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扶手快速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扶手,所述扶手上設有水平調節把手和垂直調節把手;
扶手座,所述扶手座包括用于與機器的機架固定連接的固定板,以及與所述固定板轉動連接的連接板,且所述連接板與所述扶手的一端鉸接連接;
所述固定板上開設若干個以與所述連接板轉動連接的連接處為圓心徑向分布的第一鎖孔,所述水平調節把手通過第一插銷機構分別與某個所述第一鎖孔對應連接,用于調節所述扶手水平方向上的位置;
所述扶手上設有調節板,所述調節板上縱向排列設置若干個第二鎖孔,所述垂直調節把手通過第二插銷機構分別與某個所述第二鎖孔對應連接,用于調節所述扶手垂直方向上的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扶手快速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板通過一垂直軸與所述連接板轉動連接,所述垂直軸設置在所述固定板的中心位置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扶手快速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
若干個所述第一鎖孔均以所述垂直軸的軸心為圓心徑向分布在所述固定板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扶手快速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連接板的縱向截面為U型結構,所述U型結構的連接板的底板與所述固定板轉動連接,所述U型結構的連接板的兩豎直側板上開設對稱的連接孔,所述扶手通過一水平軸貫穿對稱的所述連接孔與所述連接板進行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扶手快速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調節板設置在靠近所述連接板一側的所述扶手上,且所述調節板以所述水平軸的軸心為圓心形成的圓弧狀結構。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扶手快速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插銷機構包括第一插座、水平調節拉線和設置在所述第一插座內的第一插銷,所述第一插銷與所述第一插座之間設有第一復位彈簧;
所述第一插銷的一端與所述水平調節拉線連接,另一端在所述第一復位彈簧的彈力作用下伸出所述第一插座,并插入所述第一鎖孔中。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扶手快速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水平調節拉線的一端與所述第一插銷連接,另一端與所述水平調節把手連接;
當調節所述扶手水平方向上的位置時,通過所述水平調節把手拉動所述水平調節拉線,并帶動所述第一插銷縮進所述第一插座內。
8.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扶手快速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插銷機構包括第二插座、垂直調節拉線和設置在所述第二插座內的第二插銷,所述第二插銷與所述第二插座之間設有第二復位彈簧;
所述第二插銷的一端與所述垂直調節拉線連接,另一端在所述第二復位彈簧的彈力作用下伸出所述第二插座,并插入所述第二鎖孔中。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扶手快速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垂直調節拉線的一端與所述第二插銷連接,另一端與所述垂直調節把手連接;
當調節所述扶手垂直方向上的位置時,通過所述垂直調節把手拉動所述垂直調節拉線,并帶動所述第二插銷縮進所述第二插座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