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液壓割草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行走機構、高度調節機構、同步旋轉機構和吸風機構,所述行走機構包括調節支架、A型架和外殼,所述調節支架和A型架設在外殼的上部,所述調節支架包括一對對稱設置的折彎體,一對折彎體的外側分別設有通過滾輪支架連接的滾輪,一對折彎體的底部前端分別一一對應連接外殼上的吊耳、底部后端分別一一對應連接A型架的底部前端形成節點,A型架的底部后端連接外殼,所述高度調節機構用于調節節點的高度;
所述同步旋轉機構和吸風機構分別設在外殼上,所述同步旋轉機構用于割草,所述吸風機構用于回收碎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液壓割草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調節機構包括調節把手、限位墊片和連接柱,
一對折彎體的頂部通過連接柱連接,所述連接柱和A型架上分別設有螺紋孔,所述調節把手的長桿具有外螺紋、且通過螺紋連接設在連接柱的螺紋孔和A型架的螺紋孔內,
所述限位墊片上設有若干凸點,所述A型架的螺紋孔上方設有矩形槽,所述限位墊片的一端設在矩形槽內,一對折彎體的頂部還連接設有螺栓,所述限位墊片的另一端連接在螺栓和連接柱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液壓割草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調節機構包括電動推桿,所述電動推桿設置外殼上,所述電動推桿用于推拉節點。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所述的全液壓割草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同步旋轉機構包括液壓齒輪馬達、左邊旋轉體和右邊旋轉體,所述液壓齒輪馬達通過左邊旋轉體帶動右邊旋轉體,所述液壓齒輪馬達位于外殼的上部,左邊旋轉體和右邊旋轉體位于外殼的下部、且左邊旋轉體和右邊旋轉體分別位于A型架的兩側。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全液壓割草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上位于A型架的兩側分別設有四個腰孔和四個連接孔,
所述液壓齒輪馬達安裝在馬達支撐板上,馬達支撐板通過四根支撐柱與鎖緊板連接,液壓齒輪馬達的下部依次連接上聯軸節和下聯軸節,上、下聯軸節通過螺栓連接,同步帶輪一套在下聯軸節的下端;下聯軸節與軸承箱一的上轉動軸連接并用螺栓固定,軸承箱一通過四個長螺栓穿過外殼的四個腰孔與鎖緊板上的四個螺紋孔連接,使得液壓齒輪馬達、上聯軸節、下聯軸節、同步帶輪一、鎖緊板、軸承箱一形成左邊旋轉體能夠通過外殼的腰孔產生位移運動,軸承箱一的下轉動軸與軸套連接,通過螺栓將刀片一、固定盤和防松片固定在軸套上;
右邊旋轉體包括軸承箱二,軸承箱二通過外殼的四個連接孔螺栓連接固定,軸承箱二的上轉動軸與同步帶輪二連接,軸承箱二的下轉動軸與軸套連接,通過螺栓將刀片二、固定盤和防松片固定在軸套上;同步帶套在同步帶輪一和同步帶輪二上,形成刀片一和刀片二的同步旋轉,刀片一垂直于刀片二;
所述外殼上位于左邊旋轉體的外側設有鎖緊臺,螺栓穿過鎖緊臺、且通過螺紋連接擰緊銷條,使得擰緊銷條帶動鎖緊板運動,使得左邊旋轉體產生移動,帶動同步帶拉伸。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全液壓割草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左護罩和右護照,左護罩連接在馬達支撐板上,右護罩連接在外殼上、且用于罩設軸承箱二。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全液壓割草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刀片一和刀片二的兩端分別設有折彎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全液壓割草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風機構包括風管和吸塵管,所述外殼上設有風口,所述風管連接在風口,所述風管連通吸塵管。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液壓割草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上還設有膠皮,所述膠皮位于外殼的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