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園林種植用的防風架。
背景技術:
園林植物在移栽完成后,需要在植物的外側搭建防風架,避免由于植物的根系在未完整連接土地的情況下被風吹倒。
現有技術中的防風架為簡單的木質結構,重復利用率較為低下,并且植物的固定通常只需要幾個月就可以,因此重復利用率較為低下的木質防風架無法滿足使用需要,并且木質的防風架的抗風能力有限。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園林種植用的防風架,本裝置整體結構可拆卸,可以持續利用,使用成本較為低廉,并且本裝置在使用時,可以通過調節組件調節支架板的位置,使得支架板更好的貼服植物,滿足固定需要,避免植物被吹倒。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園林種植用的防風架,包括四根呈矩形排布的立柱,及橫向連接在兩根所述立柱之間的橫向連接組件,即縱向連接在兩根所述立柱之間的縱向連接組件,所述橫向連接組件包括兩個滑套,所述滑套與所述立柱之間配合有螺絲,所述滑套的外圈位置處設置有旋轉座,在兩個所述旋轉座之間配合有橫向連接桿,所述橫向連接桿具有配合所述旋轉座的旋轉塊,所述旋轉座與所述旋轉塊之間配合有螺栓,所述縱向連接組件包括兩個環部,所述環部的下端具有配合所述立柱的插桿,所述在兩個所述環部之間配合有縱向連接桿,所述環部與所述縱向連接桿之間配合有第一螺絲,所述縱向連接桿的桿身上設置有第一滑套,所述第一滑套配合有弧形的支架板,所述第一滑套與所述支架板之間配合有調節組件。
優選地,所述立柱的下端具有錐形的端部,所述立柱靠近所述端部位置處設置有限位板,所述限位板與所述立柱之間焊接固定,所述端部為實心結構。
優選地,所述立柱具有配合所述插桿的第二螺絲。
優選地,所述調節組件包括連接第一滑套的第一調節套和連接支架板的第二調節套,在所述第一調節套和所述第二調節套之間配合有螺紋桿。
優選地,所述螺紋桿的中段位置處設置有多邊形的受力部分。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裝置整體結構可拆卸,可以持續利用,使用成本較為低廉,并且本裝置在使用時,可以通過調節組件調節支架板的位置,使得支架板更好的貼服植物,滿足固定需要,避免植物被吹倒,本裝置的結構較為簡單,成本較為低廉,適合推廣使用。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縱向連接桿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參閱圖1和圖2所示的一種園林種植用的防風架,包括四根呈矩形排布的立柱1,及橫向連接在兩根所述立柱1之間的橫向連接組件2,即縱向連接在兩根所述立柱1之間的縱向連接組件3,所述橫向連接組件2包括兩個滑套201,所述滑套201與所述立柱1之間配合有螺絲211,所述滑套201的外圈位置處設置有旋轉座202,在兩個所述旋轉座202之間配合有橫向連接桿203,所述橫向連接桿203具有配合所述旋轉座202的旋轉塊204,所述旋轉座202與所述旋轉塊204之間配合有螺栓212,所述縱向連接組件3包括兩個環部301,所述環部301的下端具有配合所述立柱1的插桿302,所述在兩個所述環部301之間配合有縱向連接桿303,所述環部301與所述縱向連接桿303之間配合有第一螺絲311,所述縱向連接桿303的桿身上設置有第一滑套304,所述第一滑套304配合有弧形的支架板305,所述第一滑套304與所述支架板305之間配合有調節組件306。
本實用新型中一個較佳的實施例,所述立柱1的下端具有錐形的端部111,所述立柱1靠近所述端部位置處設置有限位板112,所述限位板112與所述立柱1之間焊接固定,所述端部111為實心結構。
本實用新型中一個較佳的實施例,所述立柱1具有配合所述插桿302的第二螺絲113。
本實用新型中一個較佳的實施例,所述調節組件306包括連接第一滑套304的第一調節套4和連接支架板305的第二調節套5,在所述第一調節套4和所述第二調節套5之間配合有螺紋桿6。
本實用新型中一個較佳的實施例,所述螺紋桿6的中段位置處設置有多邊形的受力部分601。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裝置整體結構可拆卸,可以持續利用,使用成本較為低廉,并且本裝置在使用時,可以通過調節組件調節支架板的位置,使得支架板更好的貼服植物,滿足固定需要,避免植物被吹倒,本裝置的結構較為簡單,成本較為低廉,適合推廣使用。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