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環衛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自動化修枝機。
背景技術:
隨著我國城市的發展,城市的綠化越來越受到重視,許多樹木需要進行修枝,樹木通過修枝不僅有利于樹木的成長,而且還能保證樹木的整體整潔,特別是位于我國的城市的道路、公園以及校園中,環衛部門每年需要大量的環衛工人進行修枝操作。
現有的修枝大多采用修枝剪刀進行操作,環衛工人操作修枝剪刀對樹枝進行修剪勞動量巨大,修枝效率低下,也有一些機械的修枝機的設備進行修枝,然而目前的修枝機多采用汽油馬達的方式驅動刀具,從而實施修枝操作,上述的修枝機不經成本高昂,而且也不夠環保,重量過大,用戶在實際使用時,極為不方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輕量化的自動化修枝機,方便操作的同時,提高修枝效率。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自動化修枝機,包括手柄桿,所述手柄桿的前端設置有鏈鋸盤,所述鏈鋸盤的邊緣轉動式設置有鏈鋸,沿鏈鋸的周向方向間隔設置有刀片,所述鏈鋸盤的旁側設置有撥輪,動力機構驅動撥輪轉動,所述撥輪周向方向上設置有驅動凹槽,所述刀片突伸至撥輪的驅動凹槽內。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具備的技術效果為:作業人員手持手柄桿,該處的動力機構可以為電機,通過觸碰手柄桿上的開關,從而驅動撥輪轉動,撥輪上的驅動凹槽驅動鏈鋸盤上鏈鋸的刀片轉動,當鏈鋸轉動的過程中,連動鏈鋸上的另一位置處的刀片突伸至撥輪的驅動凹槽內,轉動的撥輪可連動鏈鋸位于鏈鋸盤上持續轉動,從而實現對樹枝的修剪操作,該修枝機重量較輕,操作簡單,能夠顯著提高修枝效率。
附圖說明
圖1和圖2是本發明的兩種視角的結構示意圖;
圖3和圖4時本發明移除設備殼體后的兩種視角的結構示意圖;
圖5是本發明的鏈鋸盤與撥輪配合后的結構示意圖;
圖6是本發明的設備殼體翻轉后的結構示意圖;
圖7是本發明中的鏈鋸盤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結合圖1至圖7,對本發明作進一步地說明:
自動化修枝機,包括手柄桿10,所述手柄桿10的前端設置有鏈鋸盤20,所述鏈鋸盤20的邊緣轉動式設置有鏈鋸21,沿鏈鋸21的周向方向間隔設置有刀片22,所述鏈鋸盤20的旁側設置有撥輪30,動力機構驅動撥輪30轉動,所述撥輪30周向方向上設置有驅動凹槽31,所述刀片22突伸至撥輪30的驅動凹槽31內。
結合圖1至圖5所示,作業人員手持手柄桿10,該處的動力機構可以為電機,通過觸碰手柄桿10上的開關,從而驅動撥輪30轉動,撥輪30上的驅動凹槽31驅動鏈鋸盤20上鏈鋸21的刀片22轉動,當鏈鋸21轉動的過程中,連動鏈鋸21上的另一位置處的刀片22突伸至撥輪30的驅動凹槽31內,轉動的撥輪30可連動鏈鋸21位于鏈鋸盤20上持續轉動,從而實現對樹枝的修剪操作,該修枝機重量較輕,操作簡單,能夠顯著提高修枝效率。
作為本發明的優選方案,所述的前端設置有設備殼體40,所述鏈鋸盤20的手柄桿10一端板面固定在設備殼體40上,鏈鋸盤20的另一端突伸出設備殼體40,所述撥輪30轉動式設置在設備殼體40上。
結合圖4和圖5所示,上述實施例中,位于設備殼體40上開設有落料開口,避免鏈鋸21鋸下來的豎直卷入設備殼體40內,導致堵塞的現象,利用上述的設備殼體40可將上述驅動機構、撥輪30等零部件固定下來,避免上述設備裸露在外部造成的損傷。
進一步地,所述動力機構為設置在設備殼體40內的電機50,所述電機50的輸出軸設置有斜齒輪51,所述斜齒輪51與斜齒盤60嚙合,所述斜齒盤60轉動式設置在設備殼體40上,所述撥輪30的中心固定在斜齒輪60的中心。
結合圖5所示,該修枝機在實際使用過程中,電源實際上可以單獨做成便于作業人員背在身上的肩背結構,當作業人員在修枝操作過程中,將電源背在身上,作業人員手持手柄桿10,啟動手柄桿10上的電機開關,從而使得電機50轉動,通過上述的斜齒輪51的高速轉動,進而連動斜齒盤60的高速轉動,從而實現對鏈鋸21的高速轉動,以實現對樹枝的鋸切操作。
更進一步地,所述鏈鋸盤20的長度延伸方向與手柄桿10的長度延伸方向一致,所述鏈鋸盤20的一端與撥輪30之間的距離可調。
結合圖3和圖5所示,由于不同的作業操作需求,鏈鋸盤20在轉動的過程中,可能導致鏈鋸盤20與撥輪30存在脫離的現象,從而導致鏈鋸21對樹枝鋸切時不夠穩定,對此,通過調節鏈接盤20,與撥輪30之間的間距可調,從而調節鏈鋸21上的刀片22突伸至驅動凹槽31內的深度,進而確保撥輪30能夠有效的驅動鏈鋸21位于鏈鋸盤20上轉動。
上述的鏈鋸盤20上設置有滑動凹槽,所述滑動凹槽沿著鏈接盤20的邊緣設置,在撥輪30驅動力的作用下,連動鏈鋸21位于鏈鋸盤20的周向轉動。
結合圖3和圖5所示,更進一步地,所述鏈鋸盤20上設置有調節孔23,所述調節孔23的長度方向與鏈鋸盤20的長度方向平行,所述鏈鋸盤20的一側板面固定有調節板24,所述調節板24上設有調節螺栓25,所述調節螺栓25的長度方向與調節孔23的長度方向平行,所述調節板24上設置有調節螺栓25配合的螺紋孔,所述調節孔23上設置有緊固螺栓26,所述緊固螺栓26的一端固定在設備殼體40上。
上述實施例中,在對鏈鋸盤20于撥輪30之間間距調節時,首先將緊固螺栓26松開,通過螺絲刀使得調節螺栓25轉動,進而調節調節板24沿著調節孔23的長度方向移動,進而調節鏈鋸盤20與撥輪30之間的間距。
更為具體地,所述設備殼體40上設置有調節栓孔41,所述調節栓孔41的長度方向與調節螺栓25的長度方向平行,所述調節螺栓25轉動式設置在調節栓孔41內,所述調節螺栓25上設置有限位環251,所述限位環251與調節栓孔41的一端抵靠,所述緊固螺栓26位于調節孔23內設置有兩個,兩個緊固螺栓26伸出設備殼體40的一端設置有卡接板27。
在轉動調節螺栓25過程中,上述的限位環251將調節螺栓25限定在調節栓孔41內,進而使得調節板24沿著調節孔23的長度方向移動。
具體地,所述設備殼體40與手柄桿10之間設置有轉動座42,所述手柄桿10的桿端設置有轉動盤11,所述轉動盤11與轉動座42之間構成轉動角度可調式配合。
上述的轉動盤11與轉動座42之間為阻尼結構,從而實現對鏈鋸盤20的轉動角度的調節,對于樹木的拐角位置處,以便于鏈鋸盤20突伸至樹木的拐角位置處,以適應不同位置的鋸切操作。
所述手柄桿10為伸縮桿結構,手柄桿10的長度可調,所述手柄桿10的桿端設置有手柄環12,所述手柄環12內設置有開關。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