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深耕機。
背景技術:
化肥深施是一種田間施用化肥的方法。氮、磷、鉀肥均宜深施。氮肥深施可以防止氨的揮發,水田里能防止反硝化作用導致氨氣的逸失,并減少雨水淋溶和地表徑流的影響。磷肥、鉀肥深施有助于作物根系吸收。化肥深施技術能提高化肥利用率,化肥深施可減少化肥的損失和浪費,深施比表施其利用率相對提高115%和35%。應用化肥深施機械化技術后,氮素化肥平均利用率可由30%提高到40%以上。磷鉀等肥深施還可以減少風蝕的損失,促進作物吸收和延長肥效,提高化肥利用率;深施肥技術還能增加作物產量,化肥深施可促使根系發育,增強作物吸收養分、水分和抗旱能力,有利于植株生長,從而提高作物產量。但現有機械設備,不能有效的實現大量化肥的深施加,影響了大面積使用時的施肥效率和深施肥效果。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彌補以上不足,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深施肥效率高,深施肥效果好的深施肥深耕機。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深施肥深耕機,包括機架,所述機架上安裝有深耕彎刀,所述機架上還設有施肥裝置,所述施肥裝置包括施肥管,所述施肥管位于所述深耕彎刀之后,所述施肥管的下端臨近于所述深耕彎刀的下端,所述機架上還安裝有于所述施肥管相連的肥料箱。
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機架上安裝有施肥鏟,所述施肥鏟位于所述深耕彎刀之后,所述施肥管安裝在所述施肥鏟的背面,所述施肥鏟的下端臨近于所述深耕彎刀的下端。
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在前后方向上所述施肥鏟對正于所述深耕彎刀。
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施肥裝置包括多個施肥管,所述施肥裝置還包括安裝在所述肥料箱內的絞龍軸,所述絞龍軸上安裝有與所述施肥管一一對應的絞龍葉片,所述絞龍葉片的一端臨近于相對應的所述施肥管在所述肥料箱內的開口,所述絞龍軸連接有可調速電機。
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施肥管包括軟管和連接在所述軟管下端的硬質管,所述硬質管安裝在所述施肥鏟的背面,所述軟管插入所述硬質管內,所述軟管和所述肥料箱相連。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深施肥深耕機,包括機架,所述機架上安裝有深耕彎刀,所述機架上還設有施肥裝置,所述施肥裝置包括施肥管,所述施肥管位于所述深耕彎刀之后,所述施肥管的下端臨近于所述深耕彎刀的下端,所述機架上還安裝有于所述施肥管相連的肥料箱;施肥管位于所述深耕彎刀之后,所述施肥管的下端臨近于所述深耕彎刀的下端,在深耕彎刀進行深耕后,施肥管在所述深耕彎刀的下端附近進行施肥,實現了肥料的深施,深施肥效果好,而且施肥效率高。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的側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和圖2所示,深施肥深耕機,包括機架1,所述機架1上安裝有深耕彎刀2,所述機架1上還設有施肥裝置,所述施肥裝置包括施肥管3,所述施肥管3位于所述深耕彎刀2之后,所述施肥管3的下端臨近于所述深耕彎刀2的下端,所述機架1上還安裝有于所述施肥管3相連的肥料箱4。施肥管位于所述深耕彎刀之后,所述施肥管的下端臨近于所述深耕彎刀的下端,在深耕彎刀進行深耕后,施肥管在所述深耕彎刀的下端附近進行施肥,實現了肥料的深施,深施肥效果好,而且施肥效率高。
所述機架1上安裝有施肥鏟5,所述施肥鏟5位于所述深耕彎刀2之后,所述施肥管3安裝在所述施肥鏟5的背面,所述施肥鏟的下端臨近于所述深耕彎刀的下端。施肥管安裝在所述施肥鏟背面,在深耕彎刀進行深耕后,施肥鏟將在施肥管之前的土壤撥開,能有效保證深施肥效果。
在前后方向上所述施肥鏟5對正于所述深耕彎刀2,深耕彎刀位于所述施肥鏟的正后方,在深耕彎刀的深耕范圍內對肥料進行深施。
所述施肥裝置包括多個施肥管3,所述施肥裝置還包括安裝在所述肥料箱4內的絞龍軸,所述絞龍軸上安裝有與所述施肥管3一一對應的絞龍葉片,所述絞龍葉片的一端臨近于相對應的所述施肥管3在所述肥料箱內的開口,所述絞龍軸連接有可調速電機7,所述可調速電機7的輸出軸10傳動連接所述絞龍軸,所述絞龍軸和所述絞龍葉片圖中未示出,絞龍軸帶動絞龍葉片轉動,將肥料向施肥管在肥料箱內的開口推送,通過所述可調速電機可以調節絞龍葉片的轉動速度,從而調節肥料的施加速度。
所述施肥管3包括軟管8和連接在所述軟管8下端的硬質管9,所述硬質管9安裝在所述施肥鏟5的背面,所述軟管8插入所述硬質管9內,所述軟管8和所述肥料箱4相連。硬質管避免了土壤對施肥管的擠壓所造成的肥料下行不暢,避免了肥料在施肥管內堵塞。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本發明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范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