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園林設備,具體是一種園林便攜修枝裝置。
背景技術:
園林中的樹木有時會需要修剪,用于保持樹木的美觀,而在修剪樹枝時,需要對修剪掉的樹枝進行處理,需要消耗一定的勞動力,目前市場上的修枝工具都不具備相關功能。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園林便攜修枝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園林便攜修枝裝置,包括修枝裝置和撿枝裝置;所述修枝裝置設置有固定棒體、修枝鋸、活動棒體、固定螺栓、橡膠防滑套、轉盤、連接桿、接枝框口和布袋;所述固定棒體設置在修枝裝置的左端;所述修枝鋸垂直設置在固定棒體的右端面處;所述活動棒體從固定棒體的左端面垂直插入;所述固定螺栓垂直穿過固定棒體左端側壁抵壓在活動棒體的側壁上;所述轉盤水平設置在固定棒體的右端下側壁處;所述連接桿垂直設置在轉盤的下方;所述接枝框口的邊沿固接著連接桿,接枝框口正對著修枝鋸的鋸口方向;所述布袋連接在接枝框口的下方;所述撿枝裝置設置有安裝桿、活動銷、活動壓桿、上夾板、下夾板和滑套;所述安裝桿垂直設置在活動棒體的左端面的左半面處;所述活動壓桿有兩個,兩個活動壓桿橫向疊加在一起且兩個活動壓桿的通過活動銷連接在安裝桿的左端頭處;所述上夾板的右側邊連接著內側活動壓桿的左端頭處,上夾板處于水平面內;所述下夾板的右側邊連接著外側活動壓桿的左端頭處,下夾板處于水平面內;所述滑套套在活動棒體上。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活動棒體的左端套有橡膠防滑套。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接枝框口設置為圓形。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的修枝鋸用于鋸斷樹干上的小樹枝,美化樹木;活動棒體在固定棒體內滑動調節修枝裝置的總體長度,從而應對不同高度的樹干;固定螺栓用于固定住活動棒體所調節的長度;橡膠防滑套便于手握活動棒體;轉盤自由轉動;接枝框口隨著轉盤的轉動轉至樹枝掉落的一側,用于接住鋸斷的樹枝;布袋用于存放鋸斷的樹枝;接枝框口設置為圓形,便于樹枝掉落進布袋中;兩個活動轉桿繞活動銷在垂直面轉動;當轉動兩個活動壓桿使其形成夾角時,上夾板和下夾板同時形成夾角,便于夾取地面上的樹枝;當合攏活動壓桿時,滑動滑套至活動壓桿處,使得活動壓桿保持合攏狀態,便于園林工人進行鋸枝工作;本實用新型的設計結構簡單,工作性能好,實用性強,充分展現了現代化工具的特點,發展前景十分良好。
附圖說明
圖1為園林便攜修枝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園林便攜修枝裝置俯視圖。
圖中:1-修枝鋸,2-布袋,3-接枝框口,4-固定棒體,5-連接桿,6-轉盤,7-固定螺栓,8-活動棒體,9-滑套,10-橡膠防滑套,11-安裝桿,12-活動壓桿,13-活動銷,14-上夾板,15-下夾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專利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詳細地說明。
請參閱圖1-2,一種園林便攜修枝裝置,包括修枝裝置和撿枝裝置;所述修枝裝置設置有固定棒體4、修枝鋸1、活動棒體8、固定螺栓7、橡膠防滑套10、轉盤6、連接桿5、接枝框口3和布袋2;所述固定棒體4設置在修枝裝置的左端;所述修枝鋸1垂直設置在固定棒體4的右端面處,修枝鋸1用于鋸斷樹干上的小樹枝,美化樹木;所述活動棒體8從固定棒體4的左端面垂直插入,活動棒體8在固定棒體4內滑動調節修枝裝置的總體長度,從而應對不同高度的樹干;所述固定螺栓7垂直穿過固定棒體4左端側壁抵壓在活動棒體8的側壁上,固定螺栓7用于固定住活動棒體8所調節的長度;所述活動棒體8的左端套有橡膠防滑套10,橡膠防滑套10便于手握活動棒體8;所述轉盤6水平設置在固定棒體4的右端下側壁處,轉盤6自由轉動;所述連接桿5垂直設置在轉盤6的下方;所述接枝框口3的邊沿固接著連接桿5,接枝框口3正對著修枝鋸1的鋸口方向,接枝框口3隨著轉盤6的轉動轉至樹枝掉落的一側,用于接住鋸斷的樹枝;所述布袋2連接在接枝框口3的下方,布袋2用于存放鋸斷的樹枝;所述接枝框口3設置為圓形,便于樹枝掉落進布袋2中;所述撿枝裝置設置有安裝桿11、活動銷13、活動壓桿12、上夾板14、下夾板15和滑套9;所述安裝桿11垂直設置在活動棒體8的左端面的左半面處;所述活動壓桿12有兩個,兩個活動壓桿12橫向疊加在一起且兩個活動壓桿12的通過活動銷13連接在安裝桿11的左端頭處,兩個活動轉桿12繞活動銷13在垂直面轉動;所述上夾板14的右側邊連接著內側活動壓桿12的左端頭處,上夾板14處于水平面內;所述下夾板15的右側邊連接著外側活動壓桿12的左端頭處,下夾板15處于水平面內,當轉動兩個活動壓桿12使其形成夾角時,上夾板14和下夾板15同時形成夾角,便于夾取地面上的樹枝;所述滑套9套在活動棒體8上,當合攏活動壓桿12時,滑動滑套9至活動壓桿12處,使得活動壓桿12保持合攏合攏狀態,便于園林工人進行鋸枝工作。
上面對本專利的較佳實施方式作了詳細說明,但是本專利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在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所具備的知識范圍內,還可以在不脫離本專利宗旨的前提下做出各種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