系結構設計;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針對復雜系統的標準體系結構設計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5中,在標準體系運行一段時間后,當體系建設目標可能發生變化時,開展標準體系評價,運用專家打分法和/或swot分析法進行標準適用性評價,得到“適用”或“不適用”的評價結論;
10.一種針對復雜系統的標準體系結構設計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