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馬鈴薯清洗裝置,其特征在于:
包括進料裝置、供水裝置、清洗裝置和分料裝置,其中:
所述進料裝置、所述清洗裝置和所述分料裝置依次連通設置;
所述供水裝置包括包括進水管和排水管,所述進水管上設置有水泵和第一流量計,所述排水管上設置有第二流量計,所述供水裝置通過所述進水管以及排水管與所述清洗裝置連通,所述供水裝置與所述清洗裝置之間借助于從所述清洗裝置到所述供水裝置的回流水形成供水裝置-清洗裝置內循環;
所述清洗裝置包括桶體以及攪拌裝置,所述攪拌裝置包括設置于所述桶體中部的攪拌軸,
所述攪拌軸上設置若干個第一噴水孔、若干個清洗齒和若干個清洗棉,所述第一噴水孔、清洗齒和清洗棉間隔布置,所述清洗齒的高度高于所述清洗棉的高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馬鈴薯清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攪拌軸與所述進水管連通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馬鈴薯清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桶體包括桶壁,所述桶壁為雙層空腔結構,所述桶壁位于所述桶體內部的一側,所述桶壁設置有若干個第二噴水孔和若干個防撞清洗墊,所述第二噴水孔與所述防撞清洗墊間隔布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馬鈴薯清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洗裝置還包括過水板和隔水板,所述過水板位于所述桶體的底部,所述隔水板位于所述過水板的下部,所述過水板與所述隔水板之間形成儲水空腔,所述排水管與所述儲水空腔連通。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馬鈴薯清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洗裝置還包括支撐腳,所述支撐腳包括固定腳和活動腳,所述活動腳位于靠近所述分料裝置的一側,所述固定腳位于遠離所述分料裝置的一側,所述活動腳上設置有高度調節裝置,所述高度調節裝置用于調節所述清洗裝置向所述分料裝置一側的傾斜角度。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馬鈴薯清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水裝置還包括多個回水裝置,所述回水裝置通過所述排水管與所述清洗裝置連通,所述排水管上還設置有濁度儀,所述濁度儀用于監測所述回流水的濁度,所述回流水通過所述排水管和所述濁度計流入所述回水裝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馬鈴薯清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水裝置包括排泥裝置,所述排泥裝置包括排泥管、排泥閥和排泥泵,所述排泥閥和所述排泥泵設置在所述排泥管上,所述回流水經所述回水裝置處理泥水分離后,通過所述排泥裝置將泥排出,處理后的水再次供清洗使用。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馬鈴薯清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水裝置還包括加熱裝置,所述加熱裝置位于所述進水管上,用于對所述進水的加熱。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馬鈴薯清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料裝置包括多個分類箱,在來料方向,所述分類箱的開口依次增大,以使來料按從小到大的順序被依次完成分類。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馬鈴薯清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料裝置還包括干燥裝置和傳送裝置,所述干燥裝置位于所述傳送裝置的上方或側方,用于干燥清洗之后的來料。