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肉兔的養殖方法。
背景技術:
近十年來,由于環境污染,疫情嚴重,相關標準獸藥,飼料和食品不健全,檢測手段和設備落后,監管不嚴以及生產和流通過程中的經濟利益驅動等重要原因,畜產品安全已成為危及人民健康和畜牧業生存,影響出口創匯的嚴重問題,除疫病外,各類藥物、化學物質、重金屬、生物激素殘留和污染對畜產品衛生質量的危害也日益加重,隨著說活水平的提高,兔肉走進了日常老百姓的餐桌上,所以有必要對現有問題進行解決。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肉兔的養殖方法,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如何加快肉兔的生長速度,增強抗病能力,安全無污染。
本發明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肉兔的養殖方法,在兔場的周邊建有果園和蔬菜種植基地,其步驟在于:
1)仔兔睡眠期:肉兔出生后至開眼時間段,稱為睡眠期,安排母兔每天只喂仔兔2~3次奶,每次4~5分鐘,每次喂奶后要檢查仔兔是否吃飽了奶,對于吃不飽的仔兔進行人工哺乳牛奶進行飼喂;
2)仔兔開眼期:仔兔生后13~15天左右開眼,稱為開眼期,仔兔發育良好的開眼早,兔眼被眼屎粘住,可用藥棉蘸水,慢慢洗去;對仔兔的每天進行喂奶2~3次,每次1~3分鐘;再進行仔兔飼料喂養;
3)仔兔生后15日后,在飼料中拌入豆漿、豆腐或剪碎的嫩青草和青菜葉;
4)仔兔生后22日后,喂食兔飼料以重量份數計,由蘿卜粉10-20份、苜蓿粉10-15份、青菜粉10-20份、大豆粉10-15份、骨粉5-10份、小麥麩10-15份、玉米面20-30份、微量元素0.2-0.5份組成;同時將仔兔放入果園和蔬菜種植基地進行青草飼養。
進一步,所述兔飼料以重量份數計,由蘿卜粉15份、苜蓿粉12份、青菜粉16份、大豆粉13份、骨粉7份、小麥麩13份、玉米面23份、微量元素0.4份組成。
進一步,所述青菜粉為大白菜粉。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通過進行牛奶飼養,能提高成活率,并對仔兔進行喂奶和飼料過度,能加快仔兔對環境的適應,保障仔兔快速成長,兔飼料也能加快成長效率,提升抗病能力;同時進行放養,能保障仔兔安全無污染。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對本發明的原理和特征進行描述,所舉實例只用于解釋本發明,并非用于限定本發明的范圍。
實施例1:
一種肉兔的養殖方法,在兔場的周邊建有果園和蔬菜種植基地,其步驟在于:
1)仔兔睡眠期:肉兔出生后至開眼時間段,稱為睡眠期,安排母兔每天只喂仔兔2次奶,每次4分鐘,每次喂奶后要檢查仔兔是否吃飽了奶,對于吃不飽的仔兔進行人工哺乳牛奶進行飼喂;
2)仔兔開眼期:仔兔生后13天左右開眼,稱為開眼期,仔兔發育良好的開眼早,兔眼被眼屎粘住,可用藥棉蘸水,慢慢洗去;對仔兔的每天進行喂奶3次,每次1分鐘;再進行仔兔飼料喂養;
3)仔兔生后15日后,在飼料中拌入豆漿、豆腐或剪碎的嫩青草和青菜葉;
4)仔兔生后22日后,喂食兔飼料以重量份數計,由蘿卜粉20份、苜蓿粉15份、青菜粉20份、大豆粉15份、骨粉10份、小麥麩15份、玉米面30份、微量元素0.5份組成;同時將仔兔放入果園和蔬菜種植基地進行青草飼養。
上述實施例中,所述青菜粉為大白菜粉。
實施例2:
一種肉兔的養殖方法,在兔場的周邊建有果園和蔬菜種植基地,其步驟在于:
1)仔兔睡眠期:肉兔出生后至開眼時間段,稱為睡眠期,安排母兔每天只喂仔兔3次奶,每次4分鐘,每次喂奶后要檢查仔兔是否吃飽了奶,對于吃不飽的仔兔進行人工哺乳牛奶進行飼喂;
2)仔兔開眼期:仔兔生后15天左右開眼,稱為開眼期,仔兔發育良好的開眼早,兔眼被眼屎粘住,可用藥棉蘸水,慢慢洗去;對仔兔的每天進行喂奶2次,每次3分鐘;再進行仔兔飼料喂養;
3)仔兔生后15日后,在飼料中拌入豆漿、豆腐或剪碎的嫩青草和青菜葉;
4)仔兔生后22日后,喂食兔飼料以重量份數計,由蘿卜粉10份、苜蓿粉10份、青菜粉10份、大豆粉10份、骨粉5份、小麥麩10份、玉米面20份、微量元素0.2份組成;同時將仔兔放入果園和蔬菜種植基地進行青草飼養。
上述實施例中,所述青菜粉為大白菜粉。
實施例3:
一種肉兔的養殖方法,在兔場的周邊建有果園和蔬菜種植基地,其步驟在于:
1)仔兔睡眠期:肉兔出生后至開眼時間段,稱為睡眠期,安排母兔每天只喂仔兔3次奶,每次4分鐘,每次喂奶后要檢查仔兔是否吃飽了奶,對于吃不飽的仔兔進行人工哺乳牛奶進行飼喂;
2)仔兔開眼期:仔兔生后14天左右開眼,稱為開眼期,仔兔發育良好的開眼早,兔眼被眼屎粘住,可用藥棉蘸水,慢慢洗去;對仔兔的每天進行喂奶2次,每次3分鐘;再進行仔兔飼料喂養;
3)仔兔生后15日后,在飼料中拌入豆漿、豆腐或剪碎的嫩青草和青菜葉;
4)仔兔生后22日后,喂食兔飼料以重量份數計,由蘿卜粉15份、苜蓿粉12份、青菜粉16份、大豆粉13份、骨粉7份、小麥麩13份、玉米面23份、微量元素0.4份組成;同時將仔兔放入果園和蔬菜種植基地進行青草飼養。
上述實施例中,所述青菜粉為大白菜粉。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