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浮動取苗裝置,連接在一移栽機上,所述移栽機包括機架和苗盤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浮動取苗裝置包括定位機構、浮動頂苗機構和驅動機構,所述定位機構前后移動連接在所述機架上,所述浮動頂苗機構包括:
浮動架,上下浮動連接在所述定位機構上;
頂針,前后移動連接在所述浮動架上;以及
定位件,連接在所述浮動架上;
頂苗前,所述驅動機構驅動所述定位機構前移,所述定位件隨同所述定位機構前移并通過所述苗盤固定機構定位后,所述驅動機構驅動所述頂針前移,所述頂針穿過所述苗盤固定機構上所固定苗盤的相對應的苗穴漏水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浮動取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件為定位銷,所述苗盤固定機構具有定位板,所述定位板具有多組定位孔,所述定位銷穿過其中一組所述定位孔以定位。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浮動取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苗穴漏水孔具有多排,所述定位孔為豎向設置的多組,且每一組所述定位孔分別與一排所述苗穴漏水孔相對應,每一組所述定位孔和所對應排的苗穴漏水孔的豎向相對位置與所述定位件和頂針的豎向相對位置相一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浮動取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浮動頂苗機構還包括浮動架復位彈簧,所述浮動架通過所述浮動架復位彈簧連接在所述定位機構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浮動取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機構包括定位凸輪和頂針凸輪,所述定位凸輪推動所述定位機構前移,所述頂針凸輪推動所述頂針前移。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浮動取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凸輪和所述頂針凸輪連接在同一驅動軸上。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浮動取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機構包括定位架和定位架復位彈簧,所述定位架通過所述定位架復位彈簧連接在所述機架上,所述定位凸輪與所述定位架對應設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浮動取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浮動頂苗機構還包括頂針復位彈簧和頂針推板,所述頂針通過所述頂針復位彈簧連接在所述浮動架和所述頂針推板之間。
9.一種移栽機,包括機架、苗盤固定機構、送盤裝置和浮動取苗裝置,所述苗盤固定機構連接在所述送盤裝置上,所述送盤裝置連接在所述機架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浮動取苗裝置為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的浮動取苗裝置。
10.一種浮動取苗方法,采用權利要求9所述的移栽機進行浮動取苗,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S100,驅動機構驅動定位機構前移,定位件彈性抵緊苗盤固定機構;
S200,送盤裝置帶動苗盤固定機構步進移動一次,定位件通過苗盤固定機構定位,此時頂針與苗盤固定機構上所固定苗盤的苗穴漏水孔相對應;
S300,驅動機構驅動頂針前移,頂針穿過相對應的苗穴漏水孔以將缽苗頂出;
S400,頂針和定位機構分別復位,定位件脫離與苗盤固定機構的定位關系;
S500,重復步驟S100、S200、S300以及S400,繼續下一次步進以及定位取苗工作。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浮動取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200還包括如下步驟:定位件通過穿過苗盤固定機構上豎向設置的與苗穴漏水孔相對應的定位孔以定位。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浮動取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200還包括如下步驟:定位件與定位孔定位后,苗盤固定機構帶動浮動架向下移動一距離。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浮動取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100中包括如下步驟:通過設置定位凸輪驅動定位機構前移;所述步驟S300中包括如下步驟:通過設置頂針凸輪驅動頂針前移。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浮動取苗方法,其特征在于,設置定位凸輪和頂針凸輪在同一驅動軸上,定位機構前移動作和頂針前移動作的時間差通過設置定位凸輪和頂針凸輪于驅動軸上的相位差實現。
15.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浮動取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400還包括如下步驟:通過設置定位機構復位彈簧使定位機構復位;通過設置頂針復位彈簧使頂針復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